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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最起碼的學術尊嚴和名譽」因論文造假案遭解聘之台大教授張正琪出面回應

PanSci_96
・2017/03/02 ・3618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SR值 599 ・九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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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論文造假案台大於2017/2/24做出審議,解聘涉及論文造假的郭明良及張正琪教授,並認定查詩婷博士、林明燦教授、譚慶鼎副教授、蘇振良副研究員、陳百昇助理教授、郭亦炘其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另外認定楊泮池校長參與部份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當中處分最重的為台大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張正琪教授被予以「撤銷教授證書、五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之申請及五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並予以解聘」之處分。

今日(2017/3/2)張正琪教授召開記者會做出回應,以下為張正琪針對臺大教評會審議聲明中指出的四篇問題論文所做出的回應之內容比對,與本次記者會聲明全文,及後續台大回應之內容。

關於論文造假事件的討論請見台大論文造假案:各方意見牆

J Natl Cancer Inst 2006

臺大教評會:張教授擔任第一作者之J Natl Cancer Inst 2006兩處圖檔重複套用。

張正琪回應:關於JNCI兩處圖檔重覆套用部分(第一作者)─本篇已於105/11/18勘誤,經JNCI建議於同一勘誤啟事中完成註記,並非抄襲。

Pubpeer 網站上針對原論文中圖1E(b)的討論,指出與作者2004年的圖片引用重複。圖/Pubpeer
Pubpeer 網站上針對原論文中圖6A panel d 和 f的討論。圖/Pubpeer
Pubpeer 網站上針對原論文中圖6A panel d 和 f的討論。圖/Pubpeer
  • Chang, C. C., Lin, M. T., Lin, B. R., Jeng, Y. M., Chen, S. T., Chu, C. Y., Chen, R. J., Chang, K. J., Yang, P. C. & Kuo, M. L. Effect of connective tissue growth factor on hypoxia-inducible factor 1alpha degradation and tumor angiogenesis. J Natl Cancer Inst 98, 984-995, doi:10.1093/jnci/djj242 (2006).

Cell Death Differ 2013

臺大教評會:擔任第一作者之Cell Death Diff 2013以不同實驗之圖檔剪接拼貼。

張正琪回應:關於CDD 2013 以不同實驗之圖檔剪貼拼接部分(第一作者)─本人105/11/24已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所有圖片之原始檔案,並沒有圖片剪貼拼接或造假。而且國外學術網站PubPeer也刪除對本篇的質疑,本篇並無認何勘誤或造假撤稿,更與教授升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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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ang, C. C., Yang, M. H., Lin, B. R., Chen, S. T., Pan, S. H., Hsiao, M., Lai, T. C., Lin, S. K., Jeng, Y. M., Chu, C. Y., Chen, R. H., Yang, P. C., Chin, Y. E. & Kuo, M. L. CCN2 inhibits lung cancer metastasis through promoting DAPK-dependent anoikis and inducing EGFR degradation. Cell Death Differ 20, 443-455, doi:10.1038/cdd.2012.136 (2013).

Oral Oncol 2013

臺大教評會:擔任第一作者之Oral Oncol 2013實驗結果、時序、圖檔資料均涉不實。

張正琪回應:關於Oral Oncol 2013 實驗結果、時序、圖檔資料均涉不實部分─本篇研究為本人所指導的碩士論文,遭質疑的圖檔,業於105/11/24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論文全部實驗的原始圖片與數據,既無勘誤,也無造假、抄襲,何來涉及不實?

Pubpeer 網站上針對原論文中圖3a和3b的討論,兩個不同類型的細胞做出的實驗結果極為相似。圖/Pubpeer
  • Chang, C. C., Yang, Y. J., Li, Y. J., Chen, S. T., Lin, B. R., Wu, T. S., Lin, S. K., Kuo, M. Y. & Tan, C. T. MicroRNA-17/20a functions to inhibit cell migration and can be used a prognostic marker in oral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Oral Oncol 49, 923-931, doi:10.1016/j.oraloncology.2013.03.430 (2013).

JBC 2008

臺大教評會:已經撤稿之JBC 2008,張教授為實驗實際指導者及投稿論文實際撰寫者。

張正琪回應:對於已經撤稿的JBC2008張正琪教授為實驗實際指導者及投稿論文實際撰寫者部分(第三作者)─實則本人並非該篇論文作者、不曾操作實驗、製作或提供、發表、撰寫任何圖片或內容,也非本篇論文的指導教授,僅是擔任英文潤飾的第三作者,處分內容明顯偏離事實,難道違反學術倫理的審查對象是論文的第三作者?難道第三作者的責任與懲處甚於第一、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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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peer 網站上針對原論文中圖1的討論。圖/Pubpeer
  • Lin, M. T., Kuo, I. H., Chang, C. C., Chu, C. Y., Chen, H. Y., Lin, B. R., Sureshbabu, M., Shih, H. J. & Kuo, M. L. Involvement of hypoxia-inducing factor-1alpha-dependent plasminogen activator inhibitor-1 up-regulation in Cyr61/CCN1-induced gastric cancer cell invasion. J Biol Chem 283, 15807-15815, doi:10.1074/jbc.M708933200 (2008).

