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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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系列文章中,我們討論了燃煤發電的三個重要的階段,包含前處理、燃燒過程和燃燒後處理。在本文中,就讓我們來認識設置於北台灣,擁有最新超超臨界技術的林口電廠的過去、現在、以及未來吧。
1960 年代,伴隨台灣工業起飛的用電需求攀升,台灣電力公司在台北縣林口鄉(現為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的海邊興建了林口發電廠,廠內設置了兩座裝置容量各為 300 MW 的燃煤與燃油機組,為當時單一機組裝置容量最大的發電機組。1970 年代,能源危機使原油價格飆漲且供應不穩,林口電廠將燃油機組改建為燃煤機組以降低發電成本並提升能源穩定。由於燃煤機組不適用於尖峰時期的電力負載調度,1998 年,林口電廠另增設了兩座裝置容量各 150 MW 的天然氣/輕油雙燃料氣渦輪發電機。至 2011 年間,林口電廠可提供 900 MW 的電力,約為當時台電總裝置容量的 2%。
由於機組使用年限已逾 40 年,2005 年起林口電廠「先建後拆」的方式,於廠區空地開始規劃興建兩座裝置容量各 800 MW 的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並於 2011 年將林口電廠的既有四部機組開始除役; 2016 年與 2017 年,新的兩部機組開始商轉供電。同時,於原機組拆遷後的空地興建第三座 800 MW 超超臨界燃煤機組,預計於 2019年商轉供電。屆時林口電廠將可提供 2400 MW 的裝置容量(註:中火燃煤為 5780 MW;大潭燃氣為 4984.2 MW)。
煤炭的使用歷史悠久,自人類進入工業化時代,煤炭與工業的發展、與近代文明的進展高度相關。由於礦藏分佈世界各地且儲存容易,而使煤炭價格低廉且供應穩定,特別適合大型工業與發電業使用,在全世界的能源消費中,大約佔了 28%1,2,僅次於石油的消費。在台灣的情境中,台電所屬的燃煤電廠,每年也約消耗了 3000萬公噸的煤炭。
雖然煤炭的主要成分是碳,但仍含有氫硫氧氮等元素,這是由於煤炭是古代植物的化石,經由長時間的生物與地質作用碳化而成。不同地區的煤礦碳化程度不同,依碳化程度由低至高,常分類為為泥煤、褐煤、亞煙煤(次煙煤)、煙煤(生煤)與無煙煤。由於碳化程度越低,雜質也越高,而容易在燃燒後產生氣體污染。例如,煙煤的碳含量大約是在 69% 至 89% 之間3;而無煙煤的碳含量則提高為 86% 至 98% 之間,其餘的雜質則為水、空氣、氫、硫、氮等物質組成。這些雜質導致煙煤的燃燒,比起無煙煤會產生更多的煙、氣體污染,且熱效率也較低。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含碳量略低於煙煤的亞煙煤,雖熱值較低,但因硫份也較低而較少污染。
因此,近幾年有部分地方縣市政府,試圖制定禁燒生煤條例或停止核發「生煤許可」,就是希望能避免燃燒雜質較高的煙煤,而加劇空氣污染的程度。只是由於越高品質的煤炭成本也會隨之提高,產量也較少,實務上燃煤電廠仍多使用亞煙煤與煙煤作為燃料,而高品質的無煙煤則較常見於家用燃料或暖氣,應用在無法裝設過濾與環保設施,且與人類生活更為接近的使用方式。
由於煤炭需全部仰賴進口,煤炭的供需除須兼顧供給穩定與經濟效益以外,進口煤炭也應考量煤炭的成份以降低污染或提升效率。台電目前進口煤炭的國際合約,主要為印尼與澳洲,占總進口量的八成以上,其餘少部分則進口自俄羅斯、美國與哥倫比亞等。採購的種類則為亞煙煤與煙煤,並針對煤炭的熱值、水份、灰份與硫份訂定品質標準。
以主要進口國印尼和澳洲為例,印尼煤的熱值較澳洲煤低,代表電廠燃燒印尼煤的的發電效率較低,但澳洲煤的灰份與硫份卻比印尼煤高,使燃燒廢氣的污染較為嚴重,因此實務上當煤炭送進煤倉存放後,還會根據不同產地、批次的成分差異,以適當的比例混用入鍋爐燃燒,以同時達到燃燒效率與污染控制。
AD, Air Dry Basis:空氣乾燥基,與空氣濕度達到平衡的煤炭做為比較基準。
Gar, Gross Calorific Value:一公斤燃料完全燃燒時所釋放的全部熱量。
