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尋求「機制」以解釋現象如何發生至此,或是某些顯著過程如何運作。機制 (mechanism) 為具組織的 entities 與活動 (activities),且其組織方式使這組 entities 與活動可規律生成自開始或初始至結束或終末之狀態變化。
活動是狀態改變的產生者,entities 則為參與活動的東西,而活動往往會需要其 entities 具備某些特性。舉例來說,鹼基與互補鹼基要發生氫鍵鍵結,會需要鹼基擁有幾何結構與帶弱電的特性。[1]
基因是entities,迷因也是entities。我曾以為機制談論的是實體,但是 entities 並不是實體,而是任何可獨立自存的事物,無論具體或抽象,甚至可指存有與存在的狀態本身。
對於這些entities,名字真的很重要。少了恰當的名稱,無法描述它們與活動組成的機制,有時也就看不清現象如何一再發生。
就像它,我熟知它具有攻擊性,也知道這八年來它會推動我去追尋,然後再一口將成果吞噬,最好與最壞都由它一手包辦。我一直以為解決了根源心態,它也會跟著消失,誰知它這次直接浮出了水面。
它仍舊是那麼的清晰可辨,也仍舊令人不舒服,我想阻止它,卻反而做出更糟糕的發言。能想的都想了,我輾轉反側了幾天,還是不明白它怎麼還在我身上,也為它的獨立感到不安無措。
我只能慶幸這次自己夠幸運,也才知道它原來已有個名字,也早已惡名昭彰。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但事情仍得慢慢來,而我恐怕不能私下解。
就,你知道的,世界上的人百百種,不乏那種白日夢做到分不清現實真假的人,當然也少不了在評論胡言亂語做起夢的外星人。
內容若與事實有所雷同,純屬正常。
1.Darden, L. (2008). Thinking Again about Biological Mechanisms. Philosophy of Science, 75(5), 958–969.
【純屬虛構】解決問題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