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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屬於誰?

科學松鼠會_96
・2014/04/09 ・6741字 ・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SR值 525 ・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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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嫦娥三號探測器預計將於2013年12月14日21時40分軟著陸,隨後將釋放著陸器,讓玉兔號探月車開始探月之旅。

從歷史說起

1969年7月,當太空人阿姆斯特朗把美國國旗插上月球表面時,他宣佈:「我是為全人類的和平而來。」這絕不是一句空話。佔領月球已經被1967年簽署的聯合國《外層空間條約》(Outer Space Treaty)所禁止。該條約規定:

第一:「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平等和與國際法一致的基礎上應無區別地為各國自由探測並利用,各國可以自由到達任何區域和天體。各國可以自由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進行科學考察活動,各國應推動並鼓勵此類考察的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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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不能作為主權國家聲明佔有,或出於利用及其他目的佔有。」

探索未知之地、做出新的發現是人類好奇心的崇高體現。無論是填補地圖上的空白還是填補元素週期表上的空缺,其精神實質是相似的。都是好奇心與發現優 先權的較量。於是我們看到地圖上(乃至月球圖上)到處寫滿了發現者(或者是贊助人)的名字,較為靠後的元素符號也用科學家的姓氏來彰顯學術界公認的功績。

早在1959年9月14日,蘇聯發射的「月球」2號探測器任務取得成功,它成為第一個擊中月球的人造物體,除了傳回有關月球磁場和輻射帶的數據外, 它還把象徵主權的蘇聯國徽留在月球表面。這可以說是對兩年前美國一個設想的回應:1957年,全世界籠罩在都在核戰爭的恐怖陰云下,想像力豐富的美國人想出把美國國旗以「火箭飛鏢」的方式插入月球土地的辦法。他們還煞有介事地畫了示意圖發表在公開出版的雜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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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美國人想出把國旗以「火箭飛鏢」的方式插入月球的辦法

彰顯所有權是發現者的特權和本能反應。在更早的15世紀80年代,海上探險家迪奧戈·康抵達剛果河口時,就躊躇滿志地在那裡豎起了帶有十字架的石柱作為「到此一遊」的標記。這不但標誌著基督教世界的最遠疆界,也宣稱了屬於發現者本人的特權。後來邁向未知領域的探險者大多要在新疆域裡留下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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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迪 奧戈•康晚一個世紀的吳承恩在創作《西遊記》時,讓孫悟空在其自以為的擎天柱下留下了生物學印記;1921年1月曆盡千辛萬苦掙扎到南極腹地的英國人斯科特失望地發現,原來阿蒙森已經搶先把挪威國旗插上了南極點的冰雪中,這表示他只能在歷史性的極地競賽中屈居第二……總而言之,如果有做出發現的實力,任何人都也可以做類似的事情,公開宣揚自己的發現和成就,並接受歷史的評判。

相關國家宣佈的南極領地
相關國家宣佈的南極領地

當然,插旗是一件事,宣示主權又是另外一件事了。由於政治力量的變幻,地球上曾先有新阿姆斯特丹的地名,後來又變成了紐約;月球上會不會也城頭變幻大王旗,哪天冒出一個叫「新新德里」的地方呢?這可不好說。因為一直有人試圖成為「月球地主」,宣稱自己擁有月球的主權。

月球的「地主」們

在威爾斯《月球上最早的人類》這部小說中,主角掌握了飛向月球的技術後,首先想到的就是獲得對月球乃至所有星球的「優先購買權」,「類似西班牙對於美洲黃金的壟斷權利」,進而建立人類殖民地。

「月球地主」並不只存在於科幻小說中。2005年10月,北京曾冒出了一家「大中華區月球大使館」,經營太空旅遊和月球開發,並全權負責在大中華地 區出售月球土地。當年12月21日,北京市工商局對其下達處罰決定書。隨後「月球使館」CEO對北京市工商局進行起訴。2007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銷售月球土地行為屬於投機暴利,而且強調中國於1983年加入的《外空條約》規定,特定國家管轄範圍內的公民和組織無權主張月球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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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駐北京大使館雖然關閉了,但它絕不是第一個聲稱對月球擁有所有權的組織,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早在1952年2月,一個位於美國伯克利市的科幻迷俱樂部就曾致信聯合國和美國總統,宣稱在月球寧靜海的一塊三角洲歸他們所有。這個俱樂部這樣做,不過是為了博取名聲,還沒有想到營利,算是純粹的科幻行為藝術。

到了1953年,智利一名律師維拉為了競選某俱樂部主席一職,需要巨額財富證明,就在一本雜誌上宣佈,整個月球都歸他所有。智利稅務局得知此事,要求他繳納財產稅。維拉律師並沒有拒絕交稅,但表示稅務局應該先派人到月球實地查看他的財產,進行估價後才能確定納稅額。至今智利稅務局也沒能派人上去查看,律師果然不是好惹的。

1955年,曾經在紐約天文館工作過的一個名叫羅伯特•庫爾茲的美國人首次嘗試出售月球不動產,每英畝售價才1美元,只是沒有人 買他的帳。1969年,阿波羅11號發射後不久,一個巴西人因以25美元一塊出售月球土地而被巴西警察逮捕。在加拿大和荷蘭,也有人因出售月球土地涉嫌詐欺而被捕受審。