資料整理/廖英凱。圖表/泛科學製作。
仰賴海運進口的煤炭,也需要有港口疏運的配合。雖然自 2015 年起,林口電廠已設置了專屬的卸煤碼頭接收來自各產煤國的煤炭。但如果行經林口電廠附近,會發現仍有部分閒置的鐵軌與鐵路設備。這條已停用的「桃林鐵路」,是 1968 年,為搭配林口電廠新建而設立的專屬運煤鐵路,連接林口電廠與桃園火車站以銜接西部縱貫鐵路,而能載運來自台中港的煤炭,至 2012 年底鐵路停用為止,提供了每年 160 萬噸,3000 車次的 40 餘年運煤歷史。
2012 年底桃林鐵路停用後,林口電廠並未停止營運,而是改以台北港接收煤炭後,再以濱海公路的卡車運輸進廠。然而火車每車次運量約 500 噸,但卡車僅有 23 噸。使公路運輸期間,每天須從台北港轉運 200-250 車次的卡車,才能滿足一台新機組每日 4600-5750 噸的燃料需求。對於規劃中最終將有三部機組,預計每年最高可至 630 萬噸的用煤量來說,公路運輸除交通上完全無法負荷以外,也會增加煤塵溢散的空汙問題與運輸轉運的能源消耗。因此,專屬的卸煤碼頭與密閉式的輸送系統,正可以確保輸送的穩定、效率與避免污染。
儘管污染防制與管理的技術與思維可以不斷精進與投入,但相較起眾多發電方式,燃煤電廠對於環境的影響仍相對較大。對於燃煤電廠新建或營運的顧慮,在可預期的未來也必然存在,然而所有的工程開發本為權衡輕重後的選擇。因此,有必要來簡略盤點對於當代台灣,我們還有哪些需要林口電廠的理由。
回到燃煤發電的本質,若未來沒有更為嚴苛的碳稅等政策工具的制定,則燃煤電廠仍因燃料取得容易,而擁有價格低廉與較天然氣相對穩定的誘因。從燃料的運送與儲存角度來看,煤相比起石油、天然氣、核燃料來得更容易儲存及運送,林口電廠目前規劃的煤倉,就能提供電廠 30 天以上的安全存量,相比起天然氣安全存量在 2019 年僅有 7 天,預計至 2027 年才提升至 14 天。此外煤炭也沒有天然氣供應鏈中的外洩問題4。因此,雖然燃煤欠缺負載調度的能力,但其低廉與穩定的特性,對於在選擇基載發電廠時,燃煤絕對具有相當大的誘因。
若回到台灣各區電力供需的狀況來看。長期以來北區均處於供不應求,而須仰賴中區的電力調度至北區。預估在 2025 年時,北區的電力需求為 14-15 GW(註:1 GW = 1000 MW),約為全台的 40%,而電力供給僅能提供 34% – 35%,而有約 5% 的電力缺口需從中南區調度。林口電廠 2.4 GW 的裝置容量,則可提供了 16% 的北區用電需求,在供需不平衡的狀況下,更顯其價值。
再以各區的電廠發電形式來考量 2025 年的情境,北區的燃煤電廠,屆時有花蓮和平電廠(1.3 GW)與林口電廠(2.4 GW)共計 3.7 GW 的裝置容量;中區的燃煤電廠則為台中電廠的燃煤機組(扣除4部機轉為備用機組之容量後,全廠縮減為 3.3 GW)與麥寮電廠(1.8 GW)共計 5.1 GW 的裝置容量;而南區的燃煤電廠則為興達電廠的燃煤機組( 2.1 GW)與大林電廠的燃煤機組(1.6 GW)共計 3.7 GW 的裝置容量。北中南三區的燃煤發電裝置容量比為 3:4:3 尚稱分配均勻,也意味者三分區的電力結構中,都仍保有相對低廉穩定的燃煤作為基載電力。
從電力調度傳輸的風險和能量耗損來看,長途電力調度有主幹電網、變電所故障的風險,故需投資額外線路或設備以降低風險;長途電力傳輸也會有 4.5% – 4.6% 的線路耗損。因此,若有鄰近於重要工業區與人口密集區的大型電廠,則可以減少電力傳輸與電壓所造成的能量消耗。
最後考慮未來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占比大幅提高的情境,在此情境中電力系統應有更高度的調度靈活性,而需大量仰賴燃氣機組與電池調度,但國際能源署在「World Energy Outlook 2018」的執行摘要中,亦指出傳統電廠仍是保持電力系統靈活性的主力,並應搭配新的電網互聯、儲電和需量反應技術做為支持,以確保電力系統的穩定5。
綜上所述,對於當代台灣的電力結構、區域發展與經濟考量,林口電廠等燃煤發電,確實有值得存在的理由,但也需要對污染防治持續性地投入與關注。
儘管燃燒廢氣中的重金屬、硫化物與微粒等污染,可仰賴環保技術的投入而能有效抑制。但在對空汙品質越發重視與擔憂的社會來說,燃煤的空汙狀況,仍是其先天的劣勢。更重要的,是使用煤炭等化石燃料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與其導致的氣候變遷、極端天氣,更是全體人類在未來數年亟需解決的難題。
