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1

文字

分享

1
7
1

爸爸去哪兒?從「他為的人為障礙症」談在家庭中缺席的父親

闕湘潓諮商心理師
・2021/08/20 ・4819字 ・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臨床實務工作者,如:醫師、心理師、社工師等,針對在教養上有困難的主要照顧者提供親職諮詢或是親職諮商服務時,常常會發現服務對象有極高的比例為女性(不限於兒童的生母)。

為什麼前來尋求相關服務的,大多都是女性?

爲什麽來尋求親職諮詢的,往往是女性照顧者?。圖/Pexels

相信在不少人心中,即使我們的社會離真正的性別平等可能還有一段距離,但至少也堪稱正在努力的路上才對,然而,這樣的現象卻不禁讓我們開始反思,在教養育兒上,臺灣似乎至今某種程度仍深受傳統文化中家庭性別角色的束縛。

當父親在家庭中缺席後,有可能發生什麼事情?

在這篇文章中,筆者將試著從「他為的人為障礙症」(Factitious Disorder Imposed on Another,FDIOA) 切入,帶大家探究現今家庭中常見的親職型態────「缺席的父親」究竟是如何在諸多因素環環相扣的脈絡下釀成不可逆的家庭悲劇 ( 註 1 )。

一窺「他為的人為障礙症」的真面目

什麼是「他為的人為障礙症」?此疾病較為人所熟知的別稱為「代理孟喬森症候群」,是一種藉由人工偽造的手段使受害者呈現某些疾病症狀的病態行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舉例而言,當受害者為兒童、犯行者為家人時:家人可能會向醫療人員謊稱孩子有腹瀉、發燒的情形,或刻意在孩子飲食中添加致病或誘發物質,在孩子身上假造出癲癇、嘔吐的症狀等。

雖然此疾病在臨床上相當罕見,但當受害者為兒童時,卻有著約 6% ~ 10% 的致死率!

當受害者為兒童、犯行者為家人時:家人可能會向醫療人員謊稱孩子有腹瀉、發燒的情形,或刻意在孩子飲食中添加致病或誘發物質。圖/Pexels

更可怕的是,捏造兒童的臨床症狀與「兒童虐待」可能只有一步之遙!

然此疾至今在許多面向仍飽受爭議,舉凡「誰可以下診斷」、「怎樣的身分條件符合被診斷的資格」、「診斷名稱」、「診斷的構成要件」(如:背後的意圖是否應納為考量之一?)等皆屬其列。

兇手就在你身邊:守在病榻的慈母為何成了受害者的噩夢?

在此疾病的案例中,犯行者可能藉由捏造或製造兒童的臨床症狀行兒虐之實。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相較於像是直接採取毆打致傷的一般虐待、傷害行為,在他為的人為障礙症的情境下,家人的照顧行為就像是裹了糖衣的毒藥。

明明受害兒童並未染病,但隨著偽造的症狀、家人的「關心」之下,兒童卻常常需要接受不必要的侵入性醫學檢查,甚至是治療,嚴重者最終可能造成終生殘疾甚或死亡。

因此,此症在某種程度上時常被跟兒虐的行為畫上等號。

從此症與兒童虐待的關聯中,我們不僅可以更了解此症核心的行為樣態,更能夠一眼看出其擺盪於精神疾病與司法範疇間的特性。

現今許多疾病在評估之初仍十分仰賴患者的臨床主訴,即須由患者自己說明就診原因,更別說以兒童的年紀,實多為家屬代訴,可能造成主訴與客觀檢查結果存在不一致,並存在家屬誘導診斷方向的可能性,甚至讓醫療人員在不知不覺中淪為幫兇。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由於年齡小的兒童,通常由成年家屬代爲轉述病情,可能造成主訴與客觀檢查結果存在不一致,並存在家屬誘導診斷方向的可能性。圖/Pexels

以犯行者是母親為例,母親在醫療人員眼中通常有著寸步不離、時刻無私奉獻、守在病榻的慈母形象,實在不易使人覺察出異狀,殊不知惡魔就在你身邊,不易覺察異狀,通常需要將受害者與照顧者分開後,受害者的病症才會有緩解的跡象。

