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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災害的幕後英雄:化學技術特工出動!(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_96
・2017/12/12 ・2100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SR值 583 ・九年級

本文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文/採訪編輯趙軒翎

編按:在化學災害的幕後英雄:化學技術特工出動!(上)我們介紹了台灣目前有哪些化學技術特工,本文則是要分享這些特工們的工作情況,讓大家更了解化學災害。

救災行動「對」比「快」更重要

最近發生一個慘痛的案例,一處電子工廠發生大火,消防人員在不知道廠內有硫酸的狀況下進入救火,不幸被強酸蒸氣滴到造成 11 位人員受傷。為了避免這樣的遺憾再次發生,化學救災該抱持著「『對』比『快』更重要」的精神,縱使在緊急的救災現場仍得耐心花時間確認現場的化學物質及洩漏或燃燒的狀況,或者透過後勤支援團隊從既有資料庫中盡可能掌握廠房或槽車的內容物與數量。

這些情報幫助現場人員在救災的時候能保護自己,例如遇上腐蝕性物質得戴防護面罩、要先噴水還是噴泡沫?也是考量是否需要疏散附近人員的依據。就像電影中的特務在出任務前會先弄清楚目標地點的內外結構、出入口、警衛部署,以及目標對象的外貌、習慣與危險性等資料。先瞭解對手再出招,才不會傻傻拿錯武器反而誤傷自己,或造成更大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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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大火示意圖。圖/pixabay

沒有標準答案的訓練方式

「我們很難遇到一模一樣的事故。」諮詢中心化災應變研究室專案經理陳新友說,因此每一次的事故都是一個新的挑戰。他分享在 2009 年時,曾有一個液化石油氣槽車在國道翻覆的案例。20 噸的槽體翻落到國道的邊坡,讓整個救災行動的難度倍增。除了技術人員要克服環境的障礙去安裝移槽設備,吊車也遇到許多困難:因為掉落的槽體已經離道路有一段距離,當吊車伸出吊臂的長度越長,所能承受的最大重量就會越小。「當時調來了三、四台吊車都沒有辦法順利吊起槽體,後來直接從台中港調來一台可以一次吊 100 噸的吊車過來,才解決這次的危機。」陳新友說,每一次事件的發生,對他們來說都是一次全新的危機處理,讓他們更瞭解團隊在設備和訓練上的不足。

為了加強災害應變的能力,2017 年 9 月環保署化學局打造了兩台移動式的仿真模組車輛,可以模擬高壓槽車翻覆後扶正、吊掛的訓練過程。除此之外也有各種的訓練容器,包括常用來包裝化學物質的鋼瓶、加侖桶等,都有設計各種不同的破裂方式和壓力模式來做為教學訓練之用。

圖/技術小組示範穿著 A 級防護衣、手持偵檢儀器,進入仿真模組訓練車中。

「預防」才是抵達安全的最佳途徑

然而救災也不只是消防隊或是這些化學技術特工們的責任,在運作及使用這些化學物品及設備的廠商,也是防範化學災害的其中一個重要環節。「最好的狀況是我們的技術小組都不用出勤!」化學局環境技術師劉建良這麼說,如果運作的廠商如果平時能做好管理並具備一定的應變能量,在災害釀成前及時控制,這才是理想的災害控制方式。

鑑於政府資源有限,未來將以使用者付費的概念,要求業者廠商盡到本身的責任,並在平時透過直接到現場輔導廠商的方式,讓這些運作業者能夠在安全的條件下使用化學物質,做好防範措施及相關管理,要求他們具備處理災害的能力。而且這絕不是讓廠商假裝一下、演個戲就好,既然化學局特地打造了兩台移動式仿真模組車輛,未來的無預警測試可就會直接把仿真模組車開到工廠或是模擬槽車翻覆,請廠商實際演練,一點都沒辦法馬虎,因為技術人員就站在旁邊打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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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模組訓練車內配置多種常見裝載化學品或氣體的容器,可隨時隨地提供應變人員進行毒化災事故模擬訓練。圖 / 作者提供

不只政府把關 企業聯防力量大

不過化學槽車的移動過程中,若是移動距離較長 —— 例如從高雄的工廠運往桃園,原本的工廠即使有心也很難在事故發生的時候即時救援。因此得透過上中下游的廠商或是運輸同業間相互幫忙,形成企業聯防組織共同面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化學局危害控制組科長盧家惠表示,目前全國已經有103 個企業聯防組織,她也觀察到一個現象,在運輸業者形成大大小小聯防組織的過程中,有一些應變能力相對較弱的業者也透過這個過程被淘汰,或是願意去加購、升級自己的設備和應變能力。

透過化學災害應變體系的建置,當事故發生時我們確實有一群「化學技術特工」可以運用他們豐富的經驗和知識來幫助我們處理化學物質可能帶來的危害。但是最希望的還是可以在災害發生前就妥善輔導所有使用化學物質的單位,幫助他們好好與化學物質相處,沒有災害發生,特工們也就不用出動了!