唯一靠賣月球地皮賺錢的人非美國人丹尼斯·霍普莫屬。1980年,這位前口技演員在失業和離婚的壓力下鋌而走險,宣稱月球的土地為他所有,並在美國舊金山的土地登記局登記,然後又給美國和蘇聯政府以及聯合國寫信,重申這一主張,表示如果有異議,可以與他交涉,否則他的主張生效。美蘇政府和聯合國自然不會理他,於是他在內華達州開了一家名為「月球大使館」的公司,批發兼零售月球土地。迄今他已經售出了625萬美元的「土地」,每英畝月球土地價格幾十美元不等。那家「大中華區月球大使館」就是該公司在中國的總代理。但是花錢購買月球土地的人不會當真以為自己擁有了一塊月亮,他們只是花些小錢買了一本印刷精美的月球土地證而已。就像2012年人們在網上買「諾亞方舟船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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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苍穹》中的纳粹月球基地
《鋼鐵蒼穹》中的納粹月球基地

不僅是月球,其他天體也曾被人主張過所有權。1997年,三個葉門人在葉門法院狀告美國太空總署,指控美國沒有先通知他們和取得他們的同意,就發射 「火星拓荒者號」太空船。他們聲稱在三千年前,其祖先就取得了火星的所有權,他們從祖先那裡繼承了對火星的所有權。對這三個人,大家只是一笑置之。

2003 年,美國人內米茲向內華達州地區法院起訴,聲稱美國太空總署對小行星愛神星(Eros)的探測侵犯了他的私有財產權,導致了500萬美元的損失,要求賠償。美國法院一審二審均駁回了他的訴訟。法院認為在美國現有的法律裡沒有規定個人可以取得對月球和其他天體的財產權,而且美國簽署的《外空條約》沒有規定對小行星的私有財產權。美國如此,中國也不含糊,倒賣月球土地被取締自不必言,就連月球上的地名,也不是一般人能夠瞎叫的。

2010年8月18日,中國民政部發佈第182號公告,公佈了第一批月球地名標準漢字譯名共468條,目的是「規範當前月球地名使用中的混亂現象,實現月球地名標準化,滿足月球探測、科學研究和社會應用的需要」。早在一年前的2009年7月,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曾就月球地名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根據民政部網站公布的訊息,該部下屬的區劃地名司主要職能包括:「國際公有領域和天體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邊境地名的審核報批。」那些妄圖成為太空地主的人該清醒了,月球和其他天體絕對不是私人可以覬覦的,就連名字也不行。

公地悲劇

《月球協定》所規定: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但這種天體的集體所有制有一個麻煩,就是「人人都有,人人又未必真的擁有」。用經濟學術語來說,就是「公地悲劇」問題。它講的是有一種不能排除其他人使用的公共資源(如海洋、極地、大氣),由於其資源總量有限,一部分人或全體人的濫用將導致其他人或全體人的使用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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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極洲為例,這是一塊礦產豐富、擁有整個地表淡水儲量72%的無主之地。英國、澳大利亞、法國、新西蘭、挪威等7個國家曾先後對它提出主權要求。 1940年,這7個國家依據各自所提出的所謂「發現論」、「佔有論」、「扇面論」自行決定對83%的南極大陸實施瓜分。要不是二戰爆發、南極洲已經是另一個樣子了。1959年12月,阿根廷、智利、英國等12國簽訂了《南極條約》,規定南極洲僅能用於和平目的。

不過,《南極條約》只暫時凍結了各國的領土主權要求,附屬於領土的諸如大陸架等方面的權利則沒有界定。至於中國為何要去萬里之遙的南極進行科考,國家海洋局極地考察辦公室副主任魏文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得實在:南極地區蘊藏著地球神秘的訊息、豐富的資源礦藏,對於每一個國家都具有重要的科學和政治經濟意義。從科學考察和極地活動話語權的角度看,南極地區有4個必爭之點:極點、冰點、磁點和最高點。前三個點已分別由美國、法國和前蘇聯佔據,中國將佔據第四個點——最高點。DOME-A正是最高點,這個地區擁有地球上其他任何科學觀測站無法替代的獨特自然條件。

顯然,月球也是類似南極這樣的「公地」。而《月球協定》就是規範這塊公地使用的法律。但作為國際法文本,只能規定一些大原則,不可能事無鉅細。例如裡面提到「所有締約各國都享有不受任何種類的歧視,在平等基礎上,並按照國際法的規定在月球上從事科學研究的自由」。但是提取1克氦3(3He)進行科學研究,與採集 1噸氦3進行可控核聚變「研究」大不同。再如,「各締約國可在月球上建立配置人員及不配置人員的站所」。顯然,那些地勢優良,接受日照充分,自然資源(尤其是水冰)富集,又便於飛船降落和起飛的地點在月球上是有限的。在那裡建設月球考察站和月球基地自然是最划算的。誰有權先到先佔呢?還是靠實力來說 話。

