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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顱相學:人不可貌相是諺語,還是真的有根據?—《醫療現場的46個震撼奇想》

時報出版_96
・2017/01/30 ・3554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SR值 548 ・八年級

關於面相,中西方有不少相似的諺語,例如「人不可貌相」 英文是「Never judge by appearances.」或者「Do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諺語歸諺語,雖然提醒我們不要以貌取人,但這還是大家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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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可貌相」是眾人皆知的道理,但是這還是大家的通病。圖/By chris riebschlager @ flickr, CC BY-NC 2.0

例如北捷殺人事件後,有位略懂「面相學」的網友就有如下評論:「鄭捷是很典型的三角眼型下三白眼,這種人的面相加上後天環境與教育,不是成為大企業級總字輩或各種領域的專業達人,就是變成前無古人、極惡無道的罪犯!」

而關於三白眼,這位網友又說:「三白眼的人個性剛強,自尊心高,而且幾乎都愛憎分明,為信念常能奮不顧身,甚至捨身忘死……以他性格,很可能成為熱愛冒險的極限運動家,或是因為渾身散發凜凜之氣,成為一線刑警或軍人,使流氓、混混看到就求饒。」

言下之意是檯面上的大企業家都運氣好,否則他們會是危險人物? 抑或是鄭捷有教化之可能? 而他已經被處以死刑,離開人世了,否則法官看到不知道會不會有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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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都看「面相」

不管你對上述的評論覺得有理或有趣,想必對於中國面相學都有一定聽聞,你可能很好奇,是否在西方的占星術之外,也有相同的學問或理論?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與中國面相學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面相學在中國多為職業術士賴以為生的工具,所以一般流行於市井之間,為匹夫匹婦解決人生的困惑。但是在西方醫學史上,類似的面相學卻曾經主宰過「致病」學說,甚至成為犯罪學家不得多得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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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相學在中國多為職業術士賴以為生的工具,所以一般流行於市井之間,為匹夫匹婦解決人生的困惑。但是在西方醫學史上,類似的面相學卻曾經主宰過「致病」學說,甚至成為犯罪學家不得多得的利器。圖/By Tom Ordelman, 公有領域, wikimedia commons

西元前巴比倫帝國時,即有所謂 Physiognomonics(姑且翻譯為「體相學」),就是透過一個人的外在特徵,例如額頭、嘴巴、眼睛、牙齒、鬍子或頭髮等,判斷他的天性,大概也屬於「卜筮算命」之流。雖然相同的概念散見於之後的醫學典籍,例如希波克拉底斯與蓋倫(Galan)的著作,不過沒有得到令人信服的證據,更無法與當時流行的「體液學說」契合,因此沒有得到重視。

面相學和醫學為何扯上關係? 那不得不感謝十八世紀末一位住在維也納的德國醫師哥爾(Franz Joseph Gall)。他認為大腦由三十三個管理區塊組成,其形狀決定了每個人的天賦,因此利用頭蓋骨的構造就可以判斷什麼樣的人可能成為謀殺、竊盜或詐騙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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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爾的學說並不見容於當時的奧地利,但是他的門徒史展柏(Johann Gaspar Spurzheim)卻將這套理論發揚光大,並取名為「顱相學」(Phrenology),而且在法國、英國及美國相當受到歡迎,從十九世紀中期開始便成為顯學,甚至使得史展柏可以在愛丁堡公開解剖人類的大腦,再配合各種人類頭蓋骨與面相的組合圖解,以此預知人的生理與心理疾病。一時間,顱相學家帶著圖譜與人體頭像模型穿梭於大小市集中,宣稱可以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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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醫師哥爾認為大腦由三十三個管理區塊組成,其形狀決定了每個人的天賦,因此利用頭蓋骨的構造就可以判斷什麼樣的人可能成為謀殺、竊盜或詐騙的罪犯。他的門徒史展柏將這套理論發揚光大,並取名為「顱相學」。圖/From People’s Cyclopedia of Universal Knowledge (1883)Transferred, Public Domain, wikimedia commons

當然這套顱相學並非當時醫界公認的診斷聖經,不過卻被義大利一位軍醫官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應用到犯罪學的研究,成為其享譽國際的法醫學鉅著《罪犯人類學》(Criminal Anthropology)的理論來源。

龍布羅梭一開始只解剖一些死亡的精神疾病患者,想瞭解他們精神異常的結構性成因,可惜努力了很多年始終沒有重大發現。1870 年,他讀到德國病理學家維爾喬(Rudolf Virchow)的研究,認為罪犯的頭蓋骨有其先天特徵,可以做為事前評斷,甚至犯罪後的證據來源。

於是龍布羅梭開始研究義大利監獄裡的罪犯面相,並且解剖一些被判處死刑的盜匪屍體,結果似乎讓他發現了犯罪根源的重要依據,誠如他在自己的著作中所說:「看到這個頭蓋骨,便如同廣大平原被火紅天空點亮般,我立刻就知道這名罪犯本性的問題……一種隔代遺傳導致他繁衍出原始人類及低等動物的殘忍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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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研究 6,034 位罪犯後,他做出一些判斷,如下:

.刺客的下巴突出、顴骨分得很開、頭髮細而黑、鬍鬚稀疏、臉色蒼白。

.性侵犯手比較短、前額較窄、頭髮顏色淡、生殖器及鼻子畸形。

.騙子的下顎大、顴骨突出、體重較重、臉色蒼白;而扒手手很長、身高比較高,黑髮、鬍子稀疏;至於搶匪,像是小偷等,頭蓋骨測量不規則、頭髮粗、少見稀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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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布羅梭經由自己的研究,主張犯罪案件為兩種主要型態:一種是「偶然罪犯」,乃是因情勢所逼而犯罪的人;一種是「天生罪犯」,因為遺傳上的缺陷而習慣性犯罪。這些遺傳上的缺陷可以從外觀看出來,最常見的是「手臂長」、「視力敏銳」、「下顎寬大」及「壺狀」的耳朵。

他的理論雖然受到矚目,但也沒成為醫學主流,尤其是罪犯「天生遺傳」的理論,更受到不少抨擊。當時法國的醫學教授拉卡桑(Alexander Lacassagne)更強烈反對,認為社會氛圍才必須負最大的責任,最後逼得龍布羅梭不得不修正理論,不再透過單純的生理特徵來區分「犯罪類型」。

顱相學意外開啟嫌犯辨識技術

不過由於顱相學的研究刺激,開啟了犯罪與人體測量學的研究,而其中最有名的研究者,莫過於法國警察局的犯罪書記員貝迪永(Adolphe Bertil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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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類學的方法連結被逮捕的嫌犯及過去的罪犯,以此設計了一套「貝迪永人體測量認證方法」,相當成功,雖然貝迪永的方法被許多現代辨識方法(如指紋採證)所取代,但是他的成就仍被認為是現代的「嫌犯辨認技術之父」。圖/By Inconnu, CC BY 4.0, wikimedia commons

貝迪永的父親是「巴黎人類學協會」的主席,專門研究及比較人類頭蓋骨形狀、尺寸,而此時正值龍布羅梭的著作開始流行之際,在家學淵源的影響下,他開始用人類學的方法連結被逮捕的嫌犯及過去的罪犯,以此設計了一套「貝迪永人體測量認證方法」(Bertillon’s identification anthropométr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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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 年 2 月 20 日,一位自稱杜邦特(Dupont)的犯人被送到貝迪永面前,透過他的測量數據,以及精心建立的一千多項犯罪紀錄檔案卡系統,他居然認出眼前這位杜邦特,曾經在去年底因為竊盜罪被逮捕過,而且名字是馬丁(Martin)而非杜邦特。貝迪永因此成為巴黎報紙的頭條,而且該年底就成功辨識了五十名不斷換名字的累犯。二年後,法國警方和監獄開始利用這套方法辨別犯罪嫌疑人。

圖/Internet Archive Book Images@flickr
圖/Internet Archive Book Images@flickr

雖然貝迪永的方法被許多現代辨識方法(如指紋採證)所取代,但是他的成就仍被認為是現代的「嫌犯辨認技術之父」,即便他並不十分重視指紋的特有性。

值得一提的是,貝迪永設計自己的辨識系統時,曾經請求父親的同事——一位比利時的統計學家凱特勒(Adolphe Quetelet)的意見,而他正是今日被醫界普遍用來評判肥胖標準「BMI 指數」(Body Mass Index,身體質量指數)的發明者。(當初 BMI 的用途,只是為了比較英國軍人與法國軍人的平均身材,和今日的用途南轅北轍。)

從面相學談到顱相學, 還有罪犯辨識的歷史, 讓我想到歷史學家卜正民(Timothy Brook)在《塞爾登先生的中國地圖》(Mr. Selden’s Map of China)一書中,曾經引用塞爾登一段深富哲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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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有用的技藝與學問」領域已各走各的、不相往來;然而每個領域都與別的領域關係密切,不只常借助於相鄰領域,而且透過那層借助,還借助該領域之外的東西。

我們雖然覺得西方醫學歷史裡的「顱相學」可笑,但不能否認它啟發了今日刑案鑑識系統的科學化,是不可或缺的源頭。而我們中國的面相學以及號稱「可以窺知天機」的算命學,現在仍只是各種江湖術士賴以為生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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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胖病毒、人皮書、水蛭蒐集人:醫療現場的46個震撼奇想》,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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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包括文學、人文社科、商業、生活、科普、漫畫、趨勢、心理勵志等,活躍於書市中,累積出版品五千多種,獲得國內外專家讀者、各種獎項的肯定,打造出無數的暢銷傳奇及和重量級作者,在台灣引爆一波波的閱讀議題及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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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28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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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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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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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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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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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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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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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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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與瘋子-《打敗基因決定論》
時報出版_96
・2015/01/05 ・1707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SR值 551 ・八年級