仿真模組車輛內配置亦配置多種止漏設備,可反覆提供應變操作訓練所需,亦可以作為無預警測試使用。圖 / 作者提供
仿真模組車輛配置應變人員遭遇的各種洩漏情況的仿真設備,圖為模擬管線受到撞擊產生形狀不一的破口,應變人員須學習依不同情況進行偵檢、止漏。圖 / 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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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_96
52 篇文章 ・ 10 位粉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落實毒物及化學物質之源頭管理及勾稽查核,從源頭預防管控食安風險,追蹤有害化學物質,維護國民健康。 網站:https://www.tcs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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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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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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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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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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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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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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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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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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摀住耳朵我不聽我不聽,結果就開始暈?──關於降噪耳機你想知道的事
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_96
・2021/03/12 ・2807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SR值 530 ・七年級

  • 文/雅文基金會聽力師 張晏銘 

絕大多數的人都曾有這樣的經驗,在吵雜的捷運車廂內戴起耳機,不自覺調大音量,讓自己全然沉浸在音樂/影片/Podcast/Clubhouse 的世界裡;又或是前一天晚上參加演唱會、派對,與朋友在 KTV 盡情高歌,隔天卻出現耳鳴、耳悶、聽不清楚,通常不用理會過個幾天就沒事了,但是真的⋯⋯沒事嗎?

神不知鬼不覺的噪音風險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報告指出,全球約有 11 億的青少年暴露在娛樂噪音當中而有聽力受損的風險[1]。長時間承受過大的音量會讓耳朵毛細胞受到損傷,產生「暫時性聽閾位移」(Temporary Threshold Shift,TTS),造成耳鳴、耳悶、聽不清楚。簡單來講,就是「暫時性的重聽,要比較大的音量才能聽得到」,而幾天過後,對於聲音的察覺靈敏度就會回來,又可以重新聽見小聲的聲音。 

乍看之下這似乎不是一個大問題,但隨醫療科技進步,從 2006 年開始便有學者發現,在噪音出現的當下神經便可能直接產生「神經毒性」,進而出現不可逆的傷害,即使隨著時間對聲音的敏銳度看似已經恢復如常,但對聽力早已造成潛在損害[2][3]

從物理學的角度來看,聲音是一種能量,它會傷害耳朵有三個原因:

  1. 音量大小
  2. 暴露時間的長短
  3. 距離聲音的遠近。

如果能控制暴露音量、時長及距離,便可將傷害的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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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式降噪抵抗高頻噪音

在過往從聽力「防護」的角度出發,一般耳鼻喉科醫生、聽力師或聽語相關專業人員,都會建議大家在挑選耳機時,宜優先挑選具有降低噪音功能的耳機,而耳機採用的降噪技術,一般會分為主動式降噪及被動式降噪。

被動式降噪(passive noise cancellation, PNC),又稱為物理性降噪。與其說是降噪,更貼切的說法是「抗噪」。因為這類型耳機的工作原理,是通過外在材料/器具,對我們的耳朵進行物理性的「隔音」而非消除噪音或降低噪音。一般來說就是透過高密度的耳罩或耳塞材料(如高密度海綿等)阻隔外噪環境,防止噪音進入耳朵。被動抗噪耳機可以有效阻隔能量較小、傳遞能力較差的高頻噪音,像是口哨聲、塑膠袋摩擦聲等。 

在耳機材料相同的情況下,可以遮住耳殼及耳道的耳罩式耳機的被動抗噪效果最好,其次是可以密合耳道的入耳式耳機;而貼耳式耳機則因密合度最差而效果最不理想[4][5]。 

圖示
耳機類別 耳罩式 入耳式 貼耳式 
抗噪能力 最佳 中等 最差 
圖說:在耳機材料相同的情況下,可以遮住耳殼及耳道的耳罩式耳機的被動抗噪效果最好,其次是可以密合耳道的入耳式耳機;而貼耳式耳機則因密合度最差而效果最不理想。
圖/VAudio

利用反向聲波的主動式降噪

主動式降噪(Active noise cancellation, ANC)與被動式降噪在原理上大不相同,它並非是把噪音「阻擋在外」,而是透過耳機麥克風分析外界持續性噪音(例如冷氣聲、捷運引擎聲等)後,運用內建晶片進行處理並產生一個與噪音相同但振幅卻完全相反(相位相反)的聲波來做抵銷(圖二)。當兩個信號大小完全相同卻處於反向(相位相反)時,便會產生完全破壞性干涉,使兩個信號相互抵消。此時聲波便不再產生,我們自然就聽不到噪音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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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當兩個信號大小完全相同卻處於反向(相位相反)時,便會產生完全破壞性干涉,使兩個信號相互抵消。此時聲波便不再產生,我們自然就聽不到噪音了。圖/雅文基金會

 主動式降噪耳機的「副作用」?  

