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破崙曾對他的醫生說:「等我死後,我希望你能驗屍(autopsy),告訴我兒子詳細的結果,讓他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相同的痛苦⋯⋯這很重要,我父親去世時⋯⋯和我有類似的症狀。」拿破崙當時的症狀是嘔吐和發熱,驗屍的結果是他死於胃癌。
驗屍就是對屍體進行仔細的醫學檢查,通常是為了確定死因。對於解剖人體,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費德烈二世(Frederick II Hohenstaufen)頒訂了最早也最著名的法律之一,時為西元 1240 年。義大利的解剖學家莫爾加尼(Giovanni Battista Morgagni)因為驗屍而出名,他把器官的改變與症狀建立起關連,並且在西元 1761 年的著作《疾病之所在與成因》中,發表了數百件驗屍報告,其中描述了冠狀動脈疾病、肺炎和多種癌症。波西米亞的醫生羅基坦斯基(Carl von Rokitansky)以明確的準則檢驗了數千具屍體,使得驗屍成為醫學的一個分支。德國病理學家魏肖(Rudolf Ludwig Karl Virchow)強調了以顯微鏡檢查屍體組織的重要性。
現在驗屍時,醫生會在身體正面割開一個大切口,許多器官會一起拿出來,主要的血管也會打開檢查,胃臟和小腸中的內容物有時可以指出死亡時間。檢查腦的時候要用電動骨鋸把顱骨切開。有的時候還會需要用到電子顯微鏡以及放射科和毒物學中的特別技術。
在 1960 年代以後,驗屍通常能夠揭露錯誤的診斷和意料之外的死因,不過在西方世界,驗屍的數量卻大為減少,原因之一可能是醫生害怕因為誤診而被告。國情與宗教也會影響驗屍,猶太教徒與伊斯蘭教徒通常不鼓勵動輒驗屍。
摘自《醫學之書》,由時報出版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