從國際趨勢來看,國際能源署在「World Energy Outlook 2018」中,利用不同時期發電技術成本與電力系統價值的變化的估計,認為「幾乎在所有地方」太陽光電雖難以在沒有政策支持的情況下取代既存的燃煤電廠,但已比新建燃煤電廠更有競爭優勢。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 2018 年 10 月的「IPCC全球升溫 1.5ºC特別報告(SR15)」中指出,若要維持地球環境的適居性, 2030 年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需比 2010 年時減少 45%,並在 2050 年時實現零碳排。對於煤炭的使用,則應在 2050 年時降至所有一次能源的 1% – 7 %,且大部分燃煤,應搭配碳捕捉與封存(CCS)技術使用,以實現零碳排放6。為能有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對於部分積極面對氣候變遷提出減碳作為的歐洲國家,如法國預計在 2021 年;英國與義大利預計在 2025 年;荷蘭、丹麥與葡萄牙則預計在 2030 年,即關閉所有燃煤電廠7。
回顧台灣的情境,2018 年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第八案「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公投結果以 38.46% 的「有效同意票數對投票權人數百分比」通過。有投票的人數中,有 76.41% 的投票者支持此項公投。在科學研究結果、國際趨勢與國內民意展現相互吻合的情況下,燃煤電廠在台灣幾無新建或擴建的機會。不過,台灣大概也難以如歐盟諸國,有相對優勢的環境或豐沛的資源能積極放棄燃煤發電。但燃煤電廠若能憑藉其低廉成本,投入更多資源強化煤炭的採購過程與標準制定;更節能與減污的運輸與儲存設施;提升燃燒效率的燃料加工與鍋爐技術;以及燃燒過程對廢氣品質的持續監測;燃燒後的集塵等環保技術。既存的燃煤電廠,仍可以保有其競爭優勢,又能盡可能減少對環境的衝擊。
在可預期的未來,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台灣要再興建下一座燃煤電廠自有其高難度。若既有的燃煤機組沒有延役或或提早退役的的計畫,則尚有一機組興建中、且各項技術新穎的林口電廠,將以末代燃煤電廠之姿,佇立於國門,持續肩負降低發電成本與支持電力穩定的重責大任。
本文由台灣電力公司委託/廣告,泛科學企劃執行
上一篇我們討論了使用煤炭的前置處理,歡迎來到第二道程序「燃燒過程」。燃燒的過程,怎麼變「乾淨」?
1. 讓煤或固體燃料燃燒得更完全。
2. 提高能源轉換效率、讓生產單位電力所使用的燃料減少。
3. 完全改變原本的燃燒方法。
第一個讓燃燒過程更「乾淨」的方法,增加燃煤燃燒效率。
可以開始想像一下國中理化或是國小自然教的內容:當反應面積增大的時候,反應可以比較完全。因此在燃燒前,我們會將煤炭送進粉煤機變成粉煤(pulverized coal ),除了燃燒效率提升外,黑煙或是廢氣的產生也可以減少許多。如前文提到的,不同煤種會有不同燃燒特性,也是在這個階段進行「配煤」,搭配出最適合的比例。
上頭講到的讓粉煤進入鍋爐內燃燒,燃燒可以比較完全沒錯。但大家應該知道粉塵這種東西易燃易爆炸,會導致鍋爐裡的溫度非常高,長期下來對於鍋爐影響甚鉅,爐壁甚至會有結渣問題,氮氧化物也會偏高,真的很麻煩。
因此,讓我們用完全不一樣的流體化床(fluidized bed)概念取代傳統像燒金紙那樣通通丟進一個桶子裡開始燒的運作方式,在 1970 年代左右,流體化床(fluidized bed)的應用逐漸成形。
流體化一詞是用來描述固體與流體接觸時的一種運動狀態。將固體放在有氣孔的容器中,當有氣體透過孔洞噴吹快速進入容器中、速度逐漸加快時,固體顆粒將會開始懸浮、分離,並且可以自由的運動或轉動(可以想像成吹麵粉裡的乒乓球),這時這些固體的性質開始接近濃稠的液體。繼續講原理可能還要一萬字,所以就先在這裡打住囉。
這樣一來有甚麼好處呢?
