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 年,史上第一本由人類學家撰寫,針對社會大眾的人類學書籍《薩摩亞人的成年》(Coming of Age in Samoa)出版,不但語句優美,也沒有艱澀難懂的學術用語,獲得廣大成功;書中描述的薩摩亞社會,性別觀比歐美國家自由、對待身體的態度也更健康。這本書歷久不衰,被翻譯成多國語言,並成為人類學最暢銷的書籍之一。甚至五十幾年後,《薩摩亞人的成年》又再度引起學術界軒然大波。
不僅如此,同一位作者於 1935 年出版的《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與氣質》(Sex and Temperament in Three Primitive Societies),更成為性別研究領域的經典。藉由不斷詢問一個問題:「不同文化如何賦予男人和女人不同的角色?」她發現,男性和女性展演的性別角色往往奠基於文化和社會習俗,而非根據天性或生物學上的理由。她明言:
「男人和女人都是擁有著不同天賦的人類,而這些天賦並無法被任一性別所獨占。」
她寫了許多書、發表數不清的文章,講過無數場演講;她反對過度干預原住民生活,或將原住民當作珍禽異獸;她不希望人類學家只會跑統計數字,而忽略原住民是我們的夥伴。她結過三次婚,也離過三次婚,不冠夫姓;對於感情,她抱持開放的態度:「我從不希望屬於另一個人,也不曾希望某人只屬於我。」
她讓人類學進入社會大眾的眼界,也改變了性別的刻板想像,被視為女性主義的先驅。她是女人,做著非傳統的事情、宣揚非傳統的概念,在傳統被男性把持的領域獲得認可和名聲──這些都讓她成為媒體寵兒。她擁抱自己的女性身份,在學術界開疆拓土,同時也是母親。
這就是瑪格麗特.米德(Margaret Mead),備受歡迎的人類學家。
童年時期和女性楷模
1901 年 12 月 16 日,瑪格麗特.米德出生於美國費城,父親愛德華是經濟學教授,母親愛蜜莉則是研究義大利裔移民的社會學家。瑪格麗特的雙親身為高知識分子,對教養子女很有自己的想法。即使瑪格麗特還只是個孩子,大人們仍然很尊重她的意見,甚至,妹妹凱瑟琳(Katherine)也是由四歲的瑪格麗特取名[1]。
受到家庭環境的耳濡目染,瑪格麗特很早就知道學術生涯大概是怎麼一回事。因為父母工作之故,常需要搬家,她便負責紀錄重要資料,例如全家病史、鄰居好友的聯絡方式等,以免在搬遷過程遺失;甚至,在祖母鼓勵下,她還做了兩個年幼妹妹的觀察紀錄。瑪格麗特未滿十歲,便跟著母親一起觀摩義大利移民的婚禮;母親教導她如何做研究、尋找觀察重點。可以說,她從小就在學習如何做個稱職的觀察者。
因為父親常出差,而且也不擅長照料小孩,米德一家養育子女的工作通常落在瑪格麗特的母親和祖母瑪莎(Martha)身上。瑪莎的經歷也相當不凡──十九世紀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可謂鳳毛麟角,瑪莎卻完成了大學學業並擔任基礎教育學校的校長。
瑪格麗特的童年,大多時候都是在家接受瑪莎教養,沒怎麼上學。祖母每天安排的課程通常不超過一小時,讓瑪格麗特有許多時間閱讀、遊玩、惡作劇和探索大自然。瑪莎不強求瑪格麗特死背知識,而是要她「學習觀察周遭世界並將所見所聞記錄下來。」
因為母親和祖母都是職業婦女,使得瑪格麗特從不懷疑女性在專業上的潛能:「祖母讓我對身為女性一事感到放鬆。她無疑很女性化……當很少有女孩上大學時,她就唸了大學……她結婚、有小孩,也有自己的工作……」
小時候,瑪格麗特的父親曾對她說:「可惜妳不是男孩,不然可以更有發展。」就像是要證明給父親看似的,瑪格麗特日後成了全世界最知名的人類學家,舉手投足都受到媒體注意。
基督教信仰與情竇初開
