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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到底是在評什麼?——〈環評怎麼評?讓環評委員告訴你〉講座紀錄

PanSci_96
・2018/06/22 ・3578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SR值 561 ・九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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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陳妤寧
隨著民眾的環境永續意識提高,人們不再只關心各項開發案的獲利,更思考著這些建設是否真的能造福子孫。 圖/VitorBitencourt @Pixabay

每天的環評新聞有多少?對任何一個非環評專業的讀者來說,環評的諸多細節足夠讓人暈頭轉向了。環評話題擁有掀起巨大社會爭議的力量,我們卻只能在兩造說詞中惴惴不安的選擇一個看似可信的說法、或著乾脆直接放棄不表態嗎?

到底什麼是環評,這個制度存在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其實環評不僅是政治角力的過程,也充滿了需要科學知識的評估方法、力臻平衡的制度程序、更有身在其中的人想對現行制度死角提出的提醒。2018 年 4 月 26 日泛科學院的「環評怎麼評?環評委員告訴你」講座,便邀請到李堅明和劉希平兩位委員分享環評的內部知識,讓環評離大眾更近一點點。

李堅明:除了預防和減輕,環評也應促進綠色經濟

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 李堅明,任 2015-2019 年環評委員。攝影/李虹儀

李堅明為近兩屆的環評委員之一(自 2015 年始,2019 年止),同時也在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任教。伴隨著他的自我介紹,便一邊展開了環評委員任期設計的說明——每屆的任期為兩年、兩屆後則必須卸任,而每次改選都會留下一半的委員進行經驗傳承。而全數 21 位委員中,分別會有 7 位來自於政府部門,14 位來自民間或學界,分別就文化資產、空污、水質、健康風險、氣候變遷、社會經濟等不同專業領域進行評估把關。

「在不同的評估專業之間取得一致性的標準,非常重要。」

在人類無可避免的開發需求下,盡可能創造雙贏

「只要有開發,就不可能不對環境造成影響。只是這個影響的程度能夠被減輕到多小?」李堅明認為,開發是人類生活中重要的一環,但良好的環境條件,比如乾淨的水、空氣、木材、生質能源、土壤,對於人類的健康福祉也同樣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開發和環保這兩者之間固然時常彼此角力,但李堅明更希望透過打造成熟的綠色經濟模式,從中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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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離岸風機的鳥類監測停機管理機制、以及離岸風機打樁工程的減噪技術,都是把人類對於保護環境的那份期待,投注進入更有效率、衝擊更低的技術研發後而有的環境友善工法。此外,如果大眾對於企業社會責任(CSR)也有更深刻的要求,則可以促使企業不只是在業務之餘從事慈善活動、而是在事業開發的過程中就以友善環境的標準去執行,更能對投資人展現出企業的能力與水準;這樣的理念也可以套用至—金融機構的赤道原則,將環評表現列入企業融資的信用考察之中,那麼環評制度亦可以推進綠色金融的發展。

舉凡事前的預防預警、衝擊減輕或補償要求(「例如若開發需要要大規模砍樹,那就要在其他地方植林,如果存活率不足,甚至必須要求栽種兩倍的的數量」)、以及事後的管理監督,環評在台灣都對開發案具有最大的控制壓力,特別是環評委員所握有的「否決權」、屬於他國環評制度中少有的設計,開發案進入提交環評大會的階段後是個關鍵,「只要一個委員有疑慮,案子就需要進行不記名表決。」

「只要有開發,就不可能不對環境造成影響。只是這個影響的程度能夠被減輕到多小?」李堅明。攝影/李虹儀

要讓環境更好,還需「上位政策」配合,不能只寄望「環評制度」

但李堅明也相信,台灣的環評制度既然年輕、就還有更多可以更臻完善的地方,而且這些壓力與期待不應全部壓在「環評制度」四字招牌上,還需要其他主管機關的規範協助、以及國家上位政策的一致引導。「舉例來說,因為國家現在有了 2025 年能源轉型配比(再生能源 20%、燃煤發電 30%、天然氣 50%)的目標、離岸風電也通過了政策環評,如此一來在評估個案時就可以有清楚的依據。」與之相反地,雖然政府已在 2017 年公布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但因尚未推無法連結至個案的清楚規範,「於是目前法制上只能要求『減排』,如此一來,現在的個案開發進程很可能導致國家的溫室氣體檢量目標無法達成。」

