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刊載在 SCI/SSCI/TSCI/TSSCI 期刊上 vs 放在網路上, 到底何者的影響力 (impact) 比較大? 在這場 「封鎖知識 vs 釋放知識」 的戰爭當中, 轉而支持圖書館界、 支持 Open Access Journals (開放近用期刊) 不僅有利於社會, 更將有利於學者本身。
學術發表是一個詭異的系統 — 作者們並沒有拿到錢、 審論文的人並沒有拿到錢 (他們只是另一群付出免費勞力的學術人員)、 在某些領域, 甚至連期刊編輯也沒有拿到錢。 有些時候作者甚至還得付錢給出版社。 … 但是科學論文卻又是價格貴得最嚇死人的文件。 — Greg Maxwell
本校面臨期刊訂購經費嚴重不足窘境,不僅既有之訂購期刊難以持續,更遑論增訂各學科新出版期刊,抑制侷限了本校學術研究競爭力。 — 每年花一億四千萬元訂閱期刊的臺灣大學
活躍於網路社會運動、 開放數位內容、 自由軟體界, 任職於哈佛大學的 24 歲程式設計師 Aaron Swartz 在 MIT 校園用程式大量下載學術期刊, 被美國總檢察長起訴, 並以一萬美元交保。 有趣的是, 這些期刊的著作權擁有者 JSTOR 表示只想確認 Aaron Swartz 並未散佈這些文件; 但美國聯邦政府卻還是執意繼續處理本案。 詳見 衛報報導、 Jason Kottke 的部落格報導 (有豐富的連結) 或搜尋 「Aaron Swartz JSTOR」。 根據 Jason Kottke 文章最後的 update 看來, 在此次事件當中, Aaron Swartz 的原意可能並不是要解放被封鎖的學術論文, 而是要大量分析這些學術論文背後的贊助單位。 (所以 JSTOR 才會說只要資料不外流就不追究)
不過他被起訴一事, 卻惹毛了倡議資訊自由化的人士。 幾天之後, Wikimedia 貢獻者 31 歲的 Greg Maxwell 把 18592 篇創作於 1923 年之前、 版權已過期的學術期刊上傳到海盜灣, 供大眾下載。 詳見 ars technica 報導 或用 「Greg Maxwell」 「18592」 「JSTOR」 「philosophical royal」 等等關鍵詞的兩兩組合搜尋。 Gregory Maxwell 並且解釋他的動機, 詳見上一帖 我的翻譯。
撇開法律、 技術、 個人欠缺網路禮儀行為等等細節, 讓我們把焦距拉遠, 問一些很根本的問題: 「這些學術作品, 原本是誰的智慧? 現在卻變成了誰的財產? 誰是竊賊? 誰在促進社會進步? 美國政府的作為, 在協助誰? 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從本文的標題和 Greg Maxwell, 您可以知道我們心中的答案。 甚至連著作權早已過期的學術論文, 都必須委曲地透過海盜灣提供下載, 以免遭到法律騷擾。 學術界的現況, 究竟有多麼不堪?
因為一些 “奇妙” 的原因 (下詳), 學者們心甘情願地簽字將自己論文的著作權讓渡給 JSTOR 之類的期刊出版社。 然後大學拿著公民所繳的稅 (如果是公立學校) 或學生所繳的學費 (如果是私立學校) 回過頭來向 JSTOR 購買閱讀論文的有限權利。 臺大每年花一億四千萬元訂期刊 (為什麼讀起來有一種 “以此業績為傲” 的感覺, 跟 政府將投資 「百億雲端」 有點像), 其中八千萬元靠捐款。
繳稅、 繳學費、 特別是捐錢給大學圖書館的公民們, 可能從來沒想過: 他們的錢, 被用於採購學術期刊的這一部分, 並不是付給寫作論文的學者, 用以產生 所有人都可以享用的新知, 而是被用來供養一個限制資訊自由流通的系統。 這個系統讓某些學者在大學 (特別是少數經費充裕卻還是喊窮的頂尖國立大學) 學術城牆內, 比外界的私人公司有更多機會與資源可以享用論文, 把進一步生產的知識私有化, 轉變為專利。 有用的專利, 可以 轉給自己家人開公司營利 ( 不起訴); 沒有用的專利可以收藏起來, 當做 內耗型競爭力 遊戲下的戰利品, 變成未來的創新者必須避開的專利地雷, 進一步阻礙創新。 公民被迫或自願花錢間接傷害自己。
個人直接損失更大的, 卻是絕大多數 (特別是年輕的) 學術勞工 學者們。 他們為什麼甘願放棄自己的著作權呢? 獨尊論文的學術瘋氣 力量強大, 足以迫使尚未建立學術地位的年輕學者 以升等為重 以生存為重。 而且, 反正就算不讓渡, 學術論文也賣不到錢, 留著著作權又有何益?
