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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該如何報導自殺事件?千萬確實遵守「最小化」原則

林希陶_96
・2019/09/25 ・2822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SR值 557 ・八年級

稍有心理衛生概念的人都曉得,過度報導自殺事件會導致模仿效應。媒體鉅細靡遺地描述自殺歷程,過度戲劇化地呈現自殺故事,都可能造成不良影響。尤其是知名明星自殺,如張國榮、倪敏然、崔真實等人,更在當地形成一股自殺風潮。但這些致命性的自殺過程,說來在真實的人生中還是非常罕見的。

最為有名的自殺新聞,是美國演員羅賓威廉斯 (Robin Williams) 於 2014 年 8 月 11 日過世。圖/Irish Typepad @flickr

先前最為有名的自殺新聞,是美國演員羅賓威廉斯 (Robin Williams) 於 2014 年 8 月 11 日過世,此事發生後相關新聞報導了數星期之久。後續的研究顯示,以時間序列模式的研究方法推估,2014 年 8 月至 12 月可能會有 16849 個自殺事件。但從實際的數據看來,在這段期間內卻發生了 18690 件,多增加了 1841 起,大約增加了 9.85%1。此研究證實了過度的媒體報導,與自殺案件有重大關聯,確實產生了「維特效應」。

Werther effect,此名來自德國知名作家歌德的小說《少年維特的煩惱》,小說主角維特因愛情得不到回應而自殺。此書在十八世紀歐洲曾引起大流行,人們會模仿書中言行、穿著,甚至仿效其自殺。後世以「維特效應」用來指稱模仿新聞案件而自殺之情形。

但少數研究顯示,名人自殺並未導致更大規模的自殺潮,如九零年代最為知名的超脫樂團 (Nirvana) 主唱 Kurt Cobain 自殺一事,曾在青少年族群中引起了極大的震撼,甚至導致當地的危機處理中心電話暴增。但後續的資料顯示,事件發生地西雅圖國王郡自殺案件並未暴增2國家機器動得很厲害?)。

新聞報導容易過度簡化自殺的事件,但過度高潮迭起的故事有可能會帶來不良的影響。美劇《漢娜的遺言》即是在討論青少年霸凌、自殺的相關事件。圖/IMDb

雖說如此,但從過去的回顧性研究可知新聞媒體強力地報導名人自殺案件,確實會產生示範作用,也會帶來類似廣告的效果3。媒體深諳激發人類情緒的方法,過度簡化自殺原因、將事件描述成高潮迭起的故事,都可能帶來不良的影響。雖然目前的研究著重於傳統傳播方式,如電視與報紙。但新興傳播方式,如網路、臉書、電影等其他媒介,也可能帶來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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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深諳激發人類情緒的方法,過度簡化自殺原因、將事件描述成高潮迭起的故事,都可能帶來不良的影響。圖/johnhain @pixabay

其實美國疾病管制局很早以前就已經發現自殺相關新聞需要做更多規範4,並具體建議相關心理健康專業人員與記者關心以下問題:

  1. 自殺新聞是否有新聞價值?新聞組織若想報導某案件,能否先諮詢專業人員應該如何報導,正確的描述與負責任的態度都是應該具備的要素。
  2. 「不評論」自殺案件。心理專業人員應避免提供簡短、立即的答案,因為自殺背後涉及的問題可能非常複雜,絕不是短短幾句話就能帶過。
  3. 務必明白自殺新聞會導致更多自殺案件的發生,這已經是確定的科學研究。自殺已經證實會「傳染」,如何有節制、負責任地報導才是首要工作。
  4. 官方單位與新聞媒體應仔細思考,自殺事件之中什麼樣的細節應該被報導出來。所有的報導是基於事實,沒有評論、臆測、戲劇化故事。如果非不得已一定要報導自殺案件,應以「最小化」的方式呈現。所謂的「最小化」的新聞呈現方式,該指引舉了一個小例子,非常適合當成範例:

    「15歲的小約翰,週五於楓木道死於槍傷。他是瑪莉與約翰的兒子,為城市高中的二年級學生。約翰先前住於隨意鎮,從 10 年前搬到這裡。小約翰的葬禮於週日舉行。如果想要談談關於他的死亡,所有學生都可尋求學校輔導人員的協助。」

務必明白自殺新聞會導致更多自殺案件的發生,這已經是確定的科學研究。自殺已經證實會「傳染」,如何有節制、負責任地報導才是首要工作。圖/ChristopherPluta @pixabay

若新聞媒體真的要報導某個自殺案件,需注意避免犯下以下幾個錯誤4

  1. 不對自殺事件做出簡單的解釋:導致自殺的原因通常都非單一因素,而是有複雜的心理、社會脈絡。最後的單一事件並非導致自殺的唯一原因,有很多問題可能被家屬或記者所忽略。在台灣的自殺新聞中,經常被簡化成考試成績不佳、心情不好、與父母或同學爭吵等等單一因素,但我們都忘記背後可能有複雜的成因,而不用輕易地做出因果推論。
  2. 不需要在電視新聞報導中,反覆、持續過度的報導自殺事件:持續性報導會導致身處危機的人們過度關注該事件,進而導致自殺行為的「傳染」。若真的有新聞價值,記者朋友們應找尋其他替代的報導,如上述的「最小化」呈現方式。
  3. 不使用駭人聽聞的報導方式:自殺事件一旦被報導,自然會成為公眾的焦點。在報導時,不描述過多的細節,也不使用戲劇性手法、圖片、影像。不呈現出喪禮照片、自殺地點、逐漸消失的個人房間等等。
  4. 不報導自殺方法的細節:如果只是簡單說明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沒有關係,但是不需要將背後的機制與程序完整的敘說。因為過多細節的描述,只會引起潛在的自殺者高度的興趣,進而引發自殺行為。
  5. 不要呈現「自殺代表某種結束」:自殺行為在情緒困擾的個案中還是較為罕見的行為。如果報導呈現出自殺是一種手段,可破壞人際關係或反抗父母懲罰。那麼這種說法就會吸引潛在的自殺者仿效,認為這是一個有效的解決方案。更簡單的說,就是不要強調用自殺來威脅他人,這並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6. 不要將自殺描述成一種榮耀:在報導自殺事件時,不要過度報導公眾悼詞、降半旗、建立紀念館等等,若潛在的自殺者感受到這不是哀悼,而是尊重,可能會導致自殺行為的蔓延。這裡可以舉一個例子,如恐怖份子團體會誇耀自殺炸彈客,稱其為「殉道者」,過度強調「這是聖戰,阿拉與我們同在」、「行霹靂手段,顯菩薩心腸」,如此說法自殺行為不會減低,反而可能會感染更多人投入。
  7. 報導焦點不應放在自殺者還是有正面的特質:在採訪的過程中,親友可能因為被引導或同情自殺者,而過度說明其積極面,如「是勇敢的孩子」、「有光明的未來」,而忽略孩子悲慘的經驗和經歷的麻煩。如果缺少正視自殺者的問題,確實有可能吸引潛在自殺者,尤其是那些缺少正向回饋的人們。