使用太阳能的月球基地
使用太陽能的月球基地

在探索和利用太空以及制定外層空間法律規則的歷史過程中,國際間充滿了矛盾和衝突,已開發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蘇美兩個超級大國與第三世界國家之間存在著難以調和的矛盾。在發射衛星、利用地球同步靜止軌道間題上,蘇美依仗航太技術優勢,搶佔有利地位,刁難他國,引起了普遍的不滿和反對。1976 年,哥倫比亞、剛果、厄瓜多爾、印度尼西亞、肯尼亞、烏干達和扎伊爾等國在波哥大簽署了關於地球同步靜止衛星軌道的宣言,宣佈對同它們領土上方相應的軌道段擁有主權。赤道國家的這一立場自然遭到蘇美等國的強烈反對。在制定《月球協定》的過程中,蘇美與第三世界國家也存在尖銳對立。第三世界國家堅持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而蘇美則拒絕這一主張。聯合國經過七年的談判,終於在1979年第三十四屆聯大通過了《月球協定》,宣佈月球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各國不得以任何方式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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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外層空間條約》和《月球協定》仍有國際法的約束力,加入這兩個國際條約的國家就不能宣佈月球為自己的領土,但這並不妨礙各國太空人在愛國心的驅使下將祖國的國旗放在月球上。

擦邊球:對月球主權的宣示

月球是夜空中最明亮的星體,月亮在各國文化中都具有獨特地位。對月球的探測既有科學意義,也有文化乃至政治意義,象徵著對科學知識乃至對月球本身的 佔有。因為冷戰時期意識形態對抗的需要,探月活動從一開始便與政治掛鉤了。當年「月球2號」發現了月球沒有磁場,但媒體大肆宣揚的卻是最具噱頭的撞擊月球,並把這看作蘇聯技術超越美國的象徵。與「月球2號」一同上了月球的還有兩枚鑲有蘇聯國徽的標誌物。撞月第二天即9月15日,赫魯曉夫毫不掩飾得意洋 的笑容,把這樣一個帶有蘇聯國徽的標誌物複製品送給了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後來,印度的尼赫魯、法國的戴高樂、印尼的蘇加諾都收到了類似的蘇聯禮物。

美國做得更霸氣。在「阿波羅」11號軟著陸月球後,宇航員在宣稱「月球屬於全人類」的同時卻在月面上插了面星條旗。人家乾脆不展示聯合國旗,「朕即天下」的自負可見一斑。尼克森政府還把美國宇航員在月球上收集的近270塊岩石送給了世界上130多個國家。阿波羅11號收集的被當做禮物贈送給其他國家的每塊岩石樣本重量約有0.05克,僅比米粒大一些。阿波羅17號收集的被當做國禮的岩石樣本每塊重約1.1克。它們都被封閉在塑料球體內,這樣既起到 了保護作用,又便於觀看。考慮到曾動用了有史以來最大的火箭,花費了幾百億美元,只有382千克月球物質被帶回到地球上,這種餽贈行為可謂花費不菲,但極有面子。其寓意再明顯不過——只有敝國做到了「摘星攬月」,天底下還有敝國擺不平的事嗎?

阿波罗-17号月球车仍停留在月亮上
阿波羅 17號月球車仍停留在月亮上

2008年10月22日,印度成功發射該國首顆探月衛星「月船1號」,尾隨俄、美、日、中四國躋身「探月精英俱樂部」行列。他們把一面印度國旗留在 了月球表面。《印度快報》以「三色旗(印度國旗)登上月球」為題,稱印度已經繼蘇聯、美國和歐盟後,成為第四個有能力把物體送上月球的國家。當然,把國徽、國旗送到月球上並不代表擁有了對月球的主權。但是能把主權象徵物送往月球,卻顯露了佔有並開發月球的潛在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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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協定》第八條第3款規定「締約各國在月球的表面或表面之下的任何地點進行其探索和利用的活動,不應妨礙其他締約國在月球上的活動。」既然兩個物體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空間內,那麼為了避免「妨礙」,對月球的探測與利用只能遵循「先來後到」原則。越早在月球上安營紮寨的國家,實際控制地盤越多,優勢越大。

中國的航太專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說:「維護我國月球權益需要探月工程」-維護中國月球的權益,必須進行月球探測工程。儘管《月球協定》規定,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人類共同財產,但是隨著當前主要航太國家和組織正加緊實施月球探測計劃,如何維護各國的空間利益已成為亟待關注的問題。只有開展月球探測並取得一定成果,才具有分享開發月球權益的潛在實力。

誰是「全人類」?

針對「月球和其他天體屬於全人類」這一外層空間法的基本原則,我們可以做科幻的延伸,看看它在未來還是否成立:

隨著航太技術的進步與普及,天體的所有權會有一番新局面。試想,私營企業的小行星礦工在小行星上結婚生子,孩子在小行星上成長,一代代地開發小行星。直到有一天,覺悟了的小行星原住民宣稱自己對生他、養他、他也參與建設了的小行星具有所有權,並拒絕向地球提供廉價礦物,地球人該怎麼辦?於情於理,這都令人想到美國獨立戰爭中的雙方——殖民地兒女和宗主國。海因萊因的《月亮是個嚴厲的女人》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把月球當做家的人類再也不願意對地球俯首稱臣了。

如果未來太空中出現「尼莫船長」那樣的無國籍乃至無「地球球籍」的人和組織後,他們完全可以根據「誰發現、誰開發、誰擁有」的古老海洋信條,對那些尚不被人知的天體提出所有權主張。如果太空時代的「尼莫船長」也像凡爾納筆下的那位一樣富可敵國、力可敵國的話,更沒有國家或國際組織能對其太空圈地行為提出異議或做出約束。畢竟,出力探測、登陸、開發、維護過一個天體的人,為何要與沒做過這些事的人一道共同享有該天體帶來的收益呢?如果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原則仍然有效,那麼未來太空中的經濟實力也會迫使作為上層建築的法律做出相應改變。

上面說的還都是人類之間的事。如果人類遇到外星人呢?顯然,人類制定的外層空間法對人類之外的物種是沒有約束力的。地球礦業公司在「阿凡達」星球的開採徵得納美人的同意了嗎?銀河系高速公路拓寬要推平太陽系,需要徵得地球人同意嗎?《變形金剛3》和《MIB 3》中外星人在月球上大打出手的行為顯然違背了《月球協定》第三條第2款(在月球上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或從事任何其他敵對行為或以敵對行為相威脅皆在禁止之列),人類又能拿他們怎麼辦?