除此之外,審查案量負擔過大、議事的程序發言冗長、以及開發計畫停滯時間過長(由於環境狀況已改變、必須仰賴環境差異分析),都是影響環評品質的細節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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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制度並非全然完美,政府單位的思維與領導方式也在環評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立法單位審查制度立意良善,但其龐雜的議程也常造成環評失準疑慮。 圖/Jiang [CC BY SA-3.0] via wikipedia

劉希平:不只開發案要可受公評、評估方法本身也要能受到檢驗

輔仁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劉希平。攝影/李虹儀

另一位環評委員劉希平任教於輔仁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在輔大擔任總務長的期間逐步建立了電力監控系統、申請老舊建物使用執照、並且改善排水系統;應用了自己在土木工程、化學、和物理的所學。而環評的科學面同樣需要結合複雜的專業知識,其中最重要的共同精神在於必須「可再現、可討論、可驗證」,讓不只開發案可受公評、環評方法本身也能受到檢驗。

根據原始的資料來源,進行有公信力的科學評估

如果只憑開發單位上繳的文件進行判斷,「那麼結論必然都是對環境衝擊甚小。」原始資料的來源更顯重要,以空氣品質的的參考依據來說,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站因為例行進行儀器校正與維修、長期進行空氣品質的實證預測,便屬於較有品質和公信力的資料來源。

繼續以空污評估為例,最重要的科學任務在於建立模式,以預測開發案在施工或營運階段時對空氣品質的影響,「就像預測颱風路徑一樣,沙塵暴或霾害的路線也是可以模擬預測的。」為此,需要對大氣狀況、風向風速、地形氣流、以及污染物在大氣環境中的化學轉化、重力沈降、遭遇水體溶解或沖刷、植物或土壤吸附等去除機制皆有全盤了解——風強會吹散污染源、風弱則對當地汙染最深重、風向和地形決定了哪個方位最受影響。而當地人群的生活樣貌又是如何?有時候環評之所以做出較保守的預估,便是為了保護較易受影響的敏感性族群,例如幼兒園。「因為必須先模擬最惡劣的情形,例如最大污染時、最大污染日,所以有些次要的空汙自然去除機制會先略過不計。」

汙染監測除了保護居民,也是保護工業的一個方式。 圖/bhumann34 @Pixabay

風險評估:如何決定某項危害的大小?

「風險評估的四大步驟是危害鑑定劑量效應評估暴露量評估、以及風險度推估。」毒性取決於劑量,除了分別依致癌性或非致癌性來分析目標物,也要了解範圍內居民的生活形態、活動模式、飲食狀況,才能推估暴露族群的致癌與非致癌機率。舉例來說,若你久久去一次燒烤店,並不會蒙受其害;但如果你的職業場所就是燒烤店、或是和劉希平老師當年第一份研究農藥檢測的工作一樣——必須長期接觸有毒物質,那麼便屬於高風險族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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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除了考慮環境因素,個人的飲食、生活型態也需考慮進去,例如夜市攤商與遊客的油煙暴露量就有明顯差異。 圖/Robert_z_Ziemi @Pixabay

「生命預期損失(Loss of Life Expectancy,LLE)」便是為了估算各種風險源對壽命長度影響而產生的一種估算方式,假設每人平均壽命八十年、且終生暴露在該風險源下,那麼會損失多少天的壽命?雖然 LLE 使不同類型的風險有了可以互相比較的基準,但劉希平也提醒,實際上生活中會多種暴露程度不一的風險源同時並存,因此特定風險源的可接受 LLE 值未必有標準答案。

科學檢測技術日新月異,劉希平認為很可能十年後的發展會要求檢測更精細,「例如 PM1 也要測,或是測更多元化的項目。」

現有的環評制度著眼於平衡開發與環境需求,雖然不盡完美,但對環評委員來說,是目前手邊短期內所能獲得的最佳工具。各項科學技術與環境挑戰皆在不停進步,當我們展望未來,環評制度與內容必然將隨時間調整;讓我們期望未來的開發案,能出現更減輕環境衝擊的技術。未來的環評的制度與及其相關的法規、技術也能夠更進化、成為人們行使各項判斷、追求永續發展的利器。

 

本次活動主持人,廖英凱。攝影/李虹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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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還要更快!讓國家級地震警報更好用的「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01/21 ・2584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本文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 文/陳儀珈

從地震儀感應到地震的震動,到我們的手機響起國家級警報,大約需要多少時間?