瑪格麗特的父母並沒有什麼信仰;祖母雖然曾經很熱衷宗教,但也不再去做禮拜了。相對地,瑪格麗特偶爾會隨著鄰居到教堂參加主日崇拜和主日學,發展自己的信仰。十一歲生日前夕,她受洗成為聖公會的信徒。相較於其他同年齡層的小孩,「我享受禱告、我享受教會,」她自陳。宗教信仰一直是瑪格麗特生命中的重要部份,六〇年代,她甚至參與公禱書[2]的修訂工作。
青春期到來之後,家人囑咐瑪格麗特別再從事棒球等劇烈運動,但精力旺盛的她照玩不誤;在學校裡,她也是活躍的女學生,主辦活動、寫小說,並出版校內刊物,甚至針對第一次世界大戰發表演說。此時的她,已開始發展文字上的長才。1917 年,瑪格麗特還未滿 16 歲,遇見了年長 4 歲的克芮斯曼[3],兩人在晚宴中共舞。克芮斯曼是學校老師的弟弟,既瀟灑又多才多藝,瑪格麗特對克芮斯曼完美的舞技、幽默感和廣博的視野印象深刻。然而,因為瑪格麗特得了盲腸炎,兩人之後只在秋天見過一次面。同年耶誕節長假,他們再度聚首,克里斯曼很快就向瑪格麗特告白,兩人互許終生。這件事,雙方家庭沒有人知道。
差點丟失的大學生涯與同學的排擠
高中畢業後,瑪格麗特原本希望就讀母親曾經念過的衛斯理學院[4]。不過,當時家裡經濟狀況不佳,使得瑪格麗特的父親不願意送她上大學。反正,瑪格麗特遲早會嫁人,大學文憑一點也不重要──但這完全說服不了瑪格麗特,畢竟母親愛蜜莉可是在攻讀博士學位時生下她的!
在母親的勸說和祖母支持下,縱然手頭很緊,父親愛德華最終還是遵循自身的教育理念,讓瑪格麗特就讀學費較為低廉的德堡大學[5]。然而,和同學的關係卻深深困擾著瑪格麗特,從特殊的成長經驗、獨特的美國東岸口音、穿的衣服,到宿舍房間的裝飾,以及不嚼口香糖都成為同儕排擠她的理由。甚至,僅因為教派的不同,基督教女青年會拒絕她入會。
被排擠的經驗成了瑪格麗特痛苦的回憶,多年之後她仍耿耿於懷。即使如此,日後她也講明了,那些歧視她的行為比加諸在許多少數群體的不公不義要輕微得多。
瑪格麗特在德堡大學只待了一年。
巴納德學院和垃圾桶的貓
因為德堡大學的不愉快經歷,瑪格麗特說服父親,讓她轉到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的巴納德學院(Barnard College)就讀。這個決定,徹底改變了瑪格麗特的命運。
瑪格麗特無疑是個都市人,紐約的環境她適應極了。事實上,在未來的日子裡,只要她沒有出國做研究,大部分時候都在紐約渡過。她馬上就和一票聰明的女學生熟稔起來,共用公寓、關係緊密。時值「咆哮的二十年代」(Roaring Twenties),這群有智識的年輕女性,固定在公寓舉辦討論會,從社會重大議題到趣味話題,都讓她們聊到三更半夜。她們互相分享詩、發傳單宣揚理念,視彼此為家人。戲劇老師甚至開玩笑地數落她們半夜不睡覺通宵讀詩,白天才像垃圾桶的貓(Ash Can Cats)一樣邋遢來上課。從此,「垃圾桶的貓」成了她們的名號,其中有許多人都和瑪格麗特維持了一輩子的友誼。
命運的相逢
從母親和祖母的經驗,瑪格麗特深知要同時兼顧職業婦女、妻子和母親三者並不容易,但她堅定想要發展自己的專業,即使結婚也不冠夫姓。二十出頭時,她便跟父親表示:
「總有一天我會成名,而且是以自己的名字為人所知!」
1922 年秋天,瑪格麗特選修了博厄斯教授(Franz Boas)的課程。博厄斯是著名人類學家,不僅嚴格且要求甚高,但他完全不介意跟女性一同工作,對瑪格麗特來說是不可多得的良師。
當時,許多人相信某些種族先天就是高人一等,博厄斯反對這樣的看法,他認為沒有種族是天生比較優秀的。再者,同年代的多數人類學家並不和研究對象長期相處,而是根據旅人多采多姿的描述來了解原始部落文化。博厄斯堅持,人類學家應該要多認識不同族群、理解他們的習俗、學習他們的語言,並且詳實紀錄觀察到的一切細節──唯有如此,人類學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科學。