《月球協定》還規定,「締約各國應將其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在內所發現的可能危及人類生命或健康的任何現象,以及任何有機生命跡象,必須通知聯合國秘書長、公眾、和國際科學界。」但情況很可能如《2001:太空漫遊》中設想的,美國人一開始就把外星人留在月球的「獨石」T.M.A.-1 ,這樣他們就可以進行秘密調查了。事實上,根據續集小說《2010》中的說法,美國總統直接下達了命令,「獨石」存在應絕對保密。

所以,月球以及其他天體的歸屬問題,初看是一個科技問題,仔細分析則是法律與政治問題,本質上又是一個科幻問題。在不同的科技發展水平下,這個問題將有非常不同的答案。

回到現實中,目前全世界200多個國家中,只有澳大利亞、奧地利、智利、墨西哥、摩洛哥、荷蘭、巴基斯坦、菲律賓和烏拉圭這9個沒有航太能力的國家批准了《月球協定》;另有法國、瓜地馬拉、印度、秘魯和羅馬尼亞等5國簽署了協定,但尚未獲得國內立法機構批准。美國和俄羅斯這兩個航太超級大國則明確反對將月球定位為全人類共同財產。

月球到底屬於誰,仍是個未知數。

月球探测器着陆点,先来先到,后来靠边
月球探測器著陸點,先來先到,後來靠邊

原文發表於《科幻世界》2013年第10期

 

轉載自科學松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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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松鼠會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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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松鼠會是中國一個致力於在大眾文化層面傳播科學的非營利機構,成立於2008年4月。松鼠會匯聚了當代最優秀的一批華語青年科學傳播者,旨在「剝開科學的堅果,幫助人們領略科學之美妙」。願景:讓科學流行起來;價值觀:嚴謹有容,獨立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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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鮮奶真的能長高?拆解營養素與身高的關鍵連結!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2/17 ・3185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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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 食力foodNEXT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日本的兒童與青少年在 1960 年代開始,身高像是坐上了成長的直升機!有人說,關鍵就在於1964年推動的學童乳政策,這一喝就是 60 年,讓孩子們「蹭蹭蹭」地長高。

那麼台灣呢?從 2010 年與 2015 年,嘉義、雲林率先實行學童乳政策,到 2024 年在進一步全國推動「班班有鮮奶」,我們的孩子也有這樣的機會長高嗎?但如果孩子長不高,真的是因為牛奶喝不夠嗎?其實,想要孩子長個子,還有更多「長高密碼」!

為什麼長不高?哪些因素決定身高?

人的身高是高是矮,有 80% 來自於基因決定。圖/envato

到底是先天還是後天在主宰我們的身高?科學家告訴我們,影響身高的原因,有 80% 來自基因!到目前為止,已經辨識出 700 多個基因和身高有關,其中一部分是影響骨骼中的生長板,另一部分則影響身體荷爾蒙的分泌,這些基因一起合力,最終決定了我們的身高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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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荷爾蒙分泌的基因,就像人體的「身高總指揮」,主要控制三大荷爾蒙:生長激素、甲狀腺素和性激素。

  • 生長激素是由腦下垂體分泌的,如果人體生長激素分泌較少,身高也會明顯受影響,也就是身高比較矮。
  • 甲狀腺素則是幫助粒線體這個「細胞能量工廠」順利運作,讓細胞有充足能量來代謝與生長。如果甲狀腺素分泌不足,細胞發育自然跟不上,就會影響身高表現。
  • 性激素則是影響生長板與肌肉的關鍵!例如,女性賀爾蒙分泌旺盛,會促使骨骼中的生長板提早關閉,所以女性平均身高比男性矮。而男性賀爾蒙不僅有助骨骼發育,還能增加肌肉量,讓身材更高挑結實。

所以,基因是命定的,後天就無法再突破了嗎?其實不然!雖然基因決定了大部分,但後天的努力也有很大空間來改變結局!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後天四大關鍵:飲食、運動、睡眠和環境,如何影響孩子的身高成長!

後天逆轉勝!抓住長高的四大黃金關鍵

長高需要什麼?首先,飲食是關鍵!長高需要足夠的營養素,充足的蛋白質、鈣質與維生素能幫助骨骼發育,而均衡飲食則是孩子長高的基石。除此之外,運動也不可或缺,發育中的孩童建議每天至少一小時的運動,包括阻力訓練、有氧運動和放鬆運動等,能讓肌肉與骨骼的發育更加堅實,並且維持正常體重,促進生長激素分泌。

睡眠則是很多家長容易忽略的重要因素 。研究顯示,生長激素的分泌高峰在晚間 11 點至凌晨 1 點,以及清晨 5 點至 7 點。因此,確保孩子有規律且足夠的睡眠時間,可以顯著提升骨骼生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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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外在環境因素也會影響兒童身高。例如,空氣污染及鉛、鎘等有害物質可能阻礙發育。為了給孩子最好的成長環境,就要避開這些污染源。

盤點完這些後天因素後,我們不禁要問:牛奶真的能幫助長高嗎?答案將隨著我們深入探討後揭曉!

