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本身不能自相矛盾,一個理論若要成立,至少不能存在推理謬誤與假前提,而這種理論本身邏輯必須恆真的概念,被稱作合理性(soundness)。
我不確定葉先生有沒有去查到套套邏輯的特殊應用情況。證明定義與邏輯系統的合理性時,套套邏輯不只不是謬誤,反而可以是一道重要的證明過程。
一個沒有假前提,推理邏輯能保障前提為真、結論就必然為真的理論,才有可能談它能延伸探究的議題。這個概念叫完備性(completeness),可證偽性應該是這個階段開始問的。
可證偽不代表現在就能證偽,而現在理論與實務無法證偽,也不代表理論就不具可證偽性。要設計出可證偽的假說並不容易,但擁有合理完備的理論之後,根據理論與問題推導出可證偽的假說……這裡才是科學開始熟悉的地方。
前面那個合理性跟完備性是哲學在玩的數理邏輯,我三四月為了想知道自己有沒有瘋,很瘋的去挖了亂七八糟的哲學與電腦科學文獻。這是末尾撿到的冷知識,想順便分享。
我沒有說套套邏輯是謬誤,而是說這種提供定義的描述不足以算是新的知識,也不能視為科學假說或理論,只有實際應用於研究、展示其解釋力之後,才能算是好的研究範式。
#1
如您所說,定義不是理論,也不能視為科學假說。然而,研究範式就如體制內的實務習慣,理論如法源依據,而定義則是法律的最小單位。
提供定義的描述,如同法律措辭的修正草案,這種草案的價值,怎能以現有實務應用成果來評估?研究範式是有關領域實務習慣的議題,理論為其根本,而定義的價值則體現於理論的合理與完善,這些議題相扣卻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