臺灣從 1991 年開始大量增建地震測站;1999 年臺灣爆發了 921 大地震,當時的地震速報系統約在震後 102 秒完成地震定位;2014 年正式對公眾推播強震即時警報;到了 2020 年 4 月,隨著技術不斷革新,當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以下簡稱為地震中心)僅需 10 秒,就可以發出地震預警訊息!

然而,地震中心並未因此而自滿,而是持續擴建地震觀測網,開發新技術。近年來,地震中心執行前瞻基礎建設 2.0「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預計讓臺灣的地震預警系統邁入下一個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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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網路吧!用建設與技術,換取獲得地震資料的時間

「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起源於「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該計畫致力於跨部會、跨單位合作,由 11 個執行單位共同策畫,致力於優化我國環境與防災治理,並建置資料開放平台。

看到這裡,或許你還沒反應過來地震預警系統跟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IoT)有什麼關係,嘿嘿,那可大有關係啦!

當我們將各種實體物品透過網路連結起來,建立彼此與裝置的通訊後,成為了所謂的物聯網。在我國的地震預警系統中,即是透過將地震儀的資料即時傳輸到聯網系統,並進行運算,實現了對地震活動的即時監測和預警。

地震中心在臺灣架設了 700 多個強震監測站,但能夠和地震中心即時連線的,只有其中 500 個,藉由這項計畫,地震中心將致力增加可連線的強震監測站數量,並優化原有強震監測站的聯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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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震中心的評估中,可以連線的強震監測站大約可在 113 年時,從原有的 500 個增加至 600 個,並且更新現有監測站的軟體與硬體設備,藉此提升地震預警系統的效能。

由此可知,倘若地震儀沒有了聯網的功能,我們也形同完全失去了地震預警系統的一切。

把地震儀放到井下後,有什麼好處?

除了加強地震儀的聯網功能外,把地震儀「放到地下」,也是提升地震預警系統效能的關鍵做法。

為什麼要把地震儀放到地底下?用日常生活來比喻的話,就像是買屋子時,要選擇鬧中取靜的社區,才不會讓吵雜的環境影響自己在房間聆聽優美的音樂;看星星時,要選擇光害比較不嚴重的山區,才能看清楚一閃又一閃的美麗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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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有太多、太多的環境雜訊了,因此當地震儀被安裝在地表時,想要從混亂的「噪音」之中找出關鍵的地震波,就像是在搖滾演唱會裡聽電話一樣困難,無論是電腦或研究人員,都需要花費比較多的時間,才能判讀來自地震的波形。

這些環境雜訊都是從哪裡來的?基本上,只要是你想得到的人為震動,對地震儀來說,都有可能是「噪音」!

當地震儀靠近工地或馬路時,一輛輛大卡車框啷、框啷地經過測站,是噪音;大稻埕夏日節放起絢麗的煙火,隨著煙花在天空上一個一個的炸開,也是噪音;台北捷運行經軌道的摩擦與震動,那也是噪音;有好奇的路人經過測站,推了推踢了下測站時,那也是不可忽視的噪音。

因此,井下地震儀(Borehole seismometer)的主要目的,就是盡量讓地震儀「遠離塵囂」,記錄到更清楚、雜訊更少的地震波!​無論是微震、強震,還是來自遠方的地震,井下地震儀都能提供遠比地表地震儀更高品質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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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心於 2008 年展開建置井下地震儀觀測站的行動,根據不同測站底下的地質條件,​將井下地震儀放置在深達 30~500 公尺的乾井深處。​除了地震儀外,站房內也會備有資料收錄器、網路傳輸設備、不斷電設備與電池,讓測站可以儲存、傳送資料。

既然井下地震儀這麼強大,為什麼無法大規模建造測站呢?簡單來說,這一切可以歸咎於技術和成本問題。

安裝井下地震儀需要鑽井,然而鑽井的深度、難度均會提高時間、技術與金錢成本,因此,即使井下地震儀的訊號再好,若非有國家建設計畫的支援,也難以大量建置。

人口聚集,震災好嚴重?建立「客製化」的地震預警系統!

