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李宜龍,主要的研究對象為蜻蛉目昆蟲。關心動物福利與野生動物保育,利用空閒的時間關注這類議題,期待議題能讓更多人看見。
前情提要:在東卯山受困的台灣黑熊
今年10月2日,台中市和平區東卯山的一處甜柿園,一隻臺灣黑熊中了陷阱「山豬吊」,果園的農民發現後,立即通報林務局東勢林管處以及屏科大副教授黃美秀*老師,並且偕同農委會特有生物保育研究中心(特生中心)的野生動物急救站進行救援。
- 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副教授,臺灣黑熊的研究學者。專長自然觀察及記錄、食肉目動物族群及生態學、瀕危物種保育、動物行為生態、中大型哺乳動物野外研究方法學、原住民生態智慧、保育教育及推廣。
該隻黑熊被辨識出來是編號711號的公熊,而該隻黑熊包含這次總共中過3次陷阱,導致左前腳第2至5指斷裂,僅剩第1指約1公分,右前腳也因中過陷阱導致第5指斷去,這次中陷阱的則又是左前腳。臺灣黑熊獲救後,目前已經在特生中心的低海拔研究站進行醫療及照顧,待復元後即可擇日野放。
事後,臺灣黑熊保育協會也隨即發出聲明,針對瀕臨絕種的臺灣黑熊現階段在野外面臨類似情況造成的傷殘率高達50%,認為政府應積極面對陷阱所帶來的問題,避免臺灣黑熊這類的瀕臨絕種野生動物造成永久性的傷害。並提出兩點訴求: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與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動保法)應有一致性的規範。除全面禁絕獸夾,對於陷阱獵具(例如俗稱的吊子),建議使用精準獵具並提高管理強度。
隨後在10月5日,林務局即因應這次的事件召開「防範索套物補瀕危野生動物座談會」,邀集各地林管處、相關的保育學者、狩獵團體及農民代表。除說明現行政策對於獵具的管理標準,也期盼一同商議如何有效防止農損;以及如何精準化獵具使用,避免傷及瀕臨絕種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並討論現行器械概況(電圍網及改良式套索)與規範,以探索未來的改進方向。
本文為現場相關討論之整理彙總,盼能將相關資訊一併關心人士一併知悉。
現行法規針對陷阱使用有哪些規範?
臺灣現行跟動物與陷阱的使用相關的規範,主要包括:
1. 依據動保法14條之1第一項第7款,已於109年2月11日依公告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捕捉動物。
2.野保法亦於第19條規定,原則禁止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等方法獵捕野生動物。違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3.不過又依野保法第21條及21條之1規定,為防治野生動物農林危害或原住民傳統狩獵,不受限制。
由此可知在野保法的兩項原則以及兩法規範動物的差異之下,套索式的陷阱還是可以例外使用。
套索式陷阱是法規的漏網之魚,該如何精準使用?
由於索套式陷阱的設計,通常為無差別式的捕捉動物。
因此早在108年7月4日就曾經邀集過動保團體、狩獵及原民團體還有相關學者針對該問題進行座談。在當時就有提出在狩獵自主管理計畫中,參考日本環境省為防止誤捕黑熊而提出的陷阱規範,導入該改良式的套索陷阱進行測試。
為防止誤捕黑熊的陷阱設計,跟一般的套索有什麼不一樣?
- 一般市售的套索式陷阱,為了提高捕捉機率使用的規格,通常為口徑較大的踏板(通常約在18公分),且觸發陷阱的踩踏壓力較低,因此架設路徑上的動物多數都容易被捕獲。
- 而林務局與臺灣狩獵研究會參考日本的改良獵具,其口徑較小,約僅有12公分左右,踩踏壓力設定為5公斤。在日本當地的測試則不容易捕捉到黑熊。
不過臺灣狩獵研究會也坦承,引入的新式獵具效果如何,還需要測試,畢竟臺灣的野生動物情況與日本不同,除了要防範臺灣黑熊外,亦有像石虎這類的小型瀕臨絕種動物需要關注。因此口徑及踩踏壓力的調整,仍然需要仰賴各界的合作與討論。
除了針對獵具形式的討論外,現場也有試用過的農民及獵人分享經驗,對於改良式陷阱是否避免捕捉到臺灣黑熊給予肯定,也提到改良式陷阱需要更精準地架設在獸徑上,除此之外架設的方便性與實用性仍然有討論及改良空間。
保育動物之外,對於防範農損的討論:電圍網的成效與限制
屏東科技大學的吳幸如*老師,則表示對林務局推廣「電圍網」以防範農損的肯定,但認為仍有山區的地形架設不易等因素需要考量。而對於索套式的獵具,她認為除了思考獵具形式,亦要考量到各地危害動物的差異。應該針對不同的標的動物,使用不同的獵具及防獸害工具,防獸害應該要因地制宜多作討論。
