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嗎?
迷思:化石是古代已經滅絕生物的遺留物,無法再生;
事實:很多人直覺上會認為化石除了稀少之外(此誤解前面已經破解了,事實上化石的數量無限),更是“不可再生的資源”,不像蔬菜,吃光了還可以再種就有,因此它們當然很珍貴,記錄著地球寶貴的資訊,而必須由國家設立嚴格的法律來保護,禁止一般被認為無知的老百姓隨便去亂撿亂採,破壞了珍貴的學術資源。
從表面上來看,這些帶著無知和偏激環保口氣的看法和說詞,好像沒錯,可是實際上果真如此嗎?真正的環境保護,如果要如此偏激的話,世界上就沒有人可以活得下去,因為人只要活著,就會產生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比方說,現代的房子是用水泥蓋的,水泥是從石灰岩來的,石灰岩又是古代生物所遺留形成的--換句話說,用水泥蓋一間房子本身,就是毀損了不知道多少噸“珍貴”化石的結果,住房子的人,夭壽啊!我們可以這麼說嗎?若要走極端的環保,我們都不能住水泥房子了!
化石是可再生的資源--科學家們說化石絕對是可再生的資源,而非一般人所認為的「不可再生資源」;以現在活在地球上的人為例,當今世界人口有60+億,100年後,這些人到那裡去了?都死了,成為60+億個屍體;依照生物變成化石的估計比例來說,每1萬個生物個體有一個可能形成化石,即便用10萬分之一的比率變成化石,那麼,一萬年後我們這些當下還活著、包括剛剛出生的小娃娃,變成人化石的數量會有多少?60,000+個的人化石,簡單數學是也!何況,地球上其它生物,有很多種,如魚類,一下蛋就是幾千萬甚至更多的,牠們形成化石的數量更多!也就是說,化石在這個地球上,只要有生物活著,它就一直不停地產生,因此,怎麼可說化石是不可再生呢?自從地球有生命以來,新的化石未曾停止產生過。
哈!這個問題的答案,真不可思議,原因何在?原來是政客們沒有把書讀好,連問題也不會問,被科學家們修理,活該!「化石」一詞所指的是所有古代和當今還活著生物不停進行的大自然現象,舊的化石絕大部份被大自然、極少部份被人類毀損不見了,可是新的化石也不停地產生啊!產生化石的機制,從過去未曾、將來也不可能停止,化石永遠生生不息;如果政客和那些理盲環保人士們,肯下一點功夫,至少把問題問對,就不會如此把自己的愚昧無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留下無法抹滅的永久記錄;那麼,這個問題該怎麼問才對呢?如果他們提出「某某化石是不可再生的有限資源,因此需要保護」的議題,科學家們就無法陶侃取笑他們了,不過,如此提出議題,也有個很大的漏洞,到底哪些特定的化石必須受到保護?哪些是「科學上重要」的化石?這個化石清單又會爭吵到地球末日。
化石被「無知的」老百姓「強暴破壞」?
迷思:土地裡面的化石,常常被「無知和貪婪的」非古生物專業的玩石家和商業發掘者「強暴破壞」了;
事實:幾乎所有的化石,一旦暴露出到地表,甚至只要到離表面一兩公尺的土地裡面,都受到相同於將它們顯露出來的風吹雨打等天候風化因素破壞,每年都有幾十億、百億、千億個化石被這些大自然力量摧毀,人們粗心無知或即便是貪婪發掘者,任何對於化石本身以及對於化石點所可能造成的毀損,比起大自然的破壞力量,根本微不足道,九牛一毛都不到。
舉一個實際的例子,有一年暑假帶著小朋友和家長們到蒙大拿去挖恐龍,在一個恐龍點,我們看到半隻成人大小的恐龍大腿骨,一半還埋在土裡面,另一半已經暴露風化掉到地上的無數碎塊,老師要我們把這些碎塊撿起來帶回實驗室,看到這種情況,有人問老師說,大自然破壞的力量這麼大,要花多久的時間才會把這麼巨大的一根骨頭風化成如此破碎?老師回答說,大約不到短短的二個暑假,如果這個暑假我們不做搶救,明年再來的話,極大可能根本認不出它是一根大腿骨,若後年再來的話,可能連這個地方都找不到了!在蒙大拿的恐龍產地,每年春天的融雪,把地表刮掉一層皮,暴露了一些恐龍化石,但也沖走了無數更多的恐龍和其它化石,相對來說,我們每年夏天所能搶救的恐龍化石,實在微不足道。
再舉一個例子,有一年我們在桃園大漢溪河床上面發現了二鬮層的三節鯨魚脊椎骨化石,過了一年以後,想回到該地點,如果不是透過衛星定位儀的紀錄,根本就找不到原本的那個化石點,整個地形地貌,每次石門水庫放水,就大幅度改變一次;幸好,我們發現了之後,「蠻幹」了幾天,把這幾節台灣最古老的鯨魚化石搶救了下來,否則的話,誰能知道台灣五百萬年前曾經有一隻30公尺長的鯨魚在這個地方擱淺?透過這幾節鯨魚脊椎化石,讓我們瞭解到,今日的河床,500萬年前是海邊,那時候台灣島還正在從海裡隆起中;愛台灣,就應該瞭解台灣的由來,不是嗎?後來當了副總統的當時桃園縣長,老百姓不是有託付你保護化石的重責大任嗎?如此的殆忽職守、任憑化石被風化殆盡,該擔負什麼責任?我們搶救者是「強暴破壞」化石的罪魁禍首?或是昏庸無知的政客?
美國頂尖的科學家們提醒那些想立法的政客,事實上,破壞化石最大的元兇是大自然,人們採集化石所產生的「破壞珍貴化石」,根本就是小巫見大巫;科學家舉了一個實際的例子:在美國新墨西哥州,光是暴露到地表面的白堊紀地層總面積,就比整個伊利諾州還要大,而該州負責管理保護這些的地礦官員,只有區區二位大老爺,如果把該州的地礦學系所有的教授和學生也都派出去,全年每天24小時無休地保護在這麼大地方的「珍貴化石」,根本也只是杯水車薪,起不了真正的保護作用;每年的冬天下雪,無數接近地表的化石受到雪水的侵蝕,熱脹冷縮,把表土下面的化石從骨頭裡面迸裂了,到了春天雪化成水,又把地表刮一層皮,讓這些化石暴露在無情的夏天燒烤大太陽和風沙吹割之下,加上各種天候,如土石流、暴風雪雨,每一年,不知道有多少的「珍貴化石」因為沒有人去撿去搶救,而煙灰飛滅,隨風而去?顯然地,政府官員怠忽職守,沒有保護好這些「珍貴的化石」,該當何罪?
暫且撇開大自然無法描述的風化破壞不說,如果真的不能「強暴破壞珍貴的化石」,那麼,請問我們人類社會要如何生存下去?我們住的水泥房子、開車的汽油、取暖煮飯的煤等等,有那一項不是徹徹底底「強暴破壞」化石?那一位沒有「罪」的人,該是第一個可拿石頭把「貪婪無知」的玩石家和商業開採者軋死的人,但請不要忘記,所拿起來要軋人的那塊石頭裡面,可能也含有化石,小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