臺灣人口主要聚集於西半部,然而此區的震源深度較淺,再加上密集的人口與建築,容易造成相當重大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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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都會區的建築老舊且密集,當屋齡超過 50 歲時,它很有可能是在沒有耐震規範的背景下建造而成的的,若是超過 25 年左右的房屋,也有可能不符合最新的耐震規範,並未具備現今標準下足夠的耐震能力。 

延伸閱讀:

在地震界有句名言「地震不會殺人,但建築物會」,因此,若建築物的結構不符合地震規範,地震發生時,在同一面積下越密集的老屋,有可能造成越多的傷亡。

因此,對於發生在都會區的直下型地震,預警時間的要求更高,需求也更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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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心著手於人口密集之都會區開發「客製化」的強震預警系統,目標針對都會區直下型淺層地震,可以在「震後 7 秒內」發布地震警報,將地震預警盲區縮小為 25 公里。

111 年起,地震中心已先後完成大臺北地區、桃園市客製化作業模組,並開始上線測試,當前正致力於臺南市的模組,未來的目標為高雄市與臺中市。

永不停歇的防災宣導行動、地震預警技術研發

地震預警系統僅能在地震來臨時警示民眾避難,無法主動保護民眾的生命安全,若人民沒有搭配正確的防震防災觀念,即使地震警報再快,也無法達到有效的防災效果。

因此除了不斷革新地震預警系統的技術,地震中心也積極投入於地震的宣導活動和教育管道,經營 Facebook 粉絲專頁「報地震 – 中央氣象署」、跨部會舉辦《地震島大冒險》特展、《震守家園 — 民生公共物聯網主題展》,讓民眾了解正確的避難行為與應變作為,充分發揮地震警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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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雖然地震中心預計於 114 年將都會區的預警費時縮減為 7 秒,研發新技術的腳步不會停止;未來,他們將應用 AI 技術,持續強化地震預警系統的效能,降低地震對臺灣人民的威脅程度,保障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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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正義下的最終選擇——人們真能理解選擇背後的代價嗎?
研之有物│中央研究院_96
・2022/11/20 ・3769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本文轉載自中央研究院研之有物,泛科學為宣傳推廣執行單位。

你願意當未來世代的守護者嗎?

如何維護世代正義,正逐漸受到世界各國的矚目。臺灣也不例外,過去幾年,我們面臨核能去留、藻礁保育、淨零轉型、18 歲公民權等關乎未來環境與國家發展的議題。要不要守護未來世代?多數人都會說要!但如果守護的代價必須犧牲部分利益呢?中央研究院「研之有物」專訪院內政治學研究所冷則剛研究員、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黃寄倫副教授,從多國設立未來委員會與相關制度的經驗,分析世代正義的政策意涵,更為臺灣找出化解問題癥結的關鍵。

「世代正義」是什麼?

誰是世代正義要守護的未來世代?
圖|iStock

什麼是「世代正義」?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於 1987 年發布的《布蘭特報告》(Brundtland Report)中,有關永續發展的定義即提出對世代正義的關懷:

人類的發展能夠滿足當代的需求,且不致危及後代子孫滿足其需求的能力。

換而言之,世代正義要守護的未來世代,主要是尚未出生的未來人類。中研院政治所研究員冷則剛指出關鍵的衝突點。由於未來世代尚不存在,很難為沒有主體的群體主張權利。然而未來世代的命運會受到當代人群的影響,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多數國家就此主張:我們有守護後代子孫永續長存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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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則剛進一步指出,如果我們用廣義的角度來看,或許將已出生、但還不具備公民權的兒少也納入未來世代,是較能說服人們的說法。