喝牛奶真的能幫助長高?

後天因素同樣會影響兒童身高,那喝牛奶會有幫助嗎?圖/envato

聯合國對於發育遲緩之定義,是該年齡孩童所測量身高,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身高標準中位數 2 個標準差,就視為發育遲緩。

2023 年一篇跨國研究研究顯示,增加乳製品攝取能降低發育遲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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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乳製品消費量增加可能也代表當地正在經濟成長,可能從其他面向影響飲食。為了避免其他因素干擾,這份研究也納入了人均 GDP、兒童扶養比、人口成長率、農村電氣化比例與女性參與勞動比等等變數進行控制。此外,該篇研究還另外指出乳糖不耐症常見於青少年與成人,對孩童沒有影響,因此不必過於擔心。

總之,喝牛奶的確可能對長高有幫助,但牛奶只是眾多因素之一。而更重要的是,台灣孩童真的缺這一杯鮮奶嗎?

牛奶的確對身高的發育有幫助,但台灣的學童真的缺奶嗎?

根據《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除了 1-3 歲的幼兒外,其他年齡層的乳品攝取量都遠低於建議標準。特別是 7-18 歲的學童,乳品攝取量僅達建議量的一半,顯示台灣兒童的乳製品攝取明顯不足。事實上,7-18 歲的學童中,有 8 成每天攝取不到 1 份乳品,這對正在生長期的孩子來說,營養攝取遠遠不夠。

然而,學童缺的不僅是鈣,還有維生素 D。根據 2008 年一篇回顧性的研究,維生素D對身高發育與鈣質同等重要。如果鈣和維生素 D 攝取不足,會影響骨骼發育。1999 年中國的實驗研究指出,飲用牛奶能有效促進身高,尤其是加強維生素 D 的補充後,骨密度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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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台灣學童的鈣與維生素 D 攝取是否足夠呢?答案是遠遠不夠!根據國民健康署的調查,7-18 歲的學童,鈣的攝取量平均不到建議量的一半,維生素 D 的攝取量甚至只有四成多。這樣的營養狀況,怎麼能夠提供足夠骨骼發育的營養環境?

更令人關注的是,這些營養缺口與乳品攝取不足有直接關聯。每份乳品大約含有 240 毫升牛奶,其中含有 240 毫克的鈣質及 3 微克的維生素 D。根據國民健康署採用的推薦膳食攝取量(RDA),每天需要的鈣質約為 1000 毫克,維生素 D 則是 15 微克,如果每人每天攝取2份乳品類,加上其他的飲食攝取,就有機會補足鈣與維生素 D 的缺口。

此外,牛奶中的鈣質容易被人體吸收。牛奶有三分之一的鈣是以游離態存在的,能夠直接被吸收,剩餘的鈣與酪蛋白結合,當人體消化酪蛋白時,這些鈣質也會被釋放,然後被人體吸收。事實上,人體對牛奶鈣質的吸收率為 32.1%,遠高於其他食物。因此,想要補充鈣質,牛奶無疑是最佳選擇。

人體對牛奶的吸收率達 32.1%,是補鈣的理想選擇。圖/envato

喝的不是鮮奶,而是加溫處理後的保久乳,營養素會被破壞嗎?

至於保久乳的營養價值問題,根據國民健康署 2021 年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說明。鮮乳是生乳經過短時間高溫或超高溫殺菌方式所製成,所以無法達到完全滅菌,保存期間較短,而且需要冷藏。保久乳則是透過高溫或高壓滅菌,並且以無菌的填充方式放入無菌包材,所以能夠保存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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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營養成分資料庫,鮮乳跟保久乳中的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礦物質及維生素都沒有太大差異,只有少數熱敏感的營養素,像是維生素 C 會稍微少一點外,其他成分大致上都一樣。所以,不管是鮮乳還是保久乳,在營養成分上差異不大!

另外,許多父母擔心乳糖不耐症影響孩子喝牛奶、容易引起腹瀉。牛奶中含有乳糖,而乳糖是一種雙醣,由半乳糖與葡萄糖所構成。人體想要運用乳糖,需要先把它分解成半乳糖與葡萄糖,這時候需要一種特別的腸道酵素:乳糖酶。在兒童時期乳糖酶會正常分泌,這是為了要分解母乳,隨著年齡增加,乳品類食物逐漸減少,人體的乳糖酶漸漸地分泌越來越少。然而,這並不代表不能喝牛奶。透過逐步攝取少量低乳糖的牛奶製品,或使用乳糖酶補充品,都有機會能改善不適,重新恢復對牛奶的耐受力。

總結來看,牛奶確實能補足我們失落的鈣質和維生素 D 缺口。這些營養素,也確實與身高有關。但別忘了,影響身高的因素有很多,飲食、運動、睡眠和環境等各方面都不可忽視!補充足夠的營養素,並搭配運動和良好的作息,將會是孩子的身高發育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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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開發遇上「術前檢查」:環境影響評估大揭密!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2/16 ・4339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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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環境部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無論是在立法院的質詢臺,還是網路媒體或社論上,你應該經常聽到「環評」這個詞吧?它的核心理念其實很簡單,就是要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不管是建設重金屬冶煉廠、台積電進駐,還是打通山壁開闢新道路,都必須經過像動手術前的詳細檢查一樣,透過環評的嚴謹審查程序,確保這些開發不會對環境造成過度或無法挽回的損害。