當時,博厄斯的助教是露絲.潘乃德[6]。潘乃德身為聽障者,不論田野調查還是授課都有相當難度,生命的困頓也讓她年輕時一度缺乏自信,但她終究以自身的能力和洞見獲得廣泛認可。瑪格麗特和潘乃德逐漸培養起終生的深厚情誼;在瑪格麗特死後六年,她同樣成為人類學家的女兒瑪麗更出書揭露兩人不僅是同事和朋友,還是情侶。瑪麗將潘乃德形容為瑪格麗特「愛得最徹底、最持續的兩個人之一。[7]」然而,因為時代的恐同氣氛,瑪格麗特終其一生都小心呵護與潘乃德的愛情,不讓其曝光。
重要的機會
1923 年春天,潘乃德在午餐時向瑪格麗特提起之後的研究計畫。原本,瑪格麗特還沒確定要走人類學這條路,況且經濟來源也是未知數。潘乃德只跟她表示:「博厄斯教授和我能提供給妳的,就只有從事重要工作的機會,沒其他的了。」意外引起瑪格麗特高度興趣,以至於,瑪格麗特在未來將從事人類學研究一事歸功於潘乃德。
起初,博厄斯希望瑪格麗特研究美國原住民,但是她對玻里尼西亞(Polynesia)地區情有獨衷。儘管博厄斯再三警告,隻身前往偏遠地區進行調查相當危險,瑪格麗特仍執意前往南太平洋;折衷之下,由美軍管轄的薩摩亞成了瑪格麗特的田野地點。
1925 年,瑪格麗特初次前往南太平洋。她如此形容這次旅行:
「我擁有的膽量出於幾乎全然的無知。我讀了所有關於太平洋群島民族的文獻……但我自己從未出國或搭過船,也從未講過外國語言或是單獨待在旅館裡。事實上,我一生從不曾獨自過上一天。」
當時她已經和克芮斯曼結婚一年多,克芮斯曼在男性裡算是相當開明,不僅願意分攤家務、不強求米德冠夫姓,也支持她的工作。雖然瑪格麗特從事人類學研究意味著夫妻倆只會聚少離多,但雙方還是接受了現實。
薩摩亞人的成年
瑪格麗特研究發現,跟西方世界的少女相比,薩摩亞少女擁有相當不同的青春期經驗,也未受到很大的成長壓力。她們有慣常的工作、只被賦予有限度的責任,也比較用平常心看待性事。薩摩亞的生活相對單純、自成一套,不像在美國有很多大小事需要煩心。瑪格麗特因此主張,伴隨青春期而來的種種張力和衝突並非生理使然,而是社會文化因素形塑。
瑪格麗特在薩摩亞的研究,於 1928 年出版成書《薩摩亞人的成年》。她用優美的詞藻成功吸引讀者目光,讓薩摩亞的生活、風光躍然紙上。在編輯建議下,她額外增添了教養小孩的章節。出於實用性,加上瑪格麗特對薩摩亞栩栩如生的描述,讓此書大為成功。在教育面向,瑪格麗特認為,「應該教導兒童如何思考,而非教導其該思考什麼」,也建議父母不要將自身宗教信仰強加在子女身上;兒童必須要發展健康的身體和心理,不應受到偏見和狹隘思想影響;未成年人該要知道許多開放的可能性,而且他們擁有權力去選擇自己的道路。
《薩摩亞人的成年》對我們看待人類行為和社會文化的關係,帶來深遠影響,也推翻了種族主義者的「遺傳決定文化」說法。卻沒有人預料得到,這本書只是瑪格麗特在人類學大鳴大放的開端。
反駁與挑戰
1983 年和 1999 年,瑪格麗特去世之後,人類學家弗里曼(Derek Freeman)出書反駁《薩摩亞人的成年》。弗里曼認為,瑪格麗特對薩摩亞的語言知識不足,住在當地美國家庭裡,又過度強調文化面、忽略了生物學面向,以致結論可疑;他更找到當時與瑪格麗特互動過的薩摩亞少女,對方坦承:曾跟瑪格麗特撒了性生活的小謊。依弗里曼所知,薩摩亞一點都不如瑪格麗特書中所說那般美好。
弗里曼不但在薩摩亞居住許久,研究也相當紮實,令人無法輕易忽略他的論點。然而,瑪格麗特並不是笨蛋,不可能僅根據一位薩摩亞少女的片面之詞就下結論;事實上,她訪問了五十到七十位少女,而這位撒了謊的少女,並不在研究資料中。同時,雖然瑪格麗特對薩摩亞語說不上專精,跟人溝通倒是沒問題。她選擇居住在美國家庭裡,有一些研究上的考量,而且除了睡眠時間之外,她都跟薩摩亞人朝夕相處。她確實強調文化對人類行為的重要性,但並沒有全盤否認生物面的影響力。更何況,事隔多年,弗里曼研究的薩摩亞,和瑪格麗特研究的薩摩亞究竟是否有所差異,恐怕沒人說得準。
無論如何,弗里曼的宣稱轟動了人類學界,至今未有定論;而瑪格麗特的田野筆記,至今仍完整保存在圖書館裡,供人檢視、接受公評;這也是瑪格麗特的一大貢獻。