以核能去留問題為例,我們可從中體會現今政策對未來世代的深遠影響。核能發電帶來穩定的電力、低廉的電價,卻也產生核廢料處置及核電廠工程風險評估問題,成為未來世代需一肩扛起的重擔。但是未來世代無法為自己表達意見,有賴當代公民為其做出適當的選擇。

淡江大學公行系副教授黃寄倫表示,世代正義是放諸多國皆有的問題,因民主制度本身與世代權益存在根本矛盾。當代人群對於保護未來世代的「誘因」不足,雖然守護未來世代在道德上很合理,但政治人物會為了「選票」而優先處理當前問題,形成為人詬病的政治短視缺陷。

那麼,我們能否設計出因應此缺陷的監督機制?來看看其他國家如何在體制內設計守護未來世代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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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世代的守護者——各國的選擇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早在 1992 年就提出「未來世代監察員」(Ombudsperson for future generations)與「未來世代守護者」(Guardian for future generations)的運作架構,用來監督會影響未來世代福祉的政策制定、決策及執行狀況。接著,開始有國家在體制內設立「未來委員會」(Future commission),針對相關議題提供充分且易懂的資訊,並改善民眾與政府的溝通管道,讓大眾在做決策時有參考依據。

未來世代守護者的運作架構
圖|研之有物(資料來源|Göpel, 2010)

在設立未來委員會的國家當中,芬蘭、以色列是較為先進的代表,而鄰近臺灣的日本、韓國雖未設立未來委員會,但在國家政策中已開始關心未來世代的權益。

● 芬蘭未來委員會:跨部會的諮詢智庫

芬蘭議會從 1993 年開始運作未來委員會,由 17 名議員組成諮詢智庫,主要職責為與政府部門溝通協商會影響未來世代的政策,包含:能源發展、人口變遷、基因改造作物、資訊科技對高齡者影響等政策。此外,委員會需研擬新政府 4 年任期內的「未來遠景報告」,針對未來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策略提出建言,檢視與分析各項政策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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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未來委員會:擁有審議權的監督機關

以色列則在 2001 年成立未來委員會,每 5 年為一屆委員會的運作週期,關注自然資源、教育、健康、科技等政策。特別的是,委員會不只是提供諮詢服務的智庫,還能提出法案、調查或調解爭議案件,對於立法者更擁有議案否決權。不過,以色列政府在 2011 年宣布,因經費因素,決議終止委員會的任務。此一委員會短短 10 年即走入歷史。

● 日本的做法:世代正義納入法律保障

日本並未設立未來委員會,而是將未來世代的權益納入法律保障。日本憲法明確規定:「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人權,應是賦予人民與『未來世代』擁有永恆且不可侵犯的權利。」2015 年,日本政府更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將投票年齡從 20 歲下修至 18 歲,賦予更多年輕世代參與公共事務、謀取未來福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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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世代正義監督機制的共通點為:在功能上,多是跨領域的智庫,形成超越黨派、跨部會的協商平台;在組織上,多在國會中設立,能監督政府施政、與社會大眾溝通。

臺灣的政黨鬥爭:核能公投帶給我們的反思

在討論臺灣如何守護世代正義之前,我們先來釐清臺灣的政治現況。從核四公投即可發現,政黨之爭是導致未來政策懸宕不前的原因之一。各陣營通常只從對自己有利的角度來闡釋意見,最後演變成訴諸政治意識形態的衝突。事實上,擁核或廢核各有其立論基礎,關鍵在政府應該去創造一個讓人民能理性討論的空間,充分了解選擇或放棄核能的優缺點為何?要付出什麼代價?