 環評的概念起源於 70、80 年代,當時大規模開發導致嚴重的環境破壞,人們開始反思,發現單靠法規和污染處理技術不足以應對這些問題,環境惡化越來越嚴重,於是「事前預防」的想法應運而生。

我國的環評制度是借鑒美國的經驗,但並不是所有開發案都需要環評,只有那些可能對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的開發行為,才需要在開發前進行環評。環評其實是開發許可的一部分,環保機關負責審查環評報告,並擁有否決權。但即便環評通過,並不代表開發案就能立即進行,最終的開發許可還是需由相關主管機關綜合考量政治、經濟、環境等多方面因素後,才能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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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到底在忙什麼?

環評的全名為「環境影響評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就像動手術會有術前檢查、術後定期追蹤及按時服藥,健康的把關需要仰賴定期進廠維修,同樣在開發行為實施前,我們需要評估其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提出相應的預防或減輕措施,施工中或營運後也需要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進行追蹤,並由環保機關進行監督,確保不會進一步損害環境品質。

環評負責評估開發對環境的影響,並制定措施與監督確保環境品質。圖/envato

雖然「環評」這個名字大家耳熟能詳,但實際上它的評估過程可一點也不簡單,就像醫療檢查一樣,科學、客觀且精密,評估項目可不只侷限在空氣品質、水質或土壤是否受農藥或化肥影響、生態景觀與棲地等和自然環境切身相關的議題。根據環評法第 4 條規定,評估還涵蓋了社會、經濟、文化等多個層面。

環評就像是開發案的「術前檢查」,確保開發行為不會對環境造成不必要的風險和破壞。那麼,大家常聽說環評要耗費很長時間,那它到底在忙什麼呢?其實,環評的目的是要求開發單位對開發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進行詳細調查和分析,這些調查結果會寫成報告,並進行公開,讓社會大眾了解並參與討論。最後,由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審查,只有通過審查的案子,才有機會繼續進行開發,從而保護我們共同的生活環境。

誰應該接受環評的「考驗」?

根據環評法的立法精神,不是所有的開發案都需要進行環評,環評主要是針對那些可能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開發行為。那麼,哪些開發案需要環評呢?環境部依法訂定了「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簡稱「認定標準」),這些標準主要是根據開發案可能帶來的影響程度、所在的敏感區域(如國家公園、重要濕地、野生動物棲息地等),以及開發的規模(如面積、處理量)來判斷是否需要進行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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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像高速鐵路、大眾捷運、機場、離岸風力發電系統等這些建設,不論它們的規模或地點,都必須經過環評。而像科學園區、高爾夫球場的建設,若位於國家公園、重要濕地或野生動物棲息地,也需要辦理環評;至於太陽能光電設施,則是當它位於重要濕地時,才需要進行環評。

宛如開發前的「術前檢查」!淺談環評流程

我國的環評審查採取專家審查機制,環評主管機關依法成立環評審查委員會。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政府機關的代表和專家學者,其中專家學者的比例不得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以環境部為例,環境部的環評審查委員會共有 21 位委員,其中 14 位是來自不同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這些專家分別在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等方面進行把關,確保審查過程的專業性與公正性。

臺灣的環評制度通常分為兩個階段。一階環評是透過報告書撰寫前的公開意見蒐集,開發單位將意見回應情形納入報告書後由專業的環評審查委員進行審查,若經審查後認為開發後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則應對症下藥,進入二階環評,這個階段的審查更為嚴謹,並且依法規定進行範疇界定,篩選出環境關鍵項目與因子。整個環評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幾個重要步驟,讓開發案能夠更透明、公開地接受環境影響的評估與檢驗。

STEP 1 資料填寫:開發行為規劃

這就像醫生在手術前,先為病患制定計畫,並在檢查前登錄好病患的個人資料,例如身分訊息、健康問題、藥物過敏或病史等。同樣地,環評也是這樣運作的。開發單位首先要擬定開發案的規劃,並且將這些內容在網路上公開蒐集意見 20 天,同時也會舉行公開會議,讓大眾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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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開發單位需要編寫環境影響說明書的主要章節,並且決定是否自願進入二階環評。這個階段開發單位會進行初步的計畫,確認開發的目標與範圍,並評估這個開發案可能對環境產生的潛在影響。這些步驟都是為了確保開發行為在開始前,能夠徹底評估可能的風險和影響

開發單位需撰寫環境影響說明書,初步評估目標、範圍及潛在影響。圖/envato

STEP 2 初步評估:編製環境影響說明書

就像術前檢查結果會匯集成一份醫療報告,在這個階段,開發單位也需要把他們的調查結果、預測和分析整理成一份「環境影響說明書」(簡稱環說書),環說書會說明如何預防或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開發單位需要根據作業準則製作環說書,交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無非屬主管機關所主管法規之爭點後,再轉請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確認沒有需要補正的地方(例如:沒有檢具環境保護對策與替代方案、執行評估的人忘了簽名等),環保主管機關所設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則會著手進入審查階段。