在網路上搜尋主動式降噪耳機的使用心得,有些使用者反應「配戴主動式降噪耳機後,會出現耳鳴、耳悶或頭暈的現象」,因此難免會有主動式降噪耳機會傷害聽力的疑慮,但事實上主動式降噪耳機最早是為了幫助飛行員降低「飛機引擎聲」造成的噪音傷害而研發的,因此從技術層面上來說,它本身並不具有危害性,甚至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它可以降低使用者因「噪音導致的身心健康問題」,那耳悶跟耳鳴又是怎麼產生的?

耳悶感 

很多人都有坐飛機的經驗,當飛機爬升時會有耳悶的感覺,這是因為耳內外壓力改變,中耳腔的鼓膜處緊繃狀態,同時緊繃的鼓膜也讓低頻聲音難以進入耳朵。主動式降噪耳機 主要在抵消低頻噪音,因此部分使用者的大腦可能會誤判現在是「壓力產生變化」,進而產生頭痛和耳悶感[7]

 耳鳴 

耳鳴產生的原因非常多,且好發於各年齡層,但由於多數人耳鳴狀況不嚴重,也並非 24 小時都會耳鳴,因此很難在一般生活情境下察覺耳鳴的狀況;然而,當我們戴上抗噪耳機、耳塞或在一個非常安靜的環境下,原本很小聲的耳鳴便容易被凸顯出來,導致使用者覺得耳鳴的狀況增加。 

 只有小孩才做選擇,享受和健康都兼顧

降噪耳機讓聆聽者能更清楚接收音樂,避免音量過度放大[8]。此外,聆聽的時間長度也十分重要;近年來有些耳機有所謂的「自動音量控制」系統,透過耳機本身或相對應的 App,來監控使用者的使用時間。一旦發現使用過久,便會進一步限制使用者可聆聽的音量,讓音量漸漸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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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被動式抗噪、主動式降噪或音量時長控制,都可以有效幫助我們留意及監控使用習慣,因此在挑選耳機時,除了音質及蓄電量考量,我們也應該著重挑選具有上述功能的耳機,當然,若能上述三者兼具,那對耳朵能起到的防護作用自然會最大。 

參考資料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0年3月1日). Deafness and hearing loss. 擷取自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https://www.who.int/news-room/fact-sheets/detail/deafness-and-hearing-loss
  2. Fernandez, K. A., Jeffers, P. W., Lall, K., Liberman, M. C., & Kujawa, S. G. (2015). Aging after noise exposure: acceleration of cochlear synaptopathy in “recovered” ears. Journal of Neuroscience35(19), 7509-7520.
  3. Liberman, L. D., & Liberman, M. C. (2015). Dynamics of cochlear synaptopathy after acoustic overexposure. 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in Otolaryngology16(2), 205-219.
  4. Hodgetts, W. E., Rieger, J. M., & Szarko, R. A. (2007). The effects of listening environment and earphone style on preferred listening levels of normal hearing adults using an MP3 player. Ear and hearing, 28(3), 290-297.
  5. Kuo, S. M., Chen, Y. R., Chang, C. Y., & Lai, C. W. (2018).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of light-weight active noise cancellation earphones. Applied Sciences8(7), 1178.
  6. Harris, W. (2008). How Noise-canceling Headphones Work. How Stuff Works, https://electronics. howstuffworks. com/gadgets/audio-music/noise-canceling-headphone3. htm.
  7. Andy G.(2021年1月28日). Are Noise-Canceling Headphones Safe? 擷取自 HEADPHONESTY : https://www.headphonesty.com/2020/09/are-noise-canceling-headphones-safe/
  8. Liang, M., Zhao, F., French, D., & Zheng, Y. (2012). Characteristics of noise-canceling headphones to reduce the hearing hazard for MP3 users. The Journal of the Acoustical Society of America, 131(6), 4526-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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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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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文基金會提供聽損兒早期療育服務,近年來更致力分享親子教養資訊、推動聽損兒童融合教育,並普及聽力保健知識,期盼在家庭、學校和社會埋下良善的種子,替聽損者營造更加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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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口罩不測阻擋病毒效率有搞錯些什麼嗎?關於醫用口罩規範的迷思
活躍星系核_96
・2020/10/07 ・330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SR值 551 ・八年級