以南韓的核電廠公民審議為例,時任總統的文在寅於 2017 年上任後,原先承諾停建的核電廠新古里 5、6 號機組,因工程只進行三成就花費高達 1.6 兆韓元(新臺幣約 367 億),決定推動公民審議,交由全民決議是否停建核電廠。在三個月內,南韓政府在全國進行隨機電訪,最終抽出 500 位公民代表,並經歷數場諮詢委員會、公開座談會、電視討論會,以及公民代表與未來世代(高中生)的討論會等。最後,進行三天兩夜的最終綜合討論會,得出公民審議結果。

在充分討論後,最終有 59.5% 公民代表決議恢復核能機組的建設計畫,但也有 5 成民眾希望逐步降低核能發電比例。因此南韓政府決定續建核電廠,也強調未來會朝階段性減核目標邁進,並提出能源轉型路徑。

南韓沒有公投法,只能由政府發起公民審議。反觀臺灣,我們有發起公投的機制,但理性且務實地決議未來政策卻相對不足。冷則剛認為,臺灣的公投問題出在科學論述不足,優缺點未正反並陳,政黨之爭模糊了議案焦點。他提出質疑,難道年輕人真的都反核嗎?高齡者真的都擁核嗎?不同世代的意見應該是多元並進,而不是彼此敵視。如何從立場爭執、世代衝突,轉而共同為未來發展理性討論?是臺灣社會需反思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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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18 日,臺灣舉辦核四商轉公投,因有效同意票未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結果為不通過。
圖|Wikimedia

納入兒少意見:18歲青少年的公民權

如果將 18 歲以下、未取得公民權的兒少視為廣義的未來世代,怎麼在公民表決時納入兒少意見,成為少子化時代下尊重未來主人翁、落實世代正義的關鍵。目前已有多國選擇下修公民投票年齡,讓更多年輕世代參與公共事務。

在亞洲國家中,日本在 2015 年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南韓也在 2020 年依據《公職選舉法》,紛紛將投票年齡下修到 18 歲。尼加拉瓜、奧地利、曼島等部分國家甚至將投票年齡下修到 16 歲。

臺灣在行政院與各縣市設有青年諮詢委員會,但都著重在意見諮詢,決策上並無強制力。直到 2022 年 3 月 25 日,立法院才通過 18 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國民年滿 18 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此案將在同年 11 月 26 日舉行公民複決,這也是我國史上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

對於下修公民權年齡,冷則剛舉雙手贊成,青少年也是廣義的未來世代,他們的想法應該被重視,而這也是臺灣處理世代問題的具體展現。黃寄倫則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契機,可以將世代正義的理念推廣出去,讓政治人物嗅到民意的新風向,進而提出更多有益世代正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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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等民間團體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各黨放下歧見,一同走入議場投下 18 歲公民權修憲同意票。
圖|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影

台灣的未來:公民意識的覺醒

面對世代正義問題,借鏡國外經驗,臺灣還可以怎麼做?冷則剛、黃寄倫建議在立法院內成立「世代正義與永續發展委員會」,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喚醒全民與執政者守護未來世代的意識,進而監督與協調各部會的施政,撰寫白皮書建議長遠的政策方向。同時,成立與人民共享的資訊傳遞平台,交流並觸發更多有建設性的想法。

世代正義議題不是未來式,而是當務之急,有賴觀念、文化與制度的相互配合。冷則剛認為,在實踐世代正義之前,必須先培養三項民主素養:

公民意識覺醒、科學理性討論、世代之間共學

如果公民沒有意識到問題癥結,也沒有多元且充足的參考資訊,可能會被政治力量影響判斷,演變成世代之間的意識形態衝突。世代之間如何相互學習、尊重、攜手守護未來世代?我們還有一段路要走。

世代正義啟發我們反思:世代之間如何相互學習、尊重、攜手守護未來世代。
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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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之有物│中央研究院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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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之有物,取諧音自「言之有物」,出處為《周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探索具體研究案例、直擊研究員生活,成為串聯您與中研院的橋梁,通往博大精深的知識世界。 網頁:研之有物 臉書:研之有物@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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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亞太立憲的領航者——唐獎法治獎授予澳學者雪柔.頌德絲
PanSci_96
・2022/06/21 ・1818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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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獎法治獎召集人、台灣大學講座教授葉俊榮今(21)日宣布,2022 年唐獎法治獎頒發給雪柔.頌德絲 (Cheryl Saunders) 教授。頌德絲教授以深厚的學養,引領亞太地區許多國家在極為嚴峻的環境中訂立立憲方針,推動立憲工程,數十年來,與國內外學者及政治工作者的積極交流、對話、合作,不斷拓展比較憲法的疆界。