第二段婚姻
1926 年夏天,在南太平洋待了接近一年的瑪格麗特,坐船前往歐洲和丈夫克芮斯曼相聚,航行途中她認識了高䠷、熱情又聰明,正打算到英國唸書的福全[8],兩人旋即墜入情網。
同年,瑪格麗特回到美國,被美國自然史博物館(American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聘為藏品研究人員,負責整合太平洋島嶼收藏。她和自然史博物館的關係持續了一輩子。
1928 年,瑪格麗特離婚,並在幾個月後和福全結婚;克芮斯曼雖然心痛,但隨即前往英國和女友開始新生活。
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與氣質
瑪格麗特和福全婚後,曾一同前往巴布亞紐幾內亞進行田野調查,並出版《紐幾內亞人的成長》(Growing Up in New Guinea)。1931 年,瑪格麗特和福全再次來到紐幾內亞。這次,她觀察了三個非常不同的族群──阿拉佩什(Arapesh)、蒙杜古馬(Mundugumor)和德昌布利(Tchambuli[9])。
在瑪格麗特眼中,阿拉佩什人相當溫和友善;她於信件寫著:「誰會預料到碰上一個經赤條條的野人,自豪的戴著貝殼項鍊,拿著乘滿一整片香蕉葉的蕃茄走進門來?[10]」他們不論男女都會照顧小孩,更驚人的是,其語言裡包含十一種性別。可以說,阿拉佩什人的文化,是偏向陰柔氣質的。
瑪格麗特的第二站來到蒙杜古馬。整體而言,蒙杜古馬人的暴力和侵略性相當強,不重視小孩,還有食人的傳統。對於蒙杜古馬人,她是這麼描述的:「表面上看起來還蠻討人喜歡,但……他們熱衷於吃人、獵人頭、殺嬰、亂倫……用牙齒將蝨子咬成兩半等等。」蒙杜古馬社會不分男女,基本上是非常陽剛的。
夫妻倆最後來到德昌布利。在那兒,女性果斷、居主導地位;男性則較為依賴,學習舞蹈、吹笛取悅女性。德昌布利的性別文化,跟西方國家習慣的男強女弱可說恰好相反。
1935 年,瑪格麗特將研究成果寫成《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與氣質》,成了她另一部重要著作。雖然,在紐幾內亞的三個部落以及美國,男性和女性的生理結構都一樣,但是被賦予的性別角色,和展現出的性別氣質卻是非常不同。作為結論,瑪格麗特認為,男人和女人於文化中代表的意義並不是普世皆然的──這對女性主義者來說,是強有力的支持證據:如果其他文化裡,兩性是相對平等的,那麼美國的男女當然也可以更加平等;男性在職場或家庭中位居主導地位一點都不必然,也沒有生物學上的根據。瑪格麗特對性別氣質的論點,成為性別學界的共識。
最後的婚姻
1932 年 12 月,瑪格麗特和福全疲憊地離開蒙杜古馬,認識了人類學家貝特森(Gregory Bateson)。貝特森長得瘦高,相當有人緣,他初次碰見瑪格麗特的時候,直接說了一句:「妳很疲倦,」並拉了張椅子給她。回憶起當時情況,瑪格麗特表示:「我覺得打從蒙杜古馬的日子以來,這是我聽到旁人所說第一句呵護我的話。」貝特森接著又拿出《紐幾內亞人的成長》,詢問瑪格麗特問題,這讓瑪格麗特更對貝特森產生好感。他們三人很快成為好友;另一方面,福全的暴怒性格和偏執則讓他跟瑪格麗特的婚姻難以繼續維持。在紐幾內亞,瑪格麗特甚至曾被福全打倒在地而流產。
1935 年,瑪格麗特和福全離婚,隔年轉與貝特森結婚。就像她跟福全一塊兒旅行、做田野,瑪格麗特和貝特森婚後去了峇里島進行研究。他們也在 1939 年有了孩子。只不過,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及兩人工作的緣故,夫妻倆常分隔兩地。1950 年,貝特森主動向瑪格麗特提議離婚。
合作夥伴和晚年
1948 年,潘乃德在瑪格麗特陪伴下,走完人生最後五天,兩人的祕密戀情也劃下句點;在那之後,與瑪格麗特處於長期夥伴關係的,首推人類學家若達.麥陶斯(Rhoda Metraux)。