STEP 3 手術可行與必要嗎:審查與結論

這部分就像醫療團隊評估手術的風險。環保機關會審查這份環境影響說明書,專家委員會會進行詳細的審查,並在一定的時間內做出結論。如果所有的環保問題都能得到妥善解決,開發案就能獲得初步通過並公告審查結論,告訴你這個「手術」(開發項目)可不可以做、在甚麼條件下做比較安全,或是可能要再做更進一步的檢查等等。以離岸風電開發為例,可能就會要求開發商調整風機位置,以避開白海豚的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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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環評法施行細則裡的審查結論,除了通過審查、不應開發等結果,也可能會出現「有條件通過審查」或「進行第二階段審查評估」的狀態。

STEP 4 完善的手術方案:進入二階環評

就像術前檢查發現可能有重大問題或可能帶來影響的副作用時,醫生可能會要求進行更詳細的檢驗及評估更好的治療方案,環評也是如此。如果第一階段的環評顯示這個開發案可能對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那麼它就必須進入「二階環評」。

進入二階環評的開發案,意味著要進行更加深入的分析與評估。就像醫生要進行更精密的檢查來了解手術風險。除了基本的環評程序,開發單位還需要舉辦公開說明會與範疇界定會議、編製更複雜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收到初稿後需進行現場勘查與公聽會,讓當地居民或關心這個開發案的人可以參與,了解開發案的影響,並提出意見。

二階環評需更深入分析,與舉辦說明會、公聽會,讓居民一同參與評估影響。圖/envato

同時,開發單位也要依據這些意見,編製更詳細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將所有的調查、分析結果都納入評估報告書中,才能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環保主管機關審查。而如果在審查過程中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資料,就像醫生建議調整手術計畫一樣,開發單位會進行修正,並重新提交補正及取得定稿備查。只有在所有問題解決後,開發案才是真正通過環評審查並進入下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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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你生活周遭環境的開發案正好遇到環評的爭議,或者你關心的案件正在環評階段,你可以隨時上「環境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https://eiadoc.moenv.gov.tw/eiaweb/)查詢相關的最新資訊。不僅如此,環評審查委員會的會議還有線上直播,讓大家能夠親自參與,為國內的開發案共同把關!

整個環評流程耗時多久?

環評法第 7 條規定,主管機關在收到環境影響說明書後,必須在 50 天內完成審查並公告結果,並通知相關主管機關和開發單位。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最多可以再延長 50 天。

根據環評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這個審查期限是從開發單位備妥所有資料,並繳交審查費後開始計算。但是有一些情況是不計入這個審查時間的,包括:

  1. 開發單位補充資料所花的時間。
  2. 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法規進行釋疑,且不超過 60 天的時間。
  3. 其他不可歸責於主管機關的可扣除天數。

因此,整個環評流程的時間會因為不同情況有所變動,但主管機關的基本審查時間是 50 天內,特殊情況最多延長至 1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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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實際所需要的時間,可能會根據開發案的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就像去放射科拍攝X光可能只要一、兩分鐘,但如果要做電腦斷層,可能就需要半個小時左右。

同樣地,根據環評法的規定,環境影響說明書的審查通常在收到資料後的 50 天內完成,若是進入二階環評,審查時間則是 60 天。聽起來似乎不算太久,通常三、四個月就能有結果。

但實際上,環評過程常常會因各種原因延長時間。環境部目前也正在進行環評總體檢,蒐集各界的意見,逐步檢視現行制度,並作為未來修正相關法規的參考依據。

環評帶來的效益是全方位的,它不僅幫助我們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兼顧環境的永續。透過環評,開發行為的潛在風險可以提前被識別,並且在問題發生前採取預防和減輕措施。這樣的過程不僅讓開發行為更具透明度,減少未來可能面臨的環境爭議和成本,還能促進社會對環境議題的關注與參與。期待隨著法規的修正與完善,未來的環評制度在效率、透明度與公眾參與等方面有望取得更大進展,為可持續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這不僅是對環境的保護,更能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福祉,實現政府、企業和民眾三贏的局面,讓我們共同打造一個更健康、更永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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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網路陷阱!從媒體識讀、防詐騙到個資保護的安全守則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2/17 ・300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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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網路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伴隨著便利而來的,還有層出不窮的風險與威脅。從充斥網路的惡假害訊息,到日益精進的詐騙手法,再到個人隱私的安全隱憂,這些都是我們每天必須面對的潛在危機。2023 年網路購物詐欺案件達 4,600 起,較前一年多出 41%。這樣的數據背後,正反映出我們對網路安全意識的迫切需求⋯⋯

「第一手快訊」背後的騙局真相

在深入探討網路世界的風險之前,我們必須先理解「錯誤訊息」和「假訊息」的本質差異。錯誤訊息通常源於時效性考量下的查證不足或作業疏漏,屬於非刻意造假的不實資訊。相較之下,假訊息則帶有「惡、假、害」的特性,是出於惡意、虛偽假造且意圖造成危害的資訊。

2018 年的關西機場事件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當時,燕子颱風重創日本關西機場,數千旅客受困其中。中國媒體隨即大肆宣傳他們的大使館如何派車前往營救中國旅客,這則未經證實的消息從微博開始蔓延,很快就擴散到各個內容農場。更令人遺憾的是,這則假訊息最終導致當時的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因不堪輿論壓力而選擇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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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另一則「5G 會抑制人體免疫系統」的不實訊息在網路上廣為流傳。這則訊息聲稱 5G 技術會影響人體免疫力、導致更容易感染疾病。儘管科學家多次出面澄清這完全是毫無根據的說法,但仍有許多人選擇相信並持續轉發。類似的例子還有 2018 年 2 月底 3 月初,因量販業者不當行銷與造謠漲價,加上媒體跟進報導,而導致民眾瘋狂搶購衛生紙的「安屎之亂」。這些案例都說明了假訊息對社會秩序的巨大衝擊。