相比傳統鍋爐(固定式),流體化床的固體顆粒可以均勻分布於爐內、氣體與固體間的熱質傳較高、一次燃燒的總物量相對較大、操作溫度不高比較穩定等等。破碎後的煤中加入生質物料、甚至是破碎廢棄物混燒等,流體化床都相對會是個比較好的選擇。
除了燃燒效率之外,流體化床對於污染也有幫助。例如對於高含量硫份的物質,例如前兩年都吵很兇的生煤、石油焦,可以在燃燒時就先加入石灰石,讓他們一起激情翻騰燃燒,大幅減少硫氧化物的排放量。另外,流體化床爐溫較傳統的燃燒爐低,製造出的氮氧化物的濃度也就相對較低。
目前這樣的爐體在台灣並不多,除了永豐紙業、以及台汽電外,還有台塑真的拿來燒石油焦。國際間規模也因為爐體設計上的問題,使流化床鍋爐的功率(目前最大 460 MW)仍略小於傳統鍋爐(600 MW以上)。未來如果往循環經濟的方向前進,這是必須進步的技術。
大家現在對於「超超臨界」這個名詞大概不陌生,但要知道超超臨界是甚麼,我們需要先來簡單了解一下火力發電的運行,整個過程可不只是燒煤而已喔。簡單來說就是蒸汽機的原理:用煤火燒水變成水蒸汽,透過水蒸汽的高壓推動渦輪機再帶動發電機,出力完畢的水蒸汽冷凝後再加熱進入新的循環。
細節版在這裡:
1. 工作流體(多數為水)先被壓縮,在壓力下成為高壓流體,溫度也跟著上升。2. 高壓流體來到鍋爐進行加熱,高壓流體吸收了外部熱源成為過熱蒸汽。
3. 過熱蒸汽膨脹後,推動渦輪機發電;蒸汽的溫度和壓力降低,成為濕蒸汽。
4. 濕蒸汽然後進入冷凝器,被冷凝成為飽和液體,並重覆回到第一步驟。
恭喜你,已經看完了工學院都知道的「郎肯循環」(Rankine Cycle)。那超超臨界到底是甚麼啦?先來看一張圖,這是水的三相圖,就是水有三態,固態、液態和汽態的意思。
以上為一般的循環,而如果把水加壓加壓再加壓 (250 bar 以上)、加溫加溫再加溫(600℃ 以上),它就會突破我們稱之為臨界點的境界(上圖的粉紅色點點)。從此時起,變成具有液態、汽態特性的流體。然後把上面講的郎肯循環拿來解釋一下,如下圖。
左邊是原來亞臨界樣子,右邊是超臨界的樣子,因為上邊界明顯上移,中間圍起來的部分變多了,而中間的範圍其實就發電機轉換出電能的部分;所以超超臨界重點就在於在循環中提高輸出的效率。根據台電月刊提供的數據,主蒸汽壓力每提高 1 MPa,機組的熱效率可提升 0.13 ∼ 0.15 %;主蒸汽溫度每提高攝氏 10 度,機組的熱效率可提升 0.25 ∼ 0.30 %。效率更高、生產單位電力所使用的用煤量較少,也是減少污染重要方法。
這就是國際間目前講求的高效低排放(HELE)燃燒技術,概念上大概一百年前就存在了,只是礙於材料技術的發展,大約 70 年前才出現第一座超臨界機組(規模不大);大約十年前,才有第一座超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整體發電效率比起亞臨界多上 6~10 %,整體的發電成本也相對減少。國際上,近幾年火力電廠的機組翻新,之前熱議的深澳電廠,也都採用這種方法。
而以目前的林口發電廠為例,該廠舊機組於 2014 年除役,1、2 號機改以超超臨界機組運轉,與其過往亞臨界機組相較,發電效率由 38% 提升為 45%,亦即在發電量相同的情況下,每年可減少 20% 排放,遠低於法規標準值(如下表),這也是為甚麼會有排放水準接近燃氣的說法出現。
從上圖來看,已經更新的林口電廠相較於台中或是興達電廠的排放有相當的區別,與燃氣電廠的標準也相當接近。另外,不僅止於發電效率高以及低排放量,因為工作流體的單相特性,鍋爐在飼水部分可以快速的做調節。也因此,升降載比傳統鍋爐也可以更加快速,打破了我們對於煤電的「基載」想像,或是配合空氣污染做及時的降載調節。
至此,我們還算順利的結束了第二道關卡「燃燒」。除了上面介紹較為成熟應用的技術以外,仍有許多讓燃煤更有效率的技術正在發展中,在未來幾年能源市場仍由煤炭主導的情況下,希望能讓燃煤發電朝更環保並保有競爭力的方向進展。
但是還沒結束喔,如果燃燒完後就直接排出,造成的污染還是很可怕。所以目前有哪些技術在處理燃燒後的廢氣呢?讓我們準備一起邁向下一關:燃燒後處理(post-combustion)啦。
本文由台灣電力公司委託/廣告,泛科學企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