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要對一個現象下結論,很少只依據一篇論文,醫改會和媒體要下這麼驚人的標題,更應該審慎檢視自己的依據。再退而求其次,這篇文章也不過八頁,讀完全文再下結論相對於這麼嚴正的標題,又豈是過分的要求?
但醫改會就只依據這篇1984年針對美國紐約州51家醫院的調查報告,1991年原始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2004年「Qual. Saf. Health Care」再重新刊登的文章中的兩個數據:醫院中不良事件發生率「3.7%」,當中有疏失(negligence)的比例是「27.6%」,然後直接以依據衛生署網站醫療服務量現況及服務結果統計資料當中,2011年一年急性一般病床住院人次2,704,438當母數,直接乘以上述兩個比例,接著用斗大的紅字標題配合各種媒體,下了台灣每年至少有「1萬8千名醫療過失受害者」這樣的驚悚標題!(結至2012年11月3日下午三十一分,這份文章仍然擺在該團體官網首頁首篇。)
先不要講1984年針對紐約醫院的調查結果能否適用在2011年的台灣,也先不去討論這篇論文在方法學上的問題,醫改會引這個數據的訴求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醫療糾紛苦情多」;而美國的學者對這類議題研究的目的,正如前述IOM那篇報告揭櫫的:「我們想要讓病安議題受到大眾關注,但我們並不想指責醫療照護者的無心之過;畢竟,孰能無過,這份調查的目的是希望能藉由打造一個更安全的醫療環境來減少醫療錯誤和促進病人安全。」,是試圖建構安全的醫療體系。
本篇論文的作者也在討論的第一段講到他們的研究主要焦點是希望能藉此探討如何評估改善醫療品質。(Our results should be understood in the context of both medical malpractice litigation and quality assessment…We left aside the aspects of compensation and corrective justice in tort litigation in this analysis.)通篇文章無一字用來推論1984年紐約州的醫療品質有多差,有多少醫療人員該為此負責,更無一字情緒性用語!
更諷刺的是,再細看整個研究背景的描述,1980年代的美國醫療環境剛好也是醫療訴訟件數快速成長的年代,論文引用的第七篇文章標題甚至是驚人的「1970年代的醫糾危機」(The medical malpractice crisis of the 1970’s),由於大量的醫療訴訟造成國家支出大幅增加(司法體系的負擔和陪審團的成本),醫療從業人員責任險保費增加,連帶使醫療費用成本也增加。
多重壓力下,迫使許多州政府一方面要求醫療提供者提出改善品質方案,另一方面在原有的侵權行為法(tort law)之外訂定醫療過誤法(medical malpractice law),限縮原告權利,非經一定程序不得提起醫療過誤訴訟,這就是有名的「Tort reform of medical malpractice」。節錄部分當時支持者的論述如下:
「民眾不滿意的醫療結果,很少真正是由醫療疏失造成。濫訟的結果,民眾抱持的心態無異於買樂透的精神(花一些訴訟費用,告贏了就可以獲得一大筆錢),傳統的侵權行為體系於是失去原有精神和功能」。(The lottery-like aspect of civil liability is nowhere more evident than in medical liability. Very few acts of medical negligence result in patient claims and that very few paid claims actually involve medical negligence. The traditional system no longer works.)
這樣的做法當然造成不少爭論,但一方面也讓很多學者對於醫療行為裡到底存在多少比例的不良事件和疏失產生興趣,在當時這方面的資訊是相當欠缺且侷限的,所以才會有這個80年代著名的Harvard Medical Practice Study,也才有後來一系列刊登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文章,其中第一篇就是1991年的這篇報告。
楊秀儀女士想來應該是在那個年代留美完成學位,她是法學背景出身,對於醫療相關領域知識和研究方法的理解應有很大限制,她在美國讀的資料也顯然受限於此,對於該如何判讀這些數據有其未盡謹慎和週備之處,但她從美國帶回來的這些想法,卻很快在醫改會這些醫療事故受害者組成的團體,廣泛透過媒體訴諸悲情的手段,迅速讓「醫院不安全」、「醫療疏失很多」這樣的想法像瘟疫一樣散播開來,於是恐懼和憤怒瓦解了醫病彼此的信任,本應是合作夥伴共同對抗病魔的醫病之間開始充滿緊張與對立,並且越演越烈。
其實,這個系列的研究以今日的觀點看來是相當有問題的,後面討論研究方法時再詳述。還需要再特別一提的是,這篇論文的時空背景是在整個社會包括醫療體系對病安議題都還沒有清楚認知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