以下為張正琪教授聲明全文:

106年2月24日台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針對本人論文做出「撤銷教授證書、五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之申請及五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並予以解聘」的審議結果,非常非常無法接受!這件台大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學術懲處案,不僅有失公允、違背常理,更是荒唐至極!讓10多年來在台大實驗室辛苦從事學術研究的一份子深感委屈與不平,我一定要捍衛本人最起碼的學術尊嚴和名譽。

本案自去年11月起「論文造假案」調查以來:

  • 第一、校方11月11日先要我閉嘴評審前一天校方還沒有看到涉案論文草率詢答行禮如儀,根本不合教師評審公平、公正和公開嚴謹的審理程序。
  • 第二、審議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
  • 第三、審議結果輕重失衡、違反比例原則。
  • 第四、評審委員會竟然連論文「造假」負責人都搞錯了!懲處不公、至為明確、調查及審議程序荒腔走板。

校方逕自撤銷本人的教授證書與解聘,無疑扼殺了本人台大教授的工作權與生存權,本人誓言無法接受這種「先射箭再畫靶」的審議結果,更無法接受「黑箱作業」的審理結果,令人錯愕與不解!

今日出面,不僅為台大教職,乃為名譽奮戰。教師評審委員會錯了,「指鹿為馬」,真相被埋沒,連論文「造假」真正負責的人都搞不清楚,甚至還可能誤信「造假的人」的不實指控,實在不敢置信!大家或許可以推測實驗室主持人出包,要實驗團隊所有人一起陪葬、祭旗的審議結果,來平息風報,本人斷然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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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大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的四天論文當中,澄清如下:

一、關於JNCI兩處圖檔重覆套用部分(第一作者)─本篇已於105/11/18勘誤,經JNCI建議於同一勘誤啟事中完成註記,並非抄襲。

二、關於CDD 2013 以不同實驗之圖檔剪貼拼接部分(第一作者)─本人105/11/24已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所有圖片之原始檔案,並沒有圖片剪貼拼接或造假。而且國外學術網站PubPeer也刪除對本篇的質疑,本篇並無認何勘誤或造假撤稿,更與教授升等無關。

三、關於Oral Oncol 2013 實驗結果、時序、圖檔資料均涉不實部分─本篇研究為本人所指導的碩士論文,遭質疑的圖檔,業於105/11/24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論文全部實驗的原始圖片與數據,既無勘誤,也無造假、抄襲,何來涉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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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於已經撤稿的JBC2008張正琪教授為實驗實際指導者及投稿論文實際撰寫者部分(第三作者)─實則本人並非該篇論文作者、不曾操作實驗、製作或提供、發表、撰寫任何圖片或內容,也非本篇論文的指導教授,僅是擔任英文潤飾的第三作者,處分內容明顯偏離事實,難道違反學術倫理的審查對象是論文的第三作者?難道第三作者的責任與懲處甚於第一、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

本人鄭重請求台大教師審議評審委員會立即撤銷對本人的懲處決定,重新啟動公開、透明的調查與答辯程序,本人願意再次提供具體、詳實的資料,釐清事實真相,令「真正撰稿者」與本人對質,以維護台大的學術聲譽,同時將依法定程序進行申覆及行政訴訟到底,捍衛本人的清白。

最後,對於最近三個多月來網路上對本人所散布的不實言論,正式向侵害本人名譽的毀謗行為人宣戰,將使盡洪荒之力採取法律行動提起告訴,以捍衛學術尊嚴與名譽。

台灣大學回應聲明如下:

就張正琪教授於今(3月2日)召開記者會之陳述,本校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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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105年11月9日郭明良教授主動向校方提請調查之初,校方即指定主任秘書為校方對外統一發言窗口,學校亦於次日啟動調查機制,隨後函請生科院及醫學院成立調查小組。醫學院調查小組之最後組成:校外委員4人、校內4人(含非屬醫學院之教授),秉持公正、公平之原則進行調查。

有關調查資料收集方面,經由收集各被質疑之論文;PubPeer網站指出之質疑處;校特別委員會專家比對認定結果;第1作者及通訊作者對於這些被質疑論文之說明回覆;請第1作者提供原始實驗結果紀錄;各作者對自己參與研究、論文撰寫等貢獻度的說明;通訊作者對列名作者貢獻度的說明;後續對第1作者或重要作者之追加詢問說明;相關之學位論文及升等著作目錄等資料,提供給所有調查小組委員檢視。