如果用上述的指引來看待台灣媒體的自殺新聞,就會發現還有非常巨大的進步空間。我們如何將自殺事件的新聞價值降低,最小化其報導,才可能減低自殺行為的傳染性。

我們如何將自殺事件的新聞價值降低,最小化其報導,才可能減低自殺行為的傳染性。圖/PDPics @pixabay

參考資料

  1. Fink DS, Santaella-Tenorio J, Keyes KM. Increase in suicides the months after the death of Robin Williams in the US. PLoS ONE, 2018; 13(2): e0191405. https://doi.org/10.1371/journal.pone.0191405
  2. Jobes DA, Berman AL, O’Carroll PW, Eastgard S, Knickmeyer S. The Kurt Cobain suicide crisis: perspectives from research, public health, and the news media. Suicide Life Threat Behav. 1996; 26(3):260–69; discussion 9–71. pmid:8897665.
  3. Sisask M, Varnik A. Media roles in suicide prevention: a systematic review.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and Public Health. 2012; 9: 123–38.
  4.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Programs for the prevention of suicide among adolescents and young adults; and suicide contagion and the reporting of suicide: Recommendations from a national workshop. MMWR 1994; 43 (No. RR-6).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uicidology CDC-AAS Media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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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陶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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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臨床心理師,專長為臨床兒童心理病理、臨床兒童心理衡鑑、臨床兒童心理治療與親子教養諮詢。近來因生養雙胞胎,致力於嬰幼兒相關教養研究,並將科學育兒的經驗,集結為《心理師爸爸的心手育嬰筆記》。與許正典醫師合著有《125遊戲,提升孩子專注力》(1)~(6)、《99連連看遊戲,把專心變有趣》、《99迷宮遊戲,把專心變有趣》。並主持FB專頁:林希陶臨床心理師及部落格:暗香浮動月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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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全臺巡迴圓滿落幕,攜手產業共築優質閱聽環境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5/12/18 ・1258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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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秉持健全廣電產業生態、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養為目的,今(114)年持續推動「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期促使業者產製優質節目並傳遞正確資訊。本年度培訓9月於花蓮啟動,10月相繼在臺中、高雄舉行,最後11月於臺北,完成北中南東全台巡迴,使專業學習資源深入各地,協助業者強化內容製播品質,進而營造令民眾信賴的媒體環境。 

圖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崇樹代理主任委員致詞 

四場巡迴、七大課程主題 累計逾900位媒體人參與培訓 

本培訓活動已邁入第17年,持續受到業者肯定。本年度計有近300家廣電媒體業者報名,累計逾900位新聞、節目及相關從業人員共襄盛舉,展現產官學界共同提升媒體環境的努力。 

本年度課程於北、中、南、東4大場次呈現,涵蓋7大主題,包括「廣電事業營運發展/管理」、「性別平權」、「權益維護」、「多元文化」、「內容自律」、「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以及「法規宣導」等。課程自產業營運趨勢切入,帶領學員掌握廣電環境變化及AI技術發展可能帶來的影響;另透過性別平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消除種族歧視、兒少與自殺防治、隱私/個資保護與被害人權益、消費者保護與節目廣告化等議題,結合國際人權公約、法律架構及實務案例,使廣電媒體從業人員從不同面向去瞭解社會脈動、人權議題及多元文化,提升其對營運面及內容面相關法令之熟悉度,並增進其內容製播的深度與正確性。 

此外,活動也安排事實查核工具操作與案例解析,協助新聞工作者強化查證能力,並透過法規說明與裁罰案例分享,使業者更能掌握事實查證與相關自律規範,有效遏阻假訊息流通,進而提升新聞節目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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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集仕多股份有限公司梁哲瑋總經理分享「電視事業營運發展─AI技術於廣電媒體運用趨勢與運用倫理」  
圖3.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余秀芷理事分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議題 

課程內容專業多元 學員肯定實際助益 

本年度的專業訓練課程講師橫跨產業、學術界與非營利組織,分享多元視角、法律知識或豐富經驗。課堂中互動熱烈,與會學員積極就實務層面與講師交流。多數學員表示「培訓內容貼合實際面臨情形」、「課程探討議題多元」、「議題廣且內容豐富」、「講者專業度高」,肯定培訓對於專業成長上的助益等。 

面對廣電媒體環境快速變遷,NCC作為主管機關,將持續扮演產業夥伴角色,提供多元且前瞻的課程資源,與業者共同精進,攜手打造更優質、可信賴的視聽環境! 