提升媒體識讀能力,對抗錯假訊息

面對如此猖獗的假訊息,我們首要之務就是提升媒體識讀能力。每當接觸到訊息時,都應先評估發布該消息的媒體背景,包括其成立時間、背後所有者以及過往的報導記錄。知名度高、歷史悠久的主流媒體通常較為可靠,但仍然不能完全放下戒心。如果某則消息只出現在不知名的網站或社群媒體帳號上,而主流媒體卻未有相關報導,就更要多加留意了。

提升媒體識讀能力,檢視媒體背景,警惕來源不明的訊息。圖/envato

在實際的資訊查證過程中,我們還需要特別關注作者的身分背景。一篇可信的報導通常會具名,而且作者往往是該領域的資深記者或專家。我們可以搜索作者的其他作品,了解他們的專業背景和過往信譽。相對地,匿名或難以查證作者背景的文章,就需要更謹慎對待。同時,也要追溯消息的原始來源,確認報導是否明確指出消息從何而來,是一手資料還是二手轉述。留意發布日期也很重要,以免落入被重新包裝的舊聞陷阱。

這優惠好得太誇張?談網路詐騙與個資安全

除了假訊息的威脅,網路詐騙同樣令人憂心。從最基本的網路釣魚到複雜的身分盜用,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就拿網路釣魚來說,犯罪者通常會偽裝成合法機構的人員,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簡訊聯繫目標,企圖誘使當事人提供個人身分、銀行和信用卡詳細資料以及密碼等敏感資訊。這些資訊一旦落入歹徒手中,很可能被用來進行身分盜用和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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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手法不斷進化,釣魚詐騙便常以偽裝合法機構誘取敏感資訊。圖/envato

資安業者趨勢科技的調查就發現,中國駭客組織「Earth Lusca」在 2023 年 12 月至隔年 1 月期間,利用談論兩岸地緣政治議題的文件,發起了一連串的網路釣魚攻擊。這些看似專業的政治分析文件,實際上是在臺灣總統大選投票日的兩天前才建立的誘餌,目的就是為了竊取資訊,企圖影響國家的政治情勢。

網路詐騙還有一些更常見的特徵。首先是那些好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優惠,像是「中獎得到 iPhone 或其他奢侈品」的訊息。其次是製造緊迫感,這是詐騙集團最常用的策略之一,他們會要求受害者必須在極短時間內作出回應。此外,不尋常的寄件者與可疑的附件也都是警訊,一不小心可能就會點到含有勒索軟體或其他惡意程式的連結。

在個人隱私保護方面,社群媒體的普及更是帶來了新的挑戰。2020 年,一個發生在澳洲的案例就很具有警示意義。當時的澳洲前總理艾伯特在 Instagram 上分享了自己的登機證照片,結果一位網路安全服務公司主管僅憑這張圖片,就成功取得了艾伯特的電話與護照號碼等個人資料。雖然這位駭客最終選擇善意提醒而非惡意使用這些資訊,但這個事件仍然引發了對於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個人資訊安全性的廣泛討論。

安全防護一把罩!更新裝置、慎用 Wi-Fi、強化密碼管理

為了確保網路使用的安全,我們必須建立完整的防護網。首先是確保裝置和軟體都及時更新到最新版本,包括作業系統、瀏覽器、外掛程式和各類應用程式等。許多網路攻擊都是利用系統或軟體的既有弱點入侵,而這些更新往往包含了對已知安全漏洞的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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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公共 Wi-Fi 時也要特別當心。許多公共 Wi-Fi 缺乏適當的加密和身分驗證機制,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能夠輕易地攔截使用者的網路流量,竊取帳號密碼、信用卡資訊等敏感數據。因此,在咖啡廳、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都應該避免使用不明的免費 Wi-Fi 處理重要事務或進行線上購物。如果必須連上公用 Wi-Fi,也要記得停用裝置的檔案共享功能。

使用公共 Wi-Fi 時,避免處理敏感事務,因可能存在數據被攔截與盜取的風險。圖/envato

密碼管理同樣至關重要。我們應該為不同的帳戶設置獨特且具有高強度的密碼,結合大小寫字母、數字和符號,創造出難以被猜測的組合。密碼長度通常建議在 8~12 個字元之間,且要避免使用個人資訊相關的詞彙,如姓名、生日或電話號碼。定期更換密碼也是必要的,建議每 3~6 個月更換一次。研究顯示,在網路犯罪的受害者中,高達八成的案例都與密碼強度不足有關。

最後,我們還要特別注意社群媒體上的隱私設定。許多人在初次設定後就不再關心,但實際上我們都必須定期檢查並調整這些設定,確保自己清楚瞭解「誰可以查看你的貼文」。同時,也要謹慎管理好友名單,適時移除一些不再聯繫或根本不認識的人。在安裝新的應用程式時,也要仔細審視其要求的權限,只給予必要的存取權限。

提升網路安全基於習慣培養。辨識假訊息的特徵、防範詐騙的警覺心、保護個人隱私的方法⋯⋯每一個環節都不容忽視。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享受網路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確保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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