調查小組歷經8次會議討論,期間亦多次以電子郵件溝通討論,專家委員經交叉比對相關資料,當事人之各次書面回覆說明(含當事人之再提供資料、再說明、各當事人對同一論文之說明),小組委員依其長期從事科學研究之專業對各篇論文逐篇討論是否違反學術倫理,最後綜整當事作者所負之相關責任,調查報告送交校特別委員會認定,而後送校教評會審議。

校教評會經當事人書面及/或蒞臨說明,並經校教評會討論及投票後,作成懲處決定或建議。若屬停聘、解聘、不續聘則須再經由系所教評會、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之三級三審,當事人仍可再次於各級教評會審議時提出說明解釋。當事人亦可向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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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案之調查進行情形、委員組成、當事人說明、調查報告、相關資料亦依教育部要求,提供給教育部,教育部之調查小組亦在進行調查中;科技部亦另組成獨立之調查小組,收集資料進行調查中。本校之調查認定結果是否正確合宜,均將由上級機關之調查小組再次檢視、驗證。本校除通知當事人可循管道申訴及進行校內後續三級三審之程序外,亦靜待教育部及科技部之調查結果。

關於論文造假事件的討論請見台大論文造假案:各方意見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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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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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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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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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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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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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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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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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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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突然撐不住?急性心衰竭與葉克膜你一定要知道的事
careonline_96
・2026/02/05 ・1204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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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請問哪些狀況可能導致急性心臟衰竭?

劉國聖醫師:急性心臟衰竭常見的原因有幾個。最常見的是急性心肌梗塞之後造成的心因性休克。另外一個常見的是慢性心臟衰竭病人病程突然的惡化。另外一個比較少見,但是也是非常嚴重的,是急性猛爆性心肌炎。

提問:請問什麼是葉克膜?

鄭羽廷醫師:葉克膜它是一種體外的膜氧合。它可以把你的血液抽出你的體外,然後氧合交換氧氣過之後,再重新的輸送回你的體內。它可以在急性的時候支持病人的心臟或者是肺臟的功能,讓病人在急性心臟衰竭的時候可以度過這一段時間。

劉國聖醫師:葉克膜它的組成有兩個管子、一個馬達跟一個氧合器。其中一個管子可以把血從身體裡面引到馬達上,馬達輸送到氧合器,經過氣體交換之後,再由另一個管子送回身體裡面。葉克膜絕大部分都是從大腿的動脈跟靜脈植入身體裡面,所以它可以比較快速的執行,在緊急的狀況之下,甚至可以在床邊執行,這是它最大的優勢。

提問:請問哪些狀況會考慮使用葉克膜?

劉國聖醫師:葉克膜的使用主要是在下列三個情況。第一個情況是任何原因的休克,使用藥物還沒有辦法維持住病人的血壓,這個時候就是葉克膜介入的一個時間點。另一個常見的情況是呼吸衰竭,在使用呼吸器之下,如果病人的氧氣濃度依然太低,或是二氧化碳濃度太高,這個時候也是葉克膜介入的時間點。第三個常使用的時間點就是急救,就是所謂的ECPR,利用葉克膜來輔助CPR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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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請問葉克膜可能出現哪些併發症?

鄭羽廷醫師:葉克膜當然是一個緊急救命的東西,但是它的併發症也很多。它使用的併發症包含了出血,腦出血、置放的傷口出血,或者是一些缺血的問題,像腸胃道的缺血、下肢缺血,這些都是使用葉克膜所有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劉國聖醫師:葉克膜最大的問題是它的使用時間比較短,一般來說是以數天到數週為限。隨著使用的時間變長,它可能的併發症就會慢慢的增加。最常見的併發症包括溶血、流血,對於腳的灌流的影響。葉克膜最主要的功能在替病人爭取時間,病人能不能夠成功的存活,其實還是要看病人當時需要放葉克膜的狀況有沒有獲得解決。

提問:請問哪些狀況會考慮使用心室輔助器?

鄭羽廷醫師:葉克膜雖然能夠救急,但是它沒有辦法長期的使用。如果病人的心臟功能沒有辦法恢復,這個時候就要考慮一些短期的心室輔助器或者是長期的心室輔助器。它雖然需要再一次的手術,或者是需要一些自費的醫療耗材,但是它可以提供就是相較於葉克膜更長時間的心臟支持,讓病人的心臟功能有機會恢復,或者是過渡到下一個治療,或者是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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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內障手術怎麼選才安心?掌握成功的三大關鍵
careonline_96
・2026/02/03 ・2180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醫師說,我的白內障已經影響到視力了,該做手術了……但好擔心手術失敗?隔壁老王做完手術還是看不清楚耶,我會不會也有同樣的問題?」

別擔心!白內障手術的成功,關鍵在這三點:合適的人工水晶體、精準的度數測量、安全的手術方式。 只要掌握這三點,就能擁有滿意的手術成果!