1955 年,因為和瑪格麗特分租房子的室友要搬離,曾經擔任過她研究助理的麥陶斯就搬了進來。她們從此同住長達 23 年,直到瑪格麗特過世。兩人相處的時光,比瑪格麗特和三位丈夫同居的時間加起來還久。她們在女性月刊《紅書》(Redbook)合作了 16 年的專欄,也一起寫書。然而,世人並不清楚兩人的關係是否有任何愛情成份。
對於母親的情愛關係,瑪格麗特的女兒是這麼形容的:「她終生不斷確認著愛的諸多形式及其可能──包括和男人及女人,不排斥任一者。」瑪格麗特在《紅書》專欄裡,更曾提及:「我們必須把雙性戀看作是人類正常行為模式之一,這樣的時機已經到來。」
在瑪格麗特生命晚期,她致力於改善世界,發表演說、撰寫文章、在大學兼課等等。在眾人眼中,她是學識廣博的智者,針對許多議題提供超越時代的見解。她是堅強獨立女性的代表人物;在女教授仍算稀有的年代,她憑借自身能力成為世界最知名的社會科學家,紐約客雜誌曾稱她是「人類學領域中最受廣泛讚譽的學者。」她將人類學從冷僻的研究領域,帶進社會大眾的認知裡。她徹底改變了我們看待人類行為、看待性別的方式。
1978 年 11 月 15 日,瑪格麗特.米德與世長辭,而她也正如自己所說的:
「別懷疑,少數有心的志士便能改變世界。」
參考資料
- Margaret Mead (1995), Blackberry Winter: My Earlier Years, Kodansha America.
- Geoffrey M. Horn (2004), Margaret Mead, Gareth Stevens Publishing.
- Nancy Lutkehaus (2010), Margaret Mead: The Making of an American Ic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Ruth Strother (2009), Margaret Mead: Cultural Anthropologist, Abdo Publishing Company.
- Edited by James Ciment (2008), Encyclopedia of the Jazz Age, M E Sharpe Reference.
- Mary Bowman-Kruhm (2006),《世界,是我的田野: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的發現之旅》,楊德睿、陳秀琪譯,圓神。
註釋
- [1] 凱瑟琳於九個月大時不幸夭折,對米德一家產生莫大的打擊,家人關係也逐漸變得疏遠。父親出軌,母親的身心狀況也不佳,使得瑪格麗特必須負擔沉重家務和照顧兩個年幼妹妹。
- [2] 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是聖公會和英國國教會的官方禮文書。
- [3] 克芮斯曼(Luther Sheeleigh Cressman)雖然一度想當牧師,但後來成為知名考古學家。
- [4] 衛斯理學院(Wellesley College),位於麻薩諸塞州波士頓的著名私立女子學院。
- [5] 德堡大學(DePauw University)位於印第安納州,也是愛德華的母校。
- [6] 露絲.潘乃德(Ruth Benedict),知名女性人類學家。
- [7] 另一位是瑪格麗特最後一任丈夫,也是瑪麗的父親。
- [8] 全名 Reo Franklin Fortune,之後成為人類學家。
- [9] 後拼音改為Chambri。
- [10] 此句採用瑪格麗特.米德傳記中文版《世界,是我的田野》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