福特(Henry Ford, 1863-1947)不是汽車大亨嗎?怎麼也出現在科學史上?其實,就像瓦特因為改良蒸汽機,為工業革命揭開序幕而名留青史,福特在汽車製造方式與管理方法上的創新,也改變了整個時代,其影響仍擴及現代。
福特的父親原本要他接手家中的農場,但是他自幼即對機器充滿興趣,在他12歲見到以蒸汽機驅動的農耕設備後,就夢想要製造一部在路上奔馳的機器。雖然當時蒸汽火車已經到處可見,但是蒸氣引擎過於笨重,用於汽車根本就不可行;必須等到1876年,德國工程師奧圖(Nicolaus Otto)發明四衝程循環的內燃機,才有了實用的汽車引擎。不過,賓士(Karl Benz)於 1885 年所發明的第一部以汽油為燃料的汽車,才真正算是現代汽車的始祖。
當福特於1896年打造出他的第一部汽車,並於三年後成立公司時,美國已經有許多汽車公司了。當時的汽車都是定位為奢侈品,價格高昂,福特想要製造平價的汽車,卻不夠便宜又犧牲了品質,兩頭落空,公司不到兩年就破產解散。他另起爐灶卻又因理念不合,被股東逼下台(他走後,這家公司改名為「凱迪拉克」);1903 年,他再度成立以自己姓氏為名的「福特汽車公司」,在先後推出 A 型車與 N 型車建立口碑後,於 1908 年推出堅固牢靠又平價(只要 825 美元)的 T 型車,大受市場歡迎。
隨著需求快速增加,福特於 1913 年擴建廠房,大膽改用流水線的生產方式。工人站在輸送帶旁,在汽車或組件經過面前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如此可以省卻走動拿取工具、零件的時間,也因為重複做固定的事而更加熟練,不易犯錯。生產效率因此提高數倍,製造成本大幅降低,T 型車的售價到了 1916 年已經降到 360 美元,在未來幾年佔了美國一半以上的汽車市場。
福特還將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降為八小時(1926 年起還改成一週上班五天),日薪從 2.34 美元加倍為 5 美元。員工因此都買得起 T 型車,從製造者也成為消費者,又有助於銷售量增加。福特的措施迫使鄰近汽車廠也提高薪資;工人所得增加,加上有車代步後,就能搬到郊區住更大的房子,形成新的城鎮與消費經濟;子女也能順利就學,提升教育水平。美國第一批中產階級於焉形成。
福特不僅改變了美國,他的大量生產的方式至今仍在全世界被各行各業採用,成為現代文明普及的一大助力。福特雖然不是發明家,卻以不同形式的發明改變全世界;2005 年,《富比世》雜誌就票選他為史上最有影響力的企業家。
本文同時收錄於《科學史上的今天:歷史的瞬間,改變世界的起點》,由究竟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