以上的特性不僅可能替司法領域帶來不少挑戰,就連在臨床醫療上,相關人員也需要足夠敏感且高度跨專業的合作,才有機會在抽絲剝繭後觸及真相,更遑論要醫法攜手對犯行者以法相繩 ( 註 2 )。

以此疾患為主題的研究,在 1987 ~ 2006 年間幾乎達到高峰,隨後發表的研究數量則大幅銳減,形成斷層。再者,有興於此疾的研究,仍因個案偏屬零星、實際確診率低、個體差異性亦相對較高等特性,以致至今在所知有限下尚難探知其全貌。

近年回顧型研究分析較有共識者亦僅概如: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 犯行者有極高比例為女性且多為生母
  • 犯行者若有兒童期受虐史、患有自為的人為障礙症則為高風險預測因子
  • 受害的兒童年紀偏幼,通常小於 2 歲且鮮少超過 6 歲等 ( 註 3 )

此外,由於研究多由西方學者執筆,故文化與國情因素可能也是另一項需要考量的點,如有研究即指出各國在醫療政策上的差異,也可能影響犯行者的背景——在日本這種具容易取得醫療資源的國家,犯行者具醫護專業背景的比例明顯低於英語國家。

在「他為的人為障礙症」中非犯行者父親的行為特徵

接著,回到本篇的主題,大家發現了嗎?許多研究的焦點多落在犯行者及受害者身上,故有研究者即對於鮮少被論及的「非犯行者:父親」——這個消失的關鍵人物感到好奇。

在「他為的人為障礙症」中,父親扮演怎麽樣的一個角色?圖/Pixabay

父親理當也與孩子發展親密親子關係,甚至應善盡保護義務,在相關案例中,何以父親會從關係中疏離?甚至放任犯行者帶孩子承受非必要的醫療侵害而錯失救援時機?

爸爸去哪兒了?

其中整理出來的主要特徵,有些可能符合我們的想像,但有些卻又挑戰我們的假定: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首先,縱使男性已婚且與配偶同住,其關係也並不一定是和樂的家庭生活圖像,潛在危機諸如:父親懼於對婚姻做出承諾、經歷嚴重的婚姻問題卻輕忽早期徵兆或選擇視而不見,影響所及更是整個家庭的穩定性

其次,在他為的人為障礙症被辨識出前,父親可能傾向疏遠家庭成員、鮮少參與家庭事務、在情感和生理上皆從家庭系統中抽離,儼然是家庭中的邊緣人,而寧可選擇缺席,在相關案件,這是很典型的父親類型。

再者,即使孩子因嚴重的病情而住院,父親在此期間亦鮮少到院探視。究竟只是因為父親欠缺敏感度?抑或是為了迴避衝突而刻意以此方式保持距離?目前尚難以釐清背後的原因。

最後,有些父親雖在過程中曾經懷疑伴侶所言是否為真,然即使心生懷疑,卻鮮少實際干預、阻卻伴侶之犯行,甚至選擇支持伴侶的主張。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由上述可知,大家可能慢慢認知到了,非犯行者的父親在此類案例中所扮演的角色,並非實際進行虐待行為,而是肇因於對於孩子的狀況不聞不問,進而間接促進犯行者的犯行。

這個現象著實令人印象深刻,遑論曾有研究提及一名父親在過去幾年間聽信伴侶的片面之詞,為「完全健康」的兒子支付龐大的醫療費用,卻從未過問孩子的病情。

當然,這並不是說「缺席的父親」的現象一定是導致兒虐的高風險因子,而是意在藉此呼籲父親於親職角色與家庭分工上的重要性!

如果能重來,如何遏止悲劇?

