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立法院訂定了兒童青少年持續使用3C產品不得超過「合理時間」之法案,此一立法引起了各界諸多反響,個人也曾針對兩歲以下的幼兒為維文討論(請見:禁止兩歲以下幼兒使用3C產品?)但新聞熱潮過了之後,也較少人持續關注此一議題。這是台灣目前的現況,我們關注的熱度隨著新聞炒作而起伏。
若回過頭來仔細檢視兒童青少年使用3C產品的狀態,會明白此一問題確實值得諸位家長重視。依據2010 Kaiser家庭基金會所做的調查,每一個美國家庭中平均有四台電視、3台DVD或錄放影機、1台監視攝影機(DVR; digital videorecorder)、2台CD 隨身聽、2台收音機、2台掌上型電玩、2台電腦。兒童青少年每天使用的時間也逼近所有課餘時間:8到10歲的小孩每天使用8小時,大一點的孩子每天使用超過11個小時。超過60﹪的孩童,熄燈之後仍舊躲在棉被中繼續使用媒體。每天最主要的活動是使用各種媒體裝置,其總和時間已經超越睡覺時間。
在這些3C產品中,看電視仍具有主導地位,每天大約看了四小時。電腦雖然略遜一籌,但每天也用了1.5小時。若持續使用下去,直到70歲時,平均下來大約有7到10年的時間在看電視,而玩電腦大約佔據了4到5年的時間。網路使用上,84﹪的孩子可以直接連上網,大約三分之一的小孩可以在自己的房間上網。在2011年前三個月,13到17歲的青少年每個月平均發出3364則訊息(texts,直譯為文本,可理解為小短句,可類比像是Line或twitter中的一則短文)。超過一半的青少年,每天發出50則,大約三分之一的青少年每天發出100則以上。雖然兒童青少年大量使用這些媒體裝置,但大約三分之二的孩子,父母並未與他們討論任何使用計畫或規則(以上所述雖然都是美國方面的資料,但是相信台灣的狀況應該不遑多讓)。
若兒童青少年已經過度使用這些科技產品,美國小兒科醫學會鼓勵醫療人員詢問家長兩個問題:
- 你的小孩每天使用3C產品多少時間?
- 在小孩的房間裡是否有電視或上網裝置?
初步檢視這兩個問題,就可以協助父母建立合理的使用計畫。減少使用時間,兒童與青少年才有可能從事其他活動,如看書、運動、玩玩具、出外走走。假使小孩自己的房間無法上網,當他們有上網需求時,就必須來到公共空間來使用(在台灣的現況是多數家庭都放置於客廳中)。在開放式空間中使用這些科技產品,才有可能接受父母的監理。美國小兒科醫學會也提出他們專業的建議(註),希望父母可以協助孩子們做到這些規範。當然,我們必須知道,這些建議非常理想性,與夢幻烏托邦沒什麼兩樣。倘若小孩們已經過度使用這些3C產品,當大人希望減低使用時間,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做到這些理想標準。
在這些建議之中,個人覺得最重要的前提是親子雙方建立合理的使用模式。這也代表大人們必須理性看待上網或是臉書,而非只是禁用。假如只是一味地認定這些東西無聊、浪費時間、一群魯蛇互相安慰,一昧想要打壓、棄置或鄙視,並無法讓現況往更好的方向走。如果無法同理孩子們使用社群網站的心情,只是會讓現狀更為糟糕。
曾經聽一位父親說過,他因為求好心切,為了加入小孩的臉書,想盡各種方法。一開始,先跟女兒好好談談,主要是想知道女兒到底日常生活發生何事,並不是要監控她。沒想到女兒居然點頭,二話不說馬上就將父親加為好友。但是好景不常,家長去看了才知道上當了,女兒的臉書上面幾乎沒有什麼東西。看了幾週下來,明顯感受到這是女兒「第二個帳號」,專門拿來應付別人用的。父親想方設法,只好找出女兒國小的畢業紀念冊,假裝自己是女兒一位很不熟的國小同學。用這樣的方式,女兒才不疑有他地加了「這位同學」。但幾次互動下來,女兒也發現「這位同學」怪怪的,每次自己發表了什麼過激言論或裸露照片,「這位同學」總是像爸爸一樣規勸自己,語氣就跟現實中的父親沒兩樣。當然到最後,女兒還是發現「這位同學」就是自己的父親,親子關係因而陷入更深的漩渦之中。
總而言之,科技產品日新月異,孩子們只會走在最前端,我們最終也不可能落於人後。家長們的心態要像「大禹治水」一般,有效疏導甚於重重防堵,才有可能成功地面對此一難解之議題。
註:美國小兒科醫學會針對兒童青少年使用媒體裝置之建議:
- 每天使用的時間最好是一到兩小時。
- 小孩的房間不要放電視,也不能連上網路。
- 監理孩子的使用狀況,上什麼網站、使用什麼社交軟體。
- 與小孩一起看電視、電影,討論你們共同的家庭價值。
- 建立合理的使用規則。如吃飯時間與睡覺時間禁止使用。
參考資料:
- Council o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Children, Adolescents, and the Media
Pediatrics 2013 132:958-961; doi:10.1542/peds.2013-2656. - Rideout VJ, Foehr UG, Roberts DF. Generation M2: Media in the Lives of 8- to
18-Year-Olds. Menlo Park, CA: Kaiser Family Foundation; 2010
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暗香浮動月黃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