老傢伙-0919哈維早已確認愛因斯坦的腦子重量只有一般水準,甚至還略低於常人的平均數字,因此腦子的大小並無法解釋為什麼愛因斯坦為何如此傑出不凡。桑德拉.維特森(Sandra Witelson)與她的共同研究者於一九九九年提出另一種解釋,他們認為,根據哈維在解剖過程中所照的照片看來,某個稱為下頂小葉(inferior parietal lobule)的大腦皮質區域有擴大的情形。(這部位是大腦頂葉的一部分。)也許愛因斯坦之所以成為天才,是因為他的大腦有某個部分變大了。愛因斯坦本人曾說他通常是以圖像思考,並不是以文字思考;而我們已知大腦的頂葉與視覺及空間思考有關。

法朗士和愛因斯坦的情形隸屬大眾迷戀天才大腦的悠久傳統;十九世紀有些熱衷此道者還保存一些傑出人物的腦子,像是詩人拜倫勳爵(Lord Byron)與華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等 等;如今他們的腦子還裝在滿是灰塵覆蓋的玻璃罐中,擺在博物館後方的房間裡無人聞問。我發 現「譚」和布洛卡的境遇反而奇妙地鼓舞人心,這位無言的病人和研究他腦子的神經科醫生現在 成了永恆的同伴,因為他們的腦子都保存在同一座巴黎博物館裡。神經解剖學家還保存卡爾.高斯(Carl Gauss)的大腦,他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數學家之一;早在維特森對愛因斯坦的天才之 源做出說明之前,這些學者已指出變大的大腦頂葉,用來解釋高斯的天才。

因此,研究大腦特定區域的大小,而非整體大腦的尺寸,並不是什麼新的策略;事實上, 這種方法最初是由顱相學家發明的。這門學問的創立之父高爾於一八一九年發表的論文題目就是:<整體神經系統及特別針對大腦部分之解剖學及生理學,以人類與動物頭部外形判定數種知性及道德傾向之可能性的觀察結果>(The Anatomy and Physiology of the Nervous System in General, and of the Brain in Particular, with Observations upon the possibility of ascertaining the several Intellectual and Moral Dispositions of Man and Animal, by the configuration of their Heads)。高爾認為每一種心智狀態的「傾向」會與相對應的大腦皮質區域大小相關;他還主張頭顱的形狀會反映其內部大腦皮質的形狀,所以可以用來推測個人的傾向,這點更是讓人半信半疑。顱相學在當時大為流行,這些學者會用觸摸頭部隆起部位的方式,來為求助者預測孩子的命運、評估結婚對象,或是篩選求職者。

高爾和他的門生史波茲海姆判定大腦皮質各區域功能的方式,是以各種極端傾向的軼事為依據。如果某位天才額頭很大,那麼智力勢必是位於大腦的前面部分;如果有個罪犯頭部的兩側往外鼓起,那麼顳葉對說謊而言必然相當重要。他們用軼事來為皮質區域定位的方式大多是荒謬的;到了十九世紀下半葉,顱相學已經成為眾人嘲笑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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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們已擁有當初顱相學家只能想像的科技,MRI可以提供大腦皮質區域大小的精確 測量結果,讓我們不必再採用那種觸摸頭部隆起部位的愚蠢方法。研究人員掃描過許多人的大腦後,可以收集到足夠的數據資料,遠遠超過維特森研究愛因斯坦的腦子所得到的祕聞。那麼,這些新派顱相學家究竟發現什麼呢?

他們已經證實智商的確和額葉和頂葉的大小有關;事實顯示,其相關性比智商與大腦整體尺寸的相關性稍微大一點點,符合大腦這幾個部位對智力而言比較重要的想法。(枕葉和顳葉的主要功能在於感官能力,像是視覺和聽力。)然而儘管如此,其相關性還是微弱到頗令人失望的地步。

不過這些研究並沒有完全遵循顱相學的精神;顱相學不僅將大腦劃分為各個區域,也把心智劃分成許多個別的能力。我們都知道數學能力高超的人,往往在言語表達上就沒有那麼厲害,反之亦然。現在有很多研究者對智商及一般智能不以為然,認為這種概念過度簡化;他們比較喜歡談的是多元智能(multiple intelligence),而這其實正和腦子特定區域的大小有關。倫敦計程車司機的右後海馬迴(right posterior hippocampus)特別大,咸認這個皮質區和導航能力有關。就音 樂家而言,他們的小腦會比較大,某些皮質區域也會比較厚。(小腦變大是有道理的,因為一般 認為這個部位對精細的動作技能很重要。)能講雙語的人,則是在大腦左頂葉的下半部有較厚的 皮質。

這些發現雖然都很迷人,但它們只是統計數字。如果你懂得查看細節,就會明白這些大腦區域只是就平均而言稍微大一些而已。所以結論和之前差不多:想要憑藉腦部區域的大小來預測一個人的能力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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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打敗基因決定論:一輩子都可以鍛鍊大腦》,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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