- *註: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助理教授,臺灣目前唯一以野豬為研究主題的博士。專長於專長野生動物經營管理、環境倫理、原住民傳統生態知識、生態旅遊。
而在林務局過去的資料呈現上,也發現臺灣野豬、麝香貓以及石虎的族群數量有逐年減少的趨勢。雖然臺灣野豬不似其他兩者為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但仍訴求主管機關必須能夠因應這樣的情況作出相對應的作為。林務局也對此回應,現階段討論的獵具使用目的在避免農損,主要採取被動的方式獵捕動物;未來若遇到野生動物族群下降的問題,也會朝向更全面的討論狩獵數量的控管去做調整。
農民代表賴玉子則表示,過去防止獸害的討論,往往對農民十分不友善。部分動保團體及保育學者的倡議,常常罔顧農民權益。期待在制定決策前能夠考量多方意見。該農民強調,如果能夠有效防治獸害降低農損,農民也不希望用獵具來捕捉動物,也提到過去遇到獸害的經驗,對地方政府常常求助無門,直到林務局電圍網的推廣後才有所改善。但考量地點、操作者、時節與應對動物的不同,還有很多改善的空間。另外,電圍網在維護上對農民來說比較困難,期盼在維護上主管機關能夠給予協助。
來自谷關的農民詹東運也對電圍網的操作發表意見,表示電圍網對防治獸害有效;但架設使用上如果沒有遵照規範,會導致效果不彰。另外也希望主管機關電圍網的補助能夠放寬條件,電圍網的設置在山區往往遇到地目問題而無法申請補助,也提到期待能研發更方便農民架設及維護的電圍網,提高使用意願。
長年協助林務局推廣電圍網的東海大學林良恭老師表示,未來會持續協助與推廣電圍網的使用,也期待未來能輔導業者,偕同研發兼顧方便與有效的電圍網,降低架設與維護成本。
最後,在電圍網的推廣上,農委會輔導處表示認同電圍網為農民所帶來的助益。實務上農會也樂於協助推廣,但在農會的立場上,會員的審訂、地目的合法性也相當重要,希望林務局在推廣電圍網的同時也要慎思。
不應躁進避免瓦解信任機制:獵具實名制的討論
屏東科技大學的黃美秀老師強調,除了獵捕及防治工具的提升之外,也必須提高各地方縣市政府及林管處等相關管理單位的專業能力,無論是應對獸害及處理瀕危動物保育。讓民眾能夠有效尋求專業協助,降低農損並提高保育效能,最後也訴求獵具實名制的管理方式。
然而針對獵具實名制的操作,中正大學的浦忠勇老師則有不同的看法,認為獵人與管理單位之間的互信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實名制的操作務必謹慎不能躁進,否則也可能反而導致獵人在狩獵過程中誤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不願通報,通報機制再度走入地下化。
對此吳幸如老師也表示,原住民族有各自部落得適應性管理,認為標準化獵具與實名制需要謹慎,避免瓦解互信機制。並提出針對台灣黑熊這樣的瀕危動物管理,期待林務局與專家如黃美秀老師合作,用更多科學資料針對可能出沒的熱點輔以宣導,建立 SOP 避免未來人熊衝突的發生。
臺灣黑熊加入生態給付對象?
除了獵具與電圍網的討論外,特生中心的林育秀助理研究員也在石虎的生態給付上,針對臺灣黑熊的案例給予回饋。除了建議未來將臺灣黑熊納入生態給付的對象外,也建議加入巡守機制,提高社區參與度。
苗栗縣農業局也認為,過去時常發生石虎與雞舍的衝突,在生態給付進入後也提高了農民與政府的互信,誤捕石虎後會立即通報縣政府,甚至有些案例也讓原本有利益衝突的農民轉型轉型支持保育工作。
找尋最大公約數,無法一步到位:農地獸害、狩獵管理皆需要綜合管理機制
在會議過程中,還有許多獸害、狩獵管理策略與裝置設計的細節不斷被提出來,但都需要時間去測試及推廣,值得慶幸的是,各方代表對於野生動物保育的精神多半有共同認知。
屏東科技大學的黃美秀老師提到,由於許多措施還未能一步到位,期待未來能夠組成應變小組,針對這樣的議題提供適當的解決機制,建立一套管理機制讓民眾有跡可循,也能因應不同的獸害問題尋找到正確的解決途徑。屏科大孫元勳教授也表示,農業獸害這類議題未來可能蓬勃發展,有關單位應該投入資源培訓人才。
近年野生動物與人類的衝突日益漸增,人類與野生動物之間還是需要實質的一套解決辦法。而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則表明,農民與原住民都是保育議題上的核心夥伴,在過去這樣的議題多半被忽視,近年能有這樣的對話空間實屬不易。現場許多的意見會列入未來的規劃考量,期待能在各個不同立場的團體中尋求一個最大公約數的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