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度:源頭和終點
為了維持或降低資源的成本,我們採用的科技常常需要不斷增加直接與間接燃料的使用量。⋯⋯此種作法耗費甚鉅但實屬必要,我們必須將愈來愈多的國民所得改用於資源加工部門,期能供應相同數量的資源。
——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1987 年
我們之所以擔心自然界會崩解,並不是因為我們認為地球的能源和原料已經快要耗竭。事實上,World 3 模型中的每一種設想狀況都顯示,到 2100 年,世界仍將保有 1900 年時的大部分資源。我們的擔心是來自於分析 World 3 中的各種推測後的結論:開發地球資源來源(源頭)和利用廢物吸收場所(終點)的成本將愈來愈高。
有關此種成本的資料並不充分。對此一議題的辯論卻非常熱烈。然而,我們依據所獲得的證據可以推論:再生資源開採量在成長中,非再生資源出現耗竭的情形,而且廢物吸收場所已快被填滿,這些現象加總起來,正緩緩地、勢不可擋的提高維持經濟物質流的數量和品質所需的能源和資本的總量。這方面成本的提高,牽涉到自然界、環境與社會相關因素。最後,這種成本會高到讓工業成長無以為繼的程度。當此一情形出現後,原本可擴大物質經濟規模的正回饋圈之運作方向將倒轉過來,造成經濟規模開始萎縮。
我們無法證明以上的論斷。我們可以設法使其看起來言之成理,然後提出某些建設性的反應。為達成此一目的,我們在本章內列舉了大量有關資源來源和廢物吸收場所的資料。維持新世紀的世界經濟和人口成長需要各式各樣的資源,我們將概述這些資源的現況及未來的展望。會對經濟發展和人口成長造成影響的因素可說五花八門且不勝枚舉,但我們可將之分成兩大類。
第一類包括用來支持所有生物與工業活動的自然要素,如肥沃的土地、礦物、金屬、能源,以及可吸收廢物並調節氣候的地球生態系統。原則上,這些要素是有形的、可數的,例如可耕地和森林的公頃數、淡水的立方公里、金屬的噸數,和石油的 10 億桶數量。然而,實際上這些要素卻很難加以量化。其總體數量是無法確定的。
這些要素彼此會互動——某些要素可以取代或生成其他要素,因此欲得知相關的確切數據益形困難。此外,有關資源、蘊藏量、消費和生產等名詞的定義都不夠嚴謹;科學本身未臻完備,且官僚體系又經常基於本身的政治和經濟目的而扭曲或隱藏相關數據。另一方面,有關實體世界的資料常常是以經濟指數——如貨幣價格——表達,須知,價格取決於市場,遵循的法則也與支配自然資源的法則大異其趣。儘管有以上的現象存在,我們在本章內仍將焦點集中於自然要素上。
第二類與成長需求有關的因素包括多項社會要素。即使地球的自然系統有能力支持更龐大、工業化程度更高的人口,但經濟和人口的實際成長,將取決於諸多社會要素:如和平與社會的穩定、公平與個人的安全、誠實且有遠見的領導人、教育和對新觀念的開放、承認錯誤和進行實驗的意願,以及促成穩定而適切的技術進步所需的制度基礎。
這些社會因素很難評估,更不可能進行精確的預測。本書及書中的 World 3 模型都未詳細、明確的探討這些社會因素。因為我們欠缺相關資料及可信手拈來的理論,故無法將這些因素納入正式分析中。但我們瞭解,肥沃的土地、充足的能源、必要的資源以及有益健康的環境,是成長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充分條件。就算這些資源的存量非常豐富、這樣的環境確實存在,但我們想擁有這些要素時,會受到社會問題的阻礙。然而,我們在此處假設,世界是處於最佳的社會狀況中。
人口和資本工廠所使用的原料與能源並非憑空而來,而是我們在地球上開採得來的。原料與能源不會消失:當原料已經沒有經濟上的用處後,會被回收運用或成為廢物與污染物;能源經使用後,會成為沒有價值的熱流而被排放於空氣中。原料與能源會源源不斷地從地球的資源來源經由經濟次系統流向地球的廢物吸收場所(見圖 3-1)。回收利用和更乾淨的生產過程,可以大幅降低每一消費單位的廢物和污染量,但無法完全杜絕。
人們為了成長、維持身體健康、過著具有生產力的生活,及獲取資本和繁衍後代,必須有食物、水、乾淨的空氣、住所,及許多種類的物質。機器和建築物為了生產貨物和提供服務、獲得修理,及建造更多的機器和建築物,必須使用能源、水、空氣,以及各式各樣的金屬、化學原料和生物原料。資源來源生產這些資源流的速度和廢物吸收場處理這些資源流的速度不能超越某種限度,否則將會對人類、經濟或地球本身的自我再生與調節過程造成損害。
這些限度的性質非常複雜,因為資源來源和廢物吸收場所本身就是一個相互關聯的動態系統的一部分,並由地球的生物地質化學循環來維持其運作。限度有短期性的(如提煉完成並儲存於儲油槽中待用的石油數量)和長期性的(如地底下可供開採的原油蘊藏量)。資源來源與廢物吸收場所之間會進行互動,而且某些自然系統可能同時扮演兩者的角色。舉例而言,一塊土地可能既是糧食作物的來源,又是空氣污染所造成的酸雨的吸收場所。這兩種功能的成效存在著相互消長的關係。
經濟學家赫曼.戴利(Herman Daly)所提出的三項簡單原則,有助於我們定義原料和能源永續生產的限度;這三項原則為 1:
- 就再生資源(土壤、水、森林、魚源)而言,其永續使用率不能大於其來源再生率。(例如,當捕魚率大於剩餘魚群生長率時,則漁獲量將無以為繼。)
- 就非再生資源(化石燃料、高等級礦產、地下水)而言,其永續使用率不能大於某一再生資源取代其角色的速率。(舉例而言,一處石油蘊藏的永續使用方式是,由它產生的部分利潤能有計畫的投資於風力發電機、太陽電池及造林工作,以便在此一油藏耗竭後仍有另外的再生能源可供使用。)
- 就污染而言,其永續排放率不能大於其被回收利用、吸收或其於吸收場所轉化為無害物質的速率。(舉例而言,污染能永續排放至河流、湖泊,或地下水層的速率不能比細菌及其他微生物吸收其養分的速率來得快,否則將破壞地下水層的生態系統。)
任何活動若造成再生資源的數量減少,污染物吸收場的範圍擴大,或非再生資源數量減少卻沒有某一再生資源可以取代,則此一活動將無法永續進行。換句話說,此一活動遲早要沒落。在學術界、商界、政府與民間機構針對戴利的三項原則所進行的許多討論中,我們從未聽到有挑戰這些原則的言論(但也幾乎從未發現有人真正用心奉行這些原則)。假如有達成永續性的基本法則存在,那麼這三項原則必然包含在其中。今天的問題不在這些原則正確與否,而在於全球經濟活動是否尊重這些原則,以及果真如此會發生何種結果。
——本文摘自《成長的極限》,2024 年 03 月,臉譜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