第一關鍵:合適的人工水晶體

白內障手術的重點,就是用人工水晶體取代已經混濁、變硬的水晶體。但現在的人工水晶體種類很多,並不是『一種適合所有人』,而是需要根據每個人的眼睛條件與用眼需求來選擇。

目前常見的人工水晶體有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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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焦點:只有一個焦距,通常會用於矯正近視,讓術後可以看清楚遠方的景色,但會需要配戴老花眼鏡來看近物。
  • 三焦點:提供遠、中、近距離的視力,能減少對眼鏡的依賴,但三段距離間沒有延續的視力,而且因為把光線分給三段距離,所以視覺的清晰度比較不好,術後也比較容易有夜間光暈或眩光的問題。
  • 長延焦點(EDOF:提供更廣的視覺範圍,通常會設計一隻眼睛看遠中、另一隻眼睛看中近,適合長時間使用電腦或閱讀的人,但看極近距離的文字,還是會需要老花眼鏡的輕度輔助。
  • 散光矯正水晶體:適合原本就有散光的患者,能讓視力更穩定,減少術後戴眼鏡的需求。

該怎麼選呢?來看診時,醫師會依據你的眼睛條件和日常用眼習慣,幫你找到最合適的選擇,讓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 阿明,64 歲,常開車、喜歡戶外活動 →可選擇 單焦水晶體,晚上的銳利度最好,開車、爬山都清楚,但看手機會需要準備老花眼鏡。
  • 張先生,52 歲,平時工作要用電腦,喜歡跑馬拉松、打高爾夫球 →可選擇 散光矯正 + 長延焦點水晶體,減少對眼鏡的依賴,視力自由切換跑步、打球、工作。
  • 王太太,68 歲,有黃斑部病變 →可選擇 單焦水晶體,雖然王太太很想使用多焦水晶底,但扮演底片功能的黃斑部已經有病變,接收光線的能力有限,使用單焦水晶體才能確保有較好的視覺品質。

所以,沒有哪一種人工水晶體是『最好』的,只有最適合自己的選擇!如果你考慮開刀,不妨先想想自己的用眼需求,並且跟醫師充分討論,這樣才能選出最適合的人工水晶體

第二關鍵:精準的度數測量

選對人工水晶體只是第一步,接下來還要確保度數準確!但問題來了……白內障本身會影響度數測量的精準度!

因為水晶體變得混濁,光線進入眼睛時會受影響,所以單靠一台儀器測量,數據可能會有誤差。比較謹慎的醫療團隊,會使用多種高階儀器交叉比對數據,來提高測量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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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測量完後,還不能直接『套公式』算度數,醫師需要根據每個人的用眼需求來設計人工水晶體的度數。像是:要不要矯正散光?一隻眼睛要設計看遠,一隻眼睛看中、近,還是兩眼對稱?這些都會影響術後的視力品質。

舉個例子,有些人天生角膜弧度比較特殊,如果水晶體的度數計算沒做好,術後可能會變成預期之外的遠視或近視,還有曾經做過雷射手術的人,因為角膜形狀已改變,傳統的水晶體度數公式可能不適用,術後誤差風險更高。所以,精準的測量與個人化的度數設計,才是確保術後視力達到最佳狀態的關鍵!

第三關鍵:安全的手術方式

最後,就是手術方式! 現在的白內障手術,已經從傳統刀片切割,進步到飛秒雷射白內障手術,這種技術有什麼優勢呢?

傳統手術需要醫師手動劃開傷口、撕開水晶體前囊,再用超音波震碎白內障;但飛秒雷射手術不需要刀片切割,而是用雷射先在眼內劃出精準切口,再用雷射撕出漂亮的正圓形,確保人工水晶體的位置更置中,並事先切割硬化的水晶體,讓它更容易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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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技術,能讓手術更快速、對眼睛的影響更小,傷口復原得更快,術後視力也更穩定。特別適合白內障比較成熟、想用多焦水晶體、需要矯正散光,或希望術後恢復快的患者!

結尾:掌握三大關鍵,白內障手術成功!

「所以,白內障手術的成功不是靠運氣,而是來自專業的選擇!當你在考慮白內障手術時,一定要確認這三點:」

✅ 合適的人工水晶體 – 是否有根據你的眼睛條件與需求選擇?
✅ 精準的度數測量 – 是否術前使用多台儀器交叉比對,並量身設計度數?
✅ 安全的手術方式 – 是否選擇飛秒雷射,讓手術更精準、恢復更快?

白內障手術,一輩子只有一次,選擇適合自己的人工水晶體、精準的測量技術,以及安全的手術方式,才能確保人生下半場也能有好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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