在他為的人為障礙症被確診後,臨床工作者會傾向鼓勵非犯行者的父親加入治療或至少能有機會獲得一些個別的協助,尤其若未來仍有極高的可能須與犯行者配偶繼續共同生活時,更是重要且必要的!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家庭關係中的親職角色,應如何調整,才可讓孩子在健康的照顧下成長?圖/Pexels

其中的重點包含處理他對於家庭的新覺察與體悟,特別是面對受虐的孩子,曾經缺席於親職角色的父親,可能對無法即時保護孩子產生罪惡感,或反思對於孩子的母親所提供的支持,甚至想嘗試重新承擔照顧者的角色,都會需要額外的支持。

而若回到前端的預防作為,或許要在這些案例中找到單一的原因以提出防範計畫,這樣的想法實在過於天真,然而即使如此,仍有一些可嘗試為之的層面。

其一,女性獨自擔負起教養及育兒的重任,男性提供經濟上的照拂,確實是目前很多家庭親職型態的寫照,也似乎為傳統文化所默許,但或許也可以試著跳脫傳統思維,回到個人的長處作為思考的起點,亦即親職的角色與功能不一定要受性別期待的界定,如善於經營關係的一方 ( 誰說一定要是女性?),可以藉自己的優勢引導孩子發展較佳的人際關係技巧,藉以減緩女性的照顧壓力。

更甚者,有些人可能還會想到,其實這樣的現象就是我們所謂孩子成為了家庭系統中的「代罪羔羊」,衝突的夫妻關係藉由孩子的問題轉移焦點、逃避夫妻間應正視的問題,意圖緩解緊張的關係,甚至挽回已觸礁的婚姻關係,但卻也對親子關係造成負面的影響。

因此,回到婚姻關係中 ( 註 4 ),我們必須坦然面對其經營著實不易的事實,同時也得承認雙方良好且有效的溝通和回應將是婚姻是否能長久的關鍵,也才有機會替遭逢低谷的愛情墳墓覓得一線生機。

總之,不論是何種對於兒童不當對待的類型,甚至是兒虐,除了臨床專業人員的警覺外,實皆須大眾的關注。而他為的人為障礙症目前雖仍偏屬精神疾病的範疇內,但精神疾病的名稱並不是用來區分身而為人的良窳,更非汙名化,其最原始的用意應是利於臨床及研究人員辨識、歸類,進而聚焦探究出最適切及有效的預防、治療或處遇方法,且任何的案例都應看見其背後所存在的個別脈絡,回歸善意的回應。

注釋

  • 註1:一個悲劇的背後都可能有著極其複雜的原因,也不一定是一人所能為,這篇文章撰寫的目的也不是意在強化親職的特定性別,更非究責,而是希望基於研究的發現與經由對社會現況的看見,進而提供一些提醒以阻止悲劇的發生。
  • 註2:在筆者有限的所知裡,台灣在司法上目前尚未有因此症受判的案件,且在臨床上相關個案研究報告亦少。然而,用詞本身其實某種程度可能也反映著主事者的意識形態─西方精神醫學與司法系統認定的影響 (如:DSM – 5 中此症的診斷標準以「受害者」稱呼承受疾病之一方),且在很多國外對於此症的研究中也多使用 perpetrator ( 犯行者 ) 這個詞稱確診者,當然在查閱文獻的過程筆者也看到不同觀點的論戰。甚至,其額外衍生的潛在議題則可能還涵蓋:「究竟該視其為疾病而提供對應的治療資源,還是該定調為犯罪行為而加以論罪科刑?」、「指控中的孰輕孰重:親職中擔任主要照顧者的致病作為?非主要照顧者但肩負親職責任者的不作為?」等,顯然不同的觀點將有著不同的看見,可見若真要把「他為的人為障礙症」與司法的糾葛完整的論述,想必又會是另起新局的長篇大論了。
  • 註3:然研究者亦提醒系統回顧型研究可能存在「發表偏差」或稱「抽屜問題」的困境,以致所獲知的結論可能無法如實反映現實狀況。
  • 註4:其實在此所謂的回到婚姻關係中,所指可能也是讓犯行者回頭看見自己內在未被滿足的需求,諸如:在某些案例中,犯行者會覺得在婚姻中被丈夫冷落,甚至經驗背棄,卻又苦尋不著更有效解決婚姻危機的方式,而想藉由孩子重拾心中所盼望的關注,當然這些未被滿足的需求及所呈現的人際模式,可能還可以追本溯源至小時候在原生家庭中的逆境經驗。

資料來源 / 參考文獻:

  1. 台灣精神醫學會(譯)(民103)。DSM-5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American Psychiatry Association)。新北市:合記。(原著出版年:2013)
  2. Bartsch, C., Riße, M., Schütz, H., Weigand, N., & Weiler, G.(2003). 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 (MSBP): an extreme form of child abuse with a special forensic challenge. 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137, 147-151. 
  3. Bass, C., Glaser, D.(2014). Early recognition and management of fabricated or induced illness in children. The Lancet, 383, 1412-1421. 
  4. Fujiwara, T., Okuyama, M., Kasahara, M., & Nakamura, A.(2008). Characteristics of hostital-based 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 in Japan. Child Abuse & Neglect, 32, 503-509. 
  5. Kelly, M., & Bursch, B. (2018). Factitious Disorder Imposed on Another. In D. Driver & S. Thomas(Eds.), Complex Disorders in Pediatric Psychiatry: A Clinician’s Guide(pp.105-116). Missouri, MO: Elsevier Press.
  6. Morrell, B., & Tilley, D. S.(2012). The role of nonperpetrating fathers in 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Journal of Pediatric Nursing, 27, 328-335. 
  7. Yates, G., & Bass, C.(2017). The perpetrators of medical child abuse(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A systematic review of 796 cases. Child Abuse & Neglect, 72, 45-53.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文章難易度
所有討論 1
闕湘潓諮商心理師
1 篇文章 ・ 0 位粉絲
一名心理師, 希望能貢獻微薄之力寫寫文章,讓更多人有機會認識心理專業工作及相關的研究。

0

1
0

文字

分享

0
1
0
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文章難易度

討論功能關閉中。

0

3
3

文字

分享

0
3
3
你是自願想起那些記憶的嗎?為什麼大腦要我們想起——《悲傷的的大腦》
臉譜出版_96
・2023/03/25 ・2023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記憶的自主性

父親死後我時常花時間回想關於他的回憶,也因此開始質疑心理學家們對侵入性思維的看法,畢竟以我的例子來說,我是自己選擇想起那些回憶的。

丹麥心理學家多爾泰.本森(Dorthe Berntsen)找來近期發生人生重大壓力事件的人,問他們在做白日夢或腦袋放空時會想到什麼;她發現這些人腦袋裡也會出現自主記憶(voluntary memories)(就像我主動回想父親的病床在醫院裡移動的那段回憶一樣),其頻率與非自主記憶(involuntary memories)(就像父親在廚房烹飪的回憶突然出現在我腦海裡)出現的頻率相當。

因此,雖然非自主記憶確實比較令人難過,但它們出現的頻率其實並不比自主記憶高。與生命一帆風順時相比,人們面對充滿壓力的變故時會比較常回想起上述兩種記憶,而我們會覺得非自主記憶比較常出現其實是因為它更令我們困擾,因為這些記憶帶來的情緒令你我措手不及。

當我主動向親朋好友們訴說父親耍幽默的故事時,雖然一樣會有強烈的情緒,但因為那是我「選擇」要提起的回憶,所以我能夠事先準備好面對情緒帶來的影響。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有時候我們自己選擇想起某些回憶。圖/envatoelements

自主記憶與非自主記憶之間的差別也讓我們察覺人類大腦與動物大腦(例如田鼠)之間的差異;人類比動物多出了近一公斤的大腦皮質,最重要的是,這些多出來的皮質都位於人類前額與太陽穴之間的額葉(frontal lobes)。大腦的前額腦區為人類所獨有,有協助人類調節情緒等功能。

各位或許還記得,人類大腦提取記憶的方式就像在烤蛋糕一樣,必須從不同腦區集結各種材料;必須用到海馬迴及其周遭用來儲存與回憶相關的各種線索的腦區,大腦同時也得從負責掌管視覺或聽覺的腦區提取內容,以增加思緒的真實性,讓大腦產生想像的同時也具備視覺與聽覺效果。

無論是自主記憶或是非自主記憶,都必須運用到這些腦區,而本森為了搞清楚這兩種記憶之間的差異,仔細比較了受試者在產生這兩種記憶時的功能性磁振造影結果。自主記憶與非自主記憶不同之處在於,它是人類自己主動提取的記憶,因此會運用到額葉外側接近頭骨的腦區──背外側前額葉皮質(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

前額葉會參與人們自主想起的記憶。圖/envatoelements

偶然間想起的記憶總特別難過?

