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與其他動物的互動關係,最早是掠食者與獵物;約一萬四千年前,人類與犬科動物的同伴關係逐漸形成(或者你比較傾向於視為役使的關係,如同較晚被馴化的牛馬);畜牧起源於約一萬年前,也許當時就已經有了像《銀之匙》那樣「細心照顧培養感情再大口吃掉」的複雜情緒;隨著文明演進,動物成了人類的信仰,被賦予許多不同的文化意涵;漸漸地出於食用、役用目的之外的圈養和毫無實用價值的「寵物」出現了;科技的發展產生了實驗動物的需求。
奇妙的是,如今人類已經幾乎掌握所有動物的生殺大權,我們與動物的關係竟然沒有簡化成主人與奴隸,反而有人跳出來大聲疾呼要關注動物福利甚至賦予牠們與人相同的權利,這些主張又與上述的利用關係產生對話與衝突,產生棘手的灰色地帶,於是人與動物關係學(Anthrozoology)應運而生,哈爾‧賀札格(Hal Herzog)的《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難題》,正是一本人與動物關係的百科全書。
這本書出版後,常在許多與動物有關的爭議中被提及,不過可別被中譯書名誤導,以為作者會告訴你如何在這些爭議中做出正確決定。雖然書中提及不少顛覆一般認知的最新研究,例如統計數據並不支持虐待動物者很可能成為暴力犯的推論,以及除非是在動保人士和虐待動物者的極端案例中,否則男女對待/看待動物的態度並不像我們所想的差異那麼大等等,不過一旦牽涉到像是為何鬥雞違法,工業化雞肉業卻合法、動物版的電車難題,人類動物互動學家只能告訴你:「就某一方面來說,X是對的,但從另一方面來看,Y才是對的。」賀札格真正想探詢的是,為什麼關於動物,要知道怎麼想才是對的是如此困難(這正是原文書名的副標)。
就如這篇文章所指出的,「人是否『應該』把狗當成食物」是一個道德問題,事實上不只吃狗肉,人與動物的關係中本就充滿了道德難題,也因此探討人類的道德判斷機制,成了這本書的重要核心。賀札格在研究中發現,與康德的看法相反,我們的道德決策其實更多是奠基於感性而非理性,但這是否表示,反對吃狗肉或善待動物的倡議者一定只是感情用事呢?賀札格引述心理學家強納生.海德特(Jonathan Haidt)的看法:雖然人在下道德決策的第一階段,非邏輯的直覺系統通常佔有主導地位,但接著我們就會以深思熟慮的態度,有意識地為自己的決策賦予合乎邏輯的理由。這些理由才是公共討論中應該被關注的重點。
除了感情用事,「道德的一致性」也是動物相關爭議中經常出現的批判。愛某些動物卻吃某些動物、用牠們做實驗是合理的嗎?但誠如作者所言,如果我們拒絕在物種之間劃出某些界線,結果便是「你會身在一個白蟻有權吃掉你屋子的世界。」既然道德牽涉劃界,就注定會是不一致的(總會有某些情況、某些動物被劃在線外),問題在於我們願不願意承認這個不一致?賀札格認為,「就道德價值而言,一致性經常被過分重視。」不論是2013年狂犬病疫情爆發時的米格魯實驗、2014年飯店推出兔肉鍋,或其他善待動物的倡議,總會有人嘲諷倡議者的「不一致」:這些動物比較可愛所以不該死,那OOXX就不可愛嗎,植物也是生命,不然你都不要吃藥啊。其實如果檢視動保團體的理由,往往不是可愛與否。以飯店推出的「野味」鍋為例,動保團體至少就提出了鹿、兔未納入屠宰規範的健康風險,以及若炒作後供過於求可能導致棄養的生態問題(蛇肉羹來自進口的印尼水南蛇),但這些意見往往被淹沒在「偽善」、「雙重標準」的指責中。
賀札格說:「對一個腦容量和心臟都大的物種來說,一不小心就會踏進道德沼澤。哪裡有領土,哪裡就有沼澤。」《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最具啟發性的一點,是在討論了許多困難的議題後,提醒我們道德的複雜性,不能用來合理化道德的麻痺。里茲大學哲學教授Matthew Kieran在他的《媒體倫理與規範》中寫道:
「那些批判他人偽善的人,其言談有時候似乎將這種行為一致性敬為其畢生追求的對象,好像只要將他人的主張打入道德上不值得尊敬之列,自己就可以脫身。如同道德家們有時會說的,這種想法只是最低限度的誠實。但這種誠實恐怕沒有什麼價值。此處批評者的真正目的當然不會是誠實此一德性,其行徑反而是一種不誠實的表現,他們其實是想挑起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鴻溝而非弭平之,他們大聲疾呼的真正目的不在於『你為什麼不信奉目前所做所為』,而是『你自己為什麼不去從事你所信奉的觀念?』
有趣的是,在理論與實踐的不一致間,反抗者的立足點從何而來?答案就是偽善,因此偽善可以說是改革運動的必經歷程,這似乎有點不可思議。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偽善是為了達到德性所必須付出之不道德的代價。」
我寧願相信,嘲諷動保人士的人並非全然的冷酷,也許他們是因為人與動物關係中必然會有的衝突產生罪惡感,出於一種自我保護的心態,「將他人的主張打入道德上不值得尊敬之列」,如此自己就不需要思考或做出任何改變(即使只是很小的改變)。當然,任何公共討論都必須納入現有知識與實務層面的考量,道德不是全部,但過分強調道德的一致性,也不會產生積極的意義。
《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被評論者比喻為麥可‧波倫(Michael Pollan)的《雜食者的兩難》,波倫認為,「會想把所有東西都拿來吃的生物,會特別需要倫理、規則和儀式。我們吃下的東西,以及吃東西的方式,都會決定我們成為怎樣的人。」如同賀札格無法決定,一隻為了研發乳癌藥物而死的老鼠跟被老鼠藥毒死的老鼠相比,是不是死得比較值得,在沒有絕種疑慮或基因汙染的前提下,我也想不到有力的理由說服別人不要在婚禮上放飛蝴蝶,因為我同意為了科研目的將蝴蝶做成標本。然而我們不能停止思考人與動物的關係,不只是因為這事關我們會成為怎樣的人,也因為我們擁有宰制動物的工具及技術,唯有不停止思考,才有減少傷害與破壞的可能。
◎警語:雖然這是一本非常精采的書,但不得不提的是初版一刷校對水準勉強只有40分,據說出版社後來有修正,若想入手可以找二刷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