推動亞太最重要的憲法研究交流中心

獲頒唐獎,頌德絲教授深感榮幸,也對歷屆法治獎得主在法治領域影響深遠的貢獻表達欽佩之意。頌德絲教授致力於亞太國家的立憲工程,她表示「比較憲法可以為我們目前的世界做出很多貢獻,它有助於相互理解,有助於發現改變和改善治理體系的機會和可能性。」

頌德絲教授曾走訪過許多亞太國家,但她並不是將西方國家的憲法原則注入這些國家,而是與當地人切磋琢磨,透過傾聽、溝通及相互理解,了解彼此的治理體系、人民需求,然後因地制宜,提供符合當地狀況的建議,協助這些國家思考最佳的運作模式。

頌德絲教授說,自己多年來一直在研究這些方法,也取得進展,更謙虛的說,「在與當地人民互動的過程中,自己的收穫不亞於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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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貞教授。

台大法律學院張文貞教授介紹得主時指出,過往整個國際學術社群的重心多放在歐美國家,但頌德絲教授 2003 年至 2007 年擔任國際憲法學會主席時,將比較憲法的網絡延伸到亞太地區,協助亞太地區學者成立亞洲憲法論壇,2009 年第三屆論壇就在台灣舉辦。

在她的努力下,亞洲憲法論壇已經成為亞太學者最重要的一個憲法研究的網絡及經驗傳遞交換的中心;而她在各國立憲工程最重要的影響之一,就是啟發當地的學者,即使她離開了,這些討論與互動也留下豐碩成果,讓當地的學者及非政府組織也有能力繼續耕耘憲改工程。

將年輕學者一起帶入立憲推動

曾參與其間的葉俊榮教授也分享自己親身觀察的頌德絲教授。他表示,亞太國家包括台灣在內,在憲政發展及相關議題的學術討論較西方國家落後,頌德絲教授與各地學者交流,其中不乏年輕學者,而教授貫徹「帶年輕人起來」的想法,帶領亞太地區學者,包括他自己也曾是頌德絲教授帶過的年輕人,對她在亞太地區推行立憲工程的努力,深刻感受到「我們可以做的事情比想像中的還要多」。

葉俊榮教授也強調,台灣過去多借鏡其他國家的法律制定的經驗,受到頌德絲教授的啟發,台灣如今也逐漸能夠扮演回饋的角色,將民主憲政的經驗分享給其他亞太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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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教授。

唐獎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陳振川表示,唐獎提倡法律應兼顧正當程序與實體正義,為和平、人權、永續發展而奮鬥,以追求人類及自然之共同福祉為最高目標。基金會很榮幸設置了唐獎法治獎,一個世界上具有聲譽的獎項,來獎勵對法治理念或實踐有創新,進而對法治之實現貢獻卓著之個人或機構,並且激勵世人共同努力。

自 2014 年以來,唐獎法治獎頒給了在不同領域,以不同身分,共同為社會、人權及永續發展奮鬥不懈,追求人類與自然共同福祉的得主們,歷屆得主從政治運動家到法官,從學者到組織,遍布各大洲,包括奧比.薩克思、路易絲.阿爾布爾、約瑟夫.拉茲,以及設立於孟加拉的孟加拉環境法律人協會、設立於哥倫比亞的實現正義: 法律、正義暨社會中心 以及設立於黎巴嫩的法律實踐進程組織三個非政府組織,都在不同層面對法治的推動有卓越貢獻。

關於唐獎

有感於全球化的進展,人類在享受文明與科技帶來便利的同時,亦面臨氣候變遷、新傳染疫病、貧富差距、社會道德式微⋯⋯等種種考驗,尹衍樑博士於 2012 年 12 月成立唐獎,設立永續發展、生技醫藥、漢學及法治四大獎項,每兩年由專業獨立評選委員會(邀聘國際著名專家學者,含多名諾貝爾獎得主),不分種族、國籍、性別,遴選出對世界具有創新實質貢獻及影響力的得主。每獎項提供 5 千萬獎金,其中含 1 千萬支持相關研究教育計畫,以鼓勵專業人才投入探索 21 世紀人類所需,以頂尖的創新研究成果及社會實踐引領全人類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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