我們需要具備神經心理學家所稱的「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s)才能刻意想起某件事情,這是人類特有的能力;這種能力就像企業的執行長一樣,負責組織、指示大腦的其他腦區擔負各種任務。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無論是刻意提取記憶片段,還是回憶不由自主湧上心頭,人類大腦製造記憶的方式大致相同;其中的差別之處在於,如果是刻意提取記憶,人類額葉掌管的執行功能會參與運作,負責指揮大腦想起某一段記憶。

無論是大學畢業典禮、第一個孩子誕生的瞬間,或是結婚的那一天,在這些人生大事過去後的幾週、幾個月甚至是幾年後,就算沒有刻意回想,每個人都有可能突然想起那些時刻,思緒突然出現在腦海裡。也許你當下只是在做一些平凡單調的日常瑣事,或是當天剛好看到某些有關的事物,這些美好的回憶都很有可能驟然躍上心頭。

侵入性思維由令人情緒極度激動的事件而起,當然也可能包括有正面意義的事件──並非只會因為極度負面的事件而產生。但因為關於負面事件的侵入性思維總是特別令人難過,人們才會在出現這些討厭的回憶時格外擔心自己的心理健康。

非自主記憶引來的悲傷總是無法堤防,讓我們更加難過。圖/envatoelements

大部分情況來說(特別是在面對強烈的悲傷時),侵入性思維其實只是大腦的自然反應,目的是要讓我們記住這些重要、充滿情感波動的事件。從大腦的角度來看,人類大腦好像是一再讀取關於失落的思緒,然而大腦對於人們生命中重要的正面事件同樣也是這麼做的。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在猝不及防的情況下,思緒與感受突然被悲傷佔據確實令人非常難受,但大腦其實是為了了解情況才會重新讀取這些記憶,就像你我對親友重新訴說某些記憶與故事一樣,我們只是想更深入了解這些人生片段。

如果能從這個角度看待侵入性思維,下一次這種狀況再次發生時,你就不會覺得有什麼大不了了,畢竟大腦這麼做確實有其緣由;侵入性思維的閃現因此感覺起來更具實際功能,不再像過去一樣,只讓我們覺得自己沒有好好駕馭心中的悲傷。

——本文摘自《悲傷的大腦:一位心理神經免疫學者的傷慟考,從腦科學探究失去摯愛的悲痛與修復》,2023 年 3 月,臉譜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臉譜出版_96
88 篇文章 ・ 255 位粉絲
臉譜出版有著多種樣貌—商業。文學。人文。科普。藝術。生活。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他要的書,每本書都能找到讀它的人,讀書可以僅是一種樂趣,甚或一個最尋常的生活習慣。

1

1
1

文字

分享

1
1
1
偏食是因為懷念媽媽?人們如何喜歡上某些氣味——《舌尖上的演化》
商周出版_96
・2023/01/04 ・1885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讓人懷念的好氣味

關於第一個人們如何學會喜愛香料的問題,其實比較容易回答。打從胎兒還在母親子宮裡的時候, 就會開始學習享受某些香料的香氣﹙以及風味﹚,並在出生之後繼續強化這些他們學到的經驗。

在懷胎期間,母親所吃的食物的味覺和氣味,胎兒一樣會接觸並品嚐到。食物中的化學物質會進入羊膜液、跑進胎兒的鼻子裡:胎兒有辦法嗅聞自己身處的那片小小海洋。胎兒似乎先天就傾向認定,在自己悠游的環境中所聞到的母體香氣是令人愉悅、在出生之後也值得追求的好香氣。就算那香氣是來自植物的防禦性成分也一樣。

母親懷孕期間的飲食習慣對小寶寶有很大的影響。圖/envatoelements

舉例來說,母綿羊食用大蒜後,牠們的羊膜液聞起來也會帶有大蒜中的防禦性物質的氣味。聞到這種氣味的綿羊胎兒,在出生之後便會因為有過接觸經驗,而較為偏好那種氣味。

若是在懷孕大鼠的羊膜液中注入大蒜萃取物,大鼠的小孩在出生後,只要聞到大蒜的氣味就會不由自主地開始噘起粉紅小嘴吸吮起來、並四處尋找母親。「你在哪裡,我親愛的蒜味媽媽?」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母親懷孕期間的飲食會影響小嬰兒喜歡的氣味

