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
0

文字

分享

0
2
0

證據會說謊嗎?台灣爭議法醫鑑定案例(下)

活躍星系核_96
・2015/06/29 ・321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SR值 563 ・九年級

文/林雨蒼(現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大家應該都有聽過,「證據不會說謊」,很多刑案透過法醫的鑑識,就能了解犯罪的方式,進而找到犯人。 可是,證據真的不會說謊嗎?以下是台灣幾個在法醫鑑定上有所爭議的案例。(上集傳送門

source:Wiki
source:Wiki

四、鄭性澤案死亡時間鑑定錯誤

鄭性澤案的爭議在於不治身亡的蘇姓員警係遭誰開槍,而法院認定另一名死者羅武雄不可能開槍之關鍵,在於當羅武雄左胸中第一槍之後,是否仍有意識及能力,繼續開槍擊中蘇姓員警。

許倬憲法醫表示羅武雄沒有意識、能力,會「當場斃命」。然而,吳木榮法醫接受監院諮詢時,便提出法醫學文獻指出「即使當心臟或主要血管被攻擊之後,被攻擊者可能還有數秒到數分鐘的時間不受此攻擊影響」。過去也有台南警員心臟中彈後仍開槍反擊之例。因此,不能僅以此認羅武雄於蘇憲丕中彈前已無反擊能力。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監察院報告最後指出,「重要器官中槍,立即失去行動力」的陳述沒有醫學根據鄭性澤最後被判決死刑,隨時都可能被執行,還在等待救援。

五、后豐大橋墜橋案死亡原因鑑定錯誤

后豐大橋墜橋案發生於2002年12月6日,台中女教師陳某在后豐大橋墜橋身亡,她的男友王淇政和其朋友洪世緯被控是謀殺她的兇手。許倬憲法醫於后豐大橋案,僅草率稱以死者兩手腕對稱性骨折,死者是不想死

依據這個邏輯,自殺的人如果留下掙扎痕跡,代表當事人不想死,不算自殺。中山醫學大學外科學教授周明智博士在「法律與科學的交會」研討會中說明,高處墜落的死者如出現手關節處骨折的現象,代表死者跌落時有撐地的現象,這是屬於人的反射動作,不能判定死者跌落後想死或不想死,只能判定死者落下時有無意識。

有無骨折並不可能判斷死者的想法,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原審採認法醫許倬憲超越法醫師法第二章規定法醫師之專業為檢驗與解剖屍體之專業,所為不具『證據能力』之證詞,背離採證法則,違反刑事訴訟法。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兩名被告王淇政、洪世緯仍被判有罪,入獄服刑,等待平反。

六、呂金鎧案,一灘神奇的液體

1993年12月22號,范姓女大學生應徵教遭到性侵殺害,嫌犯呂金鎧陳錫卿數度被判決死刑,但誰也沒料到,慘案發生21年後,呂金鎧要向臺灣司法喊冤。回顧1993年12月,當時呂金鎧在中和一家麵包店工作,陳錫卿出獄一周,暫時借住在呂金鎧宿舍。

陳錫卿自白,他打電話謊稱應徵家教,誘騙女學生,並在呂金鎧的協助下性侵,將女學生勒斃。但呂金鎧說,當天他在上班,絕對沒有共謀犯案。案發現場有一灘液體,混和了犯人精液及被害人血液,法醫蕭開平以目測方式預估約20cc的液體,並未以其他更為客觀、科學之方式來進行研判。法院已知這20cc的數量是由目測這種不精確的方式得知,加上20cc並非全是精液,卻仍舊認為一般台灣男性的精液量為2-6cc,所以,兩人便是4-12cc,以數量而言,並無矛盾之處,宣判呂金鎧20年徒刑。

2006年,刑事局以最新科技重新鑑定,結果發現,當年檢體並沒有呂金鎧DNA,但此時他已經判刑20年定讞,無法再度上訴。2012年底,呂金鎧服完20年的刑期,獲得釋放。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監察院怎麼看?