文 / 粒腺體、亞坦尼斯

近日社群上出現了違法進口中國製口罩,和台灣製口罩的送檢報告,引起了一番「 CNS14775 不是醫療級口罩的標準!」、「為什麼不測阻擋病毒的效率?」的論戰

BUT 這其中的觀點充滿了迷思,恐怕只會越吵越混亂。那麼,這些爭論中有那些迷思呢?

我們先把結果摘要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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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迷思 1:「口罩應該測阻擋病毒的效率,而不是阻擋細菌的效率!?
  • 回應:
  1. 臺灣醫用口罩規範 (CNS14774) 中,對所有等級的醫用口罩都不用針對阻擋病毒的效率進行評估。為什麼呢?我們下一點說明。
  2. 因為病毒會附著在口水、飛沫上,所以實務上應該要量測阻擋該類型粒子的能力,而非病毒本體;所以口罩其實不需要測阻擋病毒的效率。
  • 迷思 2:「CNS14775 不是醫療級口罩的標準,CNS14774 才是?
  • 回應: CNS14774 是醫用口罩標準的總綱,等同於一篇文章的摘要,其中包含實驗方法、細項分類等。而 CNS14775 是其中一項實驗方法。換言之, CNS14774 是評斷醫用口罩的摘要、開場白; CNS14775 是教導廠商如何評斷醫用口罩的實驗方法; CNS14774、CNS14775 都可算是醫用口罩的標準文件。
引起論戰的兩張檢驗報告,據稱為違法從中國進口的口罩,和台灣製口罩的檢驗報告。

那到底醫用口罩的規範是什麼?明明也需要阻擋病毒的口罩為何不測病毒阻擋效率呢?除了過濾效率,你知道一片合格的口罩還需要注意哪些事嗎?看到這裡還沒離開相信你是很有耐心的智人,那就聽我們娓娓道來吧!

口罩檢驗怎麼做?

臺灣對於醫用口罩的規範說明文件是什麼?答案是 CNS14774(醫用面(口)罩 Medical face masks),其中提及合格的醫用面(口)罩,須通過:

  • 抗合成血液穿透性(阻擋血液噴濺,沾染到口、鼻腔等)
  • 細菌過濾效率(阻擋細菌等)
  • 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 (阻擋比細菌更小的東西,如氣溶膠等)
  • 壓差(測量流體在口罩兩側的流通性;換言之,確保戴了口罩後,還能呼吸)
  • 防焰性
CNS14774(醫用面(口)罩 Medical face masks)內對各等級醫用口罩的標準。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當然,檢驗也不能亂做,經濟部標檢局也附了各項檢驗的操作 SOP ,如:細菌過濾效率須遵循 CNS14775 的步驟。

CNS14774(醫用面(口)罩 Medical face masks)內,對內容中提及的標準試驗法的延伸說明。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CNS14775 是醫用口罩的實驗方法之一,該文件將說明實驗該如何操作、使用什麼菌株、器材該如何架設等,以確保合格的廠商都用相同的實驗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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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14775 (醫用面罩材料過濾效率試驗法)。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換言之,依台灣的標準 (CNS14774) ,合格的一般醫用面(口)罩,僅要求:

  • 細菌過濾效率
  • 壓差

若是更高等級的外科手術用(口)罩,還會加上阻擋血液噴濺等要求。

BUT,此時也許你的心中會有個小疑問——怎麼沒有阻擋病毒的評估呢?因為病毒的傳播,是靠口水噴濺的啊!

防細菌,不防病毒?

為什麼口罩的標準中,未撰明須檢測「阻擋病毒」的能力呢?生活場景中,我們臉上的口罩是直接擋住病毒、還是含有病毒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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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呼吸道疾病傳染的角度來看:幾乎都是透過帶有病毒的口水飛沫,噴濺到物品或健康人的身上,他們再觸摸口鼻而感染。

換言之,阻擋口水大小的顆粒,是較符合真實世界的需求。而2009年在美國就實際量測人體產生的飛沫顆粒發現,絕大多數的飛沫都大於1微米 (μm)(大於 4μm 佔 46% 、 1~4μm 佔 49% )[感染控制雜誌,2009]。