較少人看到的是: 讓渡著作權, 甚至同意不在自己的網站上散佈自己的論文, 對學者還有另一個難以量化但深層的傷害: 降低影響力 (impact)。 文章上網分享, 可以換取注意力, 提高 impact; 簽字將著作權讓渡給 JSTOR, 換取 SCI/SSCI 點數, 可以獲得一種客觀量化的 factor。 面臨兩者有衝突時, 頂尖卓越大學的優秀學者們往往被迫 犧牲 impact, 博取 factor, 被迫放棄目的, 改而追逐手段。 我很慶幸這帖部落格文章沒有學術價值, 沒有機會得到 「讓渡著作權, 換取刊載在 SCI/SSCI 期刊」 的選擇權。 要不然連我這麼不屑學術論文的人都會很掙扎: 到底我要用它來對社會產生 impact, 還是要拿它來累積評鑑用的 factor?
學者們真的無力回應嗎? 其實 Directory of Open Access Journals (DOAJ) 及 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PLoS) 兩個計畫存在已久。 在臺灣, 中研院創用 CC 計畫、 政大圖資系 王梅玲 教授、 輔大圖資系 毛慶禎 教授、 清華大學圖書館 以及圖書館界的部落格 Lib News 都曾撰文關心過開放近用 (open access) 議題。 其中一個具體建議, 是鼓勵學者在投至期刊之前, 先以 「機構典藏」 的方式搶先公開在網路上, 讓文章可以被搜尋得到。 可惜本校圖書館在校內推動機構典藏機制時, 我所感受到的, 是一般教授冷淡、 甚至不信任的反應。 我認為這跟未解釋動機、 走火入魔的智財宣導、 和組織文化有關。 不過暫時撇開一個個別學校的案例, 在臺灣, 如果學術界有良心大老用行動支持機構典藏, 並且願意跳出來說幾句話, 或許有機會改觀。 (別… 為什麼我又想起李家同教授? 還有李遠哲院長。) 或者… 臺灣學術界的大老們對這個議題並沒有興趣呢?
那些最有能力改變系統的人 — 那些論文卓越、 期刊因其文章而生輝 (而不是其人因期刊而生輝) 的人, 卻也是 [這個破敗系統下] 受害最少的人。 他們所需要的資源都可透過機構取得。 又因為期刊仰仗他們, 他們大可以要求改變標準的出版合約也不至於因此而影響到其學術卓越。 其中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大眾要取得這些學術作品有多麼困難, 也不知道在大學之外有哪些事情其實本可以受惠於這些學術作品。 — Greg Maxwell
在國際的層次, 情況似乎比較樂觀。 正好在一兩個月前, 萊斯大學的資訊安全專家 Dan Wallach 教授在 IEEE 的資安會議上提出這個問題: 「我們是否應該揚棄 IEEE 的著作權政策 (作者讓渡給組織), 改採 USENIX 的著作權政策 (作者保留著作權; 授權組織刊出), 大約一百五十人當中, 只有兩人反對, 其他人都贊成。 他在文中也提到對付不合理讓渡契約的三個常見做法: 簽歸簽照po上網、 寄回默默修改過的契約、 促成學會改變。 Dan Wallach 將繼續在 ACM 的會議當中提出類似的問題, 並且呼籲大家在各個場合提出來, 讓這個質疑擴散出去, 期待促成 IEEE 與 ACM 及電機資訊領域的其他學會改變。
領取大學薪水的學者, 他們的智慧, 到底應該是自己的財產, 或者應該是公眾的財產? 這是值得 另文討論 的另外一個問題; 但不論怎麼硬拗, 「大學教授的智慧, 應該屬於期刊出版社的財產」 只能說是一個荒謬至極的答案 (客氣文雅的措辭) — 特別如果這個充滿智慧的答案出自大學教授、 大學校長乃至學術大老之口。 網際網路的出現, 讓學術期刊出版社的存在失去了意義, 或者至少必須大幅縮編。 資源有限、 採購清單無窮的圖書館界明白: 花在採購學術期刊上面的錢, 是一種負擔; 但在臺灣 「重視數字績效甚於真實價值」 的文化之下, 摒持著 “數大便是美” 的各大學高層們似乎更樂於把這些數字解釋成一種業績。 所以從沒聽過哪一位富有智慧的頂尖卓越大學校長 (或學術大老) 真心挺他學校的圖書館、 大聲倡議支持 Open Access。 我們這個年代的臺灣菁英學者的智慧與遠見 (更精確地說是 「智慧與遠見的貧乏」) 將寫在歷史上, 成為後世的笑柄。
呃, 我是說… 如果歷史文件僥倖沒有也淪為學術期刊出版社的財產的話。
(轉載自 資訊人權貴ㄓ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