(本活動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深得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圖4.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共同教育中心博雅教育組許文宜助理教授 分享「從廣播/電視節目探討內容自律機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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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將於9月開跑: 踴躍報名,提升媒體專業知能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5/08/21 ・819字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為促進廣電事業的健康發展,並提升廣電媒體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025)年9至11月將再次舉辦「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該課程主要在提升廣電媒體業者的專業技能,以期能持續製播優質節目並傳遞準確資訊。

本年度課程安排四場次,於2025年9月11日從花蓮出發,並接續前往臺中、高雄、臺北。四場活動日程分別為:花蓮場(9月11日-9月12日)、臺中場(10月2日-10月3日)、高雄場(10月16日-10月17日)、臺北場(11月19日-11月21日)。參與課程者也將獲頒「參訓證明」,歡迎廣電媒體從業人員、媒體研究者及關心此議題的民眾踴躍線上報名參加,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迄今已邁入第17個年頭,盼提升廣電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建立優質的廣電環境,進而提供民眾正確適當的訊息及內容是重中之重,因此本課程參照NCC職掌法規及媒體素養培訓議題,規劃一系列課程包括「廣電事業營運發展」、「性別平權」、「權益維護」、「多元文化」、「內容自律」、「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法規宣導」等七大多元主題,透過專家學者精闢解析、傳遞新知、案例解說外,更提供一個讓業者互動交流的平台。

NCC作為廣電媒體監理機關,將持續舉辦各類課程,致力於提升我國廣電媒體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與新聞識讀能力。希望透過彼此勉勵與交流,成為最有素養的訊息守門人,傳遞更精準、更優質的內容給大眾,共同打造美好的閱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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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如下,詳見活動網站:

  • 花蓮場:9月11日-9月12日,煙波大飯店花蓮館(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142號)
  • 臺中場:10月2日-10月3日,天閣酒店臺中館(臺中市南屯區大墩路525號)
  • 高雄場:10月16日-10月17日,高雄翰品酒店(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43號) 
  • 臺北場:11月19日-11月21日,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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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新聞誰來說?當科學家與記者意見相左時!——《是炒作還是真相?媒體與科學家關於真相與話語權的角力戰》
商周出版_96
・2025/04/05 ・4280字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同床異夢:科學家與科學記者間的緊張關係

為了新成立的科學媒體中心負責人一職準備面試期間,我讀到許多科學家的意見,他們指出媒體對MMR疫苗和基因改造等議題的報導削弱了公眾對科學的信任。然而,當我更深入閱讀當時的科學新聞時卻發現情況並不那麼單純,許多嘩眾取寵的報導出自綜合記者或政治與消費的分線記者,消息來源是善於操縱媒體的運動人士而非優秀科學家,反觀科學記者筆下的報導則多數公正平衡。

中心成立後的頭幾個月主要是諮詢,過程中我與一些傑出的科學記者交流,詢問新的科學新聞辦公室如何產生價值,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回應我接二連三的提問。互動中我清楚意識到科學記者不需要別人教他們怎麼做報導,而且他們其實與科學家一樣苦惱,覺得手機、核能、複製技術等等議題有太多聳動新聞。後來討論焦點就放在科學媒體中心如何改善現況,方法包括鼓勵科學家接受訪問,以及提升科學專業在編輯室內的地位。

一種說法認為科學記者是個特別的記者類型。有人向英國廣播公司前新聞部主任弗蘭.安斯沃思(Fran Unsworth)提出疑問:為何她們的公司高層很少人有科學報導背景?她短暫遲疑後回答:英國廣播公司的科學記者大都熱愛自己的工作,喜歡報導更甚於管理。我在其他媒體也注意到同樣現象,許多科學、醫藥、環境記者在專門領域耕耘超過二十年。湯姆.菲爾登被問到為何熱愛科學報導,他的回答是:

科學報導的內容幾乎都是探索性而非指控性—代表我和科學家都能開開心心回家!而且我能在自由出入實驗室、見到地球上最聰明的一群人、對他們的畢生心血提出各種粗淺的問題,這是多麼大的特權。再來科學新聞多彩多姿,生醫、太空、氣候、生物多樣性、古生物……最後一點,科學新聞很重要,是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要迅速還是要正確?」——新聞編輯室裡的艱難選擇