現行口罩的規範已足以抵禦透過飛沫傳染的疾病。圖/Pexels

而針對現在流行的冠狀病毒瘟疫 (COVID-19) 或過往的流行性感冒,科學界都普遍認可配戴口罩能阻擋口水飛沫的傳播 [Fennelly, K. P., 2020]。

換言之,不論從科學的推論,或是真實感染控制的層面裡,現行口罩的規範(主要針對微米 (μm) 等級的過濾能力)已足以抵禦透過飛沫傳染的疾病(現行的冠狀病毒瘟疫 (COVID-19) 或流行性感冒傳染);無須強調冠狀病毒的顆粒尺寸來要求口罩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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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倘若要抵禦的是血/體液傳播的傳染病,如:伊波拉出血熱,那麼醫用口罩的規範可能要特別針對血液的防浸透能力了。

口罩只要注意過濾效率就好了嗎?

當然不是。

如果阻擋能力高到連呼吸都有困難,那擋住病毒前,不就悶死了嗎?

所以合格的醫用口罩,不是只看微生物的過濾效率,也要看透氣的能力!所以單就過濾效率來評斷某廠牌的口罩較佳或較差,證據上恐怕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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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阻擋外物的效果越強,口罩兩側的壓力差距越大,口罩的通氣性也越差。如前述圖 (CNS14774) 的敘述中可看到,台灣標檢局對於「壓差」都有規範,其須維持在一定的範圍內,以確保口罩能阻擋外物之餘,使用者仍可正常呼吸。

數字的背後,科學的極限

回顧本次議題在輿論上的爭議,有人看到進口口罩的過濾率比國產口罩高,而認為更應該要買進口口罩;有人看到進口口罩的細菌過濾率較高,而質疑應該要檢驗病毒而非細菌。

經過上述研究與法規的整理回顧,我們認為這次送檢的兩份口罩,確實因進口口罩的過濾率較高,有可能帶來更好的防護效果,但兩則口罩的檢驗結果均符合我國國家標準CNS的要求,足以達到醫用口罩必須有的防護效果。

儘管如此,在此例中網友自發性的送檢口罩,仍須留意取樣偏差的問題。在工業製程上,生產線的可靠度,往往就是取決於良率高低與品質是否一致,若要判斷產線優劣,應基於具統計意義的隨機抽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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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發性送檢口罩仍須注意取樣偏差的問題。圖/Pexels

因此縱然網友送檢的口罩有過濾率的高下之分,基於單一個案的檢驗結果的證據力,也遠不足以能推估到整體國家或公司生產口罩品質的優劣,而認定進口口罩的品質較好而值得購買。

然而網友自行送檢的結果,也並非毫不可取而無法採信。許多促成社會變遷的「公民科學」發展,常始於少數熱心公民自發性地發起科學研究、量測環境數值、自費檢驗有興趣的物品。

如美國1970年代起,民眾自發量測水質、送檢兒童玩具成分,而促成了美國環保署與食藥署的法規更迭與管制精進。若願意正面看待網友的送檢結果,這也是可以是個優化「口罩國家隊」的契機,畢竟「國家隊」的對手是病毒,舞台是世界。

當然,無論品質優劣,無論商業或科學,誠信是做人的基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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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感染控制雜誌編輯部 (2009)。在高風險單位配戴外科口罩以控制流感病毒的傳播。感染控制雜誌 ; 19卷4期, P261 – 263
  2. 賴全裕。外科手術面罩相關標準與效能要求
  3. 國家標準 (CNS) 網路服務系統
  4. ASTM F2101-19,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Evaluating the Bacterial Filtration Efficiency (BFE) of Medical Face Mask Materials, Using a Biological Aerosol of Staphylococcus aureus, ASTM International, West Conshohocken, PA, 2019, www.astm.org
  5. Leung, N.H.L., Chu, D.K.W., Shiu, E.Y.C. et al. Respiratory virus shedding in exhaled breath and efficacy of face masks. Nat Med 26, 676–680 (2020).
  6. Jayaweera, M., Perera, H., Gunawardana, B., & Manatunge, J. (2020). Transmission of COVID-19 virus by droplets and aerosols: A critical review on the unresolved dichotomy. Environmental research188, 109819.
  7. Fennelly, K. P. (2020). Particle sizes of infectious aerosols: implications for infection control. The 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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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星系核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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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星系核(active galactic nucleus, AGN)是一類中央核區活動性很強的河外星系。這些星系比普通星系活躍,在從無線電波到伽瑪射線的全波段裡都發出很強的電磁輻射。 本帳號發表來自各方的投稿。附有資料出處的科學好文,都歡迎你來投稿喔。 Email: contact@pansci.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