以上的前五個案件,司改會曾行文至監察院,要求監察院調查相關法醫的疏失。監察院怎麼回應呢?監察院今年三月回應,江國慶案、蘇建和案,已經過10年懲戒時效。徐自強、鄭性澤、后豐大橋案仍在訴訟程序中,不能調查。

問題是,就算超過時效,監察院還是可以對機關提出糾正。一旦提出,機關就應該要查看這個法醫的相關案例,在他還沒有能力鑑定之前暫停執業,並且施以適當教育訓練。

監察院的理由也有很多問題。按公務人員懲戒法第25條第1項第3款,懲戒的時效是「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十年者」,因此時效是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在第二個蘇建和案中,蕭開平最後一次做證是在2012年7月16日開庭的時候。所以明顯還在10年追訴期中。

蕭開平於2012年7月16日之開庭記錄。

再來,對於鄭性澤、后豐大橋兩案,目前都沒有開啟重審,等於未進入司法偵審程序,監察院卻聲稱這兩案還在訴訟程序中,非常奇怪。徐自強的確是在審判當中,但蕭開平法醫的錯誤鑑定已經在更七審的時候排除證據能力。調查蕭開平的過失,並不會影響徐自強案的判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更重要的是,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12條:「左列人民書狀為不予調查之處理。但如被訴人有瀆職或重大違法失職嫌疑需要即予調查者,仍應調查。…二、已進入司法或軍法偵審程序者。」只要被陳訴人有瀆職或重大違法失職嫌疑,就算已經進入司法偵審程序,還是要調查。這些法醫的疏失害人背上冤罪、死刑,難道還不算重大違法疏失嗎?

在美國,法醫如果發生疏失,是很嚴重的事情。2004年,美國聯邦調查局在馬德里爆炸案指紋鑑定錯誤,造成當事人被冤枉羈押二週,美國政府即由司法部組專案小組調查。之後,聯邦調查局道歉,外聘之專家不再續聘,並對局內鑑定人員採取四項處置:

  1. 立刻停止鑑定工作
  2. 重新審查其所有做過之鑑定案件
  3. 進行能力驗證

再教育同時,美國政府也賠償200萬美元給被冤枉的無辜被告。

可是,在台灣,這些歡樂法醫從來沒有受到懲處、或是彈劾。制度上,法醫研究所是隸屬於偵查機關的法務部,自然容易失去獨立性與中立性,做出對檢察機關有利的鑑定。所以,尤美女立委之前才會要求相關部會,應研議建立國家級之獨立鑑識中心。但是,歷次提案相關單位均無具體辦法,甚至回覆無此必。這次,監察院甚至用似是而非的理由搪塞,拒絕調查這些案件。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曾有法醫李俊億出來批評法醫在江國慶案上的鑑定錯誤,結果卻遭到法醫研究所提告,說他「嚴重影響法務部團結一體形象與本局聲譽」。這些歡樂法醫依然在法醫的位置上進行鑑定。也就是說,稍一不注意,我們都可能是歡樂法醫的受害者。

我們能做什麼?其實我也不知道。明(18)日下午,民間司改會還會再去監察院進行陳情,但結果如何真的不知道。只能請大家看到法醫的鑑定,還是要抱持懷疑的心,因為在台灣,證據會說謊。

本文章由林雨蒼(現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撰寫原文在此,其他案例請見上集

延伸閱讀: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1. 證據為何會說謊?改革鑑定制度、究責失職人員~刑事鑑定制度改革記者會
  2. 抗議「錯誤鑑定害人命,監院放任不處理」記者會
  3. 編出來的故事-邱和順案

工商服務:徐自強案更九審即將在今年九月宣判,7/8、7/15司改會誠摯邀請大家一起來法庭旁聽,了解司法!其他詳情請見民間司改會網站粉絲頁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文章難易度
活躍星系核_96
778 篇文章 ・ 130 位粉絲
活躍星系核(active galactic nucleus, AGN)是一類中央核區活動性很強的河外星系。這些星系比普通星系活躍,在從無線電波到伽瑪射線的全波段裡都發出很強的電磁輻射。 本帳號發表來自各方的投稿。附有資料出處的科學好文,都歡迎你來投稿喔。 Email: contact@pansci.asia

0

0
0

文字

分享

0
0
0
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28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文章難易度

討論功能關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