二○○二年科學媒體中心剛成立時,社會上針對科學和媒體之間為何緊張有過一波辯論,其中一個話題是科學價值觀與新聞價值觀的矛盾。已故的理查.多爾(Richard Doll)爵士教授是發現吸菸與癌症關聯的科學家,他曾經對著滿屋子的記者一語道破:「你們不喜歡老調重彈、報導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總想找些新鮮的。但很可惜,科學裡新的事物通常不對,真理需要透過時間慢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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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追求真理累積,媒體偏好新鮮話題,價值觀自然衝突。圖/unsplash

另一方面,懂得反求諸己的記者通常也不諱言表示媒體反映真相有很多侷限。《華盛頓郵報》資深記者大衛.布羅德(David Broder)一九七九年曾說:「我希望媒體能一再重複、直到大家明白—每天送到門口的報紙,只是記者對過去二十四小時內聽聞的某些事情做出片面、匆促、不完整的敘述,內容不可避免會有瑕疵與偏差。」難怪科學家對記者戒慎恐懼,而記者與科學家合作時也倍感挑戰。曾經有位報紙編輯對著一房間的皇家學會成員說:在他的編輯室內,「要迅速還是要正確」這問題只會有一個答案。那些科學家的惶恐表情我歷歷在目。

我進入媒體關係工作之前拿的是新聞學學位,至今仍記得一位前記者曾在講座中告訴大家:「車禍後無人傷亡」不能成為新聞,「車禍導致五名青少年死亡」才能引起大眾關注。研究媒體的學生辯論新聞價值觀已經辯了數十年,也有人大膽嘗試不同做法,比方說《龜媒體》(Tortoise Media)之類新興平臺就訴求「慢新聞」,旨在建立有別於速度至上的新模型,透過「慢速新聞學」理念以更長時間來更加深入地製作更大、更複雜的報導。但儘管媒體業界發生許多變化,傳統的新聞價值觀仍屹立不搖。

科學媒體中心所有工作都是為了支持科學報導的高標準,不過我們在二○一一年列文森調查期間發現還有其他機會能夠撼動這些標準。該調查由布萊恩.列文森勳爵法官(Lord Justice Brian Leveson)主持,目的是在《世界新聞報》(News International)竊聽醜聞案後瞭解英國媒體業界有什麼慣例。我當時的同事海倫.賈米森(Helen Jamison)建議我們向調查庭提交證據,幾杯所謂的「女士汽油」下肚後,她操著濃厚曼徹斯特口音說:「傷害公眾利益的不是竊聽名人電話—而是糟糕的科學報導。」隔天我們發郵件給幾位科學通訊人員,詢問他們關注什麼議題,一週後就提交多頁書面證據。

我告訴同事自己被傳喚去做口頭證詞時她們還覺得我在瞎掰。小組內部連續幾週密切關注各大媒體如何報導列文森調查案,包含麗貝卡.布魯克斯(Rebekah Brooks)、阿拉斯泰爾.坎貝爾、保羅.戴克瑞(Paul Dacre)和安迪.考森(Andy Coulson)在內很多媒體界大人物都有出庭,而今居然也有我一份,令人興奮又忐忑—被傳喚的人只有我代表科學界,一定要把握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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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戰爭:聳動 vs. 精準,誰來決定科學新聞的呈現?

但其實我沒進過法庭,緊張情緒一目瞭然。印象特別深的是御用大律師羅伯特.傑伊(Robert Jay)和列文森勳爵本人一再要我放慢語速。官方紀錄上,提醒我兩次還不見效,列文森這麼說:「不必因為半小時的限制就講很快,時間是可以延長的……而且我有點擔心,總覺得速記員頭上好像冒煙了。」

我的主要論點是媒體長期以來執著於同一套價值觀,在書面證詞中也有所描述:

追求引發恐慌的故事、誇大單一專家從小規模研究得出的結論、不願將令人擔憂的研究結果置於宏觀而令人安心的脈絡、為了平衡而捏造不存在的學界歧見、過分偏愛另類觀點等等。

當天《獨立報》恰好印證我的觀點,一篇跨兩頁的報導標題為:「眼盲者重見光明—患者因幹細胞『奇蹟』痊癒。」然而實際情況是患者並未痊癒,雖然回報視力小幅度改善(他們原本視力極差,已被登記為盲人),但這僅僅是一項安全性研究,而且只有兩名患者參與。當然,研究本身是值得報導的,在幹細胞研究剛起步、真人試驗剛開始的時期,這是個重要的進展。問題在於報導口吻暗示科學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可能給成千上萬黃斑部病變患者帶來不切實際的希望。

同一天稍晚我揪著心打電話給《獨立報》科學編輯史提夫.康諾,告知我將他的報導當作科學新聞不良案例交給列文森調查庭。他當然談不上高興,但至少沒發飆,所以我鬆了一口氣。原來前一天晚上他提交的原稿內容較精緻,但夜班編輯決定將報導放在頭版,所以文字編輯就對標題進行過加工。康諾將原稿發過來,我們倆就在辦公室玩起「找出不同點」的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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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法庭時,《太陽報》總編輯攔住我。我在證詞中批評他們前一週煽動恐慌,報導內容是居家用品內的化學物質,但標題卻叫做「商店貨架上滿滿的乳癌『風險』」。原本我以為對方要吵架,沒想到他說《太陽報》真心想改善科學報導品質,邀請我們為報社裡的一般新聞記者開一場科學報導培訓班。隨著列文森調查案持續推進,業界標準似乎終於迎來變革,而且這一次沒有落下科學新聞。

作證時我順便提出有必要為科學報導制訂新的指導方針,還誇下海口表示只需要幾小時就能與記者和科學家共同完成草擬。一週後,調查庭將人召集起來要我們開始,沒想到折騰了整整一天,而且過程中好幾次我都擔心無法達成共識。標題就是特別棘手的項目,記者和文字編輯很堅持標題只追求簡潔和引人注目,沒必要精準總結文章內容,但科學家聽了很火大,認為這是合理化不精準的敘述。

科學家要求標題的正確性,記者堅持要簡潔吸引,雙方激辯不休。圖/unsplash

我感覺自己成了全球和平談判的調解員,必須設法安撫所有人不拍桌走人並達成協議。所幸雙方都有成就這樁美事的意願,最終相互妥協:標題不應誤導讀者對文章內容的理解,且不應以引號包裝誇大的敘述

總體來說,新指導方針鼓勵記者從協助大眾的角度切入,告訴閱聽人什麼證據是可靠的,又有什麼證據還在研究階段。例如其中有幾條的內容是:新聞故事應附上來源以便讀者查詢。應標明研究的規模、性質和侷限性。應指出研究處於何種階段,並從合理角度預估新療法或新技術能為民眾所用的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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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指導方針寄給列文森勳爵,很高興他在最終版本的報告裡也建議採用。調查案結束後成立了獨立報刊業標準組織(Independent Press Standards Organisation)在各大新聞編輯部推廣指導方針,由於制訂過程有編輯和記者的參與所以接受度很高,不至於引起反彈。

為科學家舉辦講座時,我會展示一些因為科學家參與而變得更客觀準確的新聞報導,其中個人特別喜歡的一篇出自二○○八年的《每日郵報》,內容提到一項小鼠研究發現常用的保濕霜與癌症有相關。記者費奧娜.麥克雷(Fiona MacRae)引用兩位不同專家的意見質疑這項研究與人類皮膚的相關性,並指出該研究需要能在人類身上複現才有意義。

專家之一表示:因為這項研究就停止使用保濕霜太「瘋狂」,還補充說明:「小鼠皮膚癌研究其實不太能幫助我們瞭解人類的皮膚癌。」最精彩在於標題是「保濕霜與皮膚癌相關(僅限小鼠)」,而且括號內外用了同樣大小的字體。

從這個案例來看,優秀的記者可以在講述有趣故事的同時確保讀者不會過早丟掉面霜。我還會在講座使用的幻燈片裡摻入一些小報的報導實例來挑戰學術界偏見,比方說《每日郵報》的社論或許爭議頗多,但他們的科學新聞通常品質並不差,不推廣