對人類進行的研究,實驗侵入性沒有那麼高,不過結果依然類似。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Scientific Research,CNRS﹚的貝諾瓦.夏爾﹙Benoist Schaal﹚及其同事們在一項研究中,比較了兩群來自法國阿爾薩斯地區﹙Alsace﹚的女性。

在其中一群女性懷孕的最後十天,研究人員提供了大茴香口味的薄荷糖、餅乾和糖漿任她們盡情享用。對於另外一群女性,研究人員則不提供任何大茴香口味的食物,也要求她們不要食用任何含大茴香的食物﹙她們顯然有遵照指示﹚。研究者藉此比較,這兩群女性所產下的新生兒,對於大茴香氣味來源的茴香腦的偏好程度是否有所不同。

懷孕期間沒有吃大茴香的母親,嬰兒出生後接觸到稀釋的茴香腦樣本時通常會露出不悅的表情。相反地,懷孕期間有吃大茴香的母親,生下的嬰兒則比較可能會將頭轉向茴香腦,伸出舌頭,並做出彷彿是在舔嘴唇的動作。

另一項對人類進行的研究顯示,母親在懷孕期間如果曾吃過大蒜,新生兒聞到大蒜的氣味時便會噘起雙唇吸吮。同樣地,在懷孕期間吃豌豆、四季豆以及如卡芒貝爾乳酪、蒙斯特﹙Munster﹚乳酪及埃普瓦斯乳酪﹙Époisses﹚等氣味濃郁的乳酪,也有研究發現會導致相似的效果。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母親在懷孕期間曾吃過豌豆、四季豆和其他綠色蔬菜的八個月大的嬰兒,會偏好綠色蔬菜帶有的氣味﹙2-異丁基-3-甲氧基吡嗪,2 – isobutyl -3 – methoxypyrazine﹚;若是母親在懷孕期間吃過氣味濃郁的乳酪,嬰兒則會偏好二甲硫醚﹙dimethyl sulfide,在氣味濃郁的乳酪以及大蒜中都存在的成分﹚。

在哺乳期間有吃魚的母親,養出的嬰兒也通常會喜歡魚味或起碼是喜歡魚中含有的三甲胺﹙trimethylamine﹚分子的氣味。在有吃魚的母親的羊膜液及母乳中,都可以找得到三甲胺的蹤跡。羊膜液及母乳中的氣味所造成的這些現象,似乎可以維持到童年時期或更久之後,雖然並不總是如此  。

小寶寶會較容易習慣或喜歡上媽媽懷孕時吃過的東西。圖/envatoelements

信任的氣味=媽媽的味道=喜歡!

大自然告訴人類以及其他動物,要信任他們的母親和母親吃下肚的食物的氣味。在過往人類祖先規模較小的族群中,母親所吃的東西的氣味,通常就等同於族群中其他成員所吃的東西的氣味,少有例外。

人類身為哺乳動物的一員,透過在出生前及出生後的嗅覺學習,得以一代一代累積對自己有益或有害的食物知識,甚至不需要人教。回想一下黑猩猩的飲食傳統:對黑猩猩寶寶來說,出生前的學習,也許就已經足以讓牠們認識很多該吃的食物,特別是氣味強烈的食物。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人類與黑猩猩六百萬年的共同祖先大概也一樣。現代人類確實是如此,而且還有個額外的特徵:人類使用語言的能力,能幫我們為這套傳承偏好的古老系統再添加一層複雜度。

我們母親的身體教導了我們要喜愛什麼風味,而父母的話語也再三提醒此事。除了這兩方面的影響,整個社群中其他人的行為以及飲食習慣,也會助我們一臂之力,時時提醒我們人類喜愛什麼風味。因此,我們的老祖宗應該很容易就學會了如何喜愛香料,同時也忘記了自己並非自古以來總是喜愛香料。

——本文摘自《舌尖上的演化》,2022 年 12 月,商周出版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所有討論 1
商周出版_96
123 篇文章 ・ 364 位粉絲
閱讀商周,一手掌握趨勢,感受愜意生活!商周出版為專業的商業書籍出版公司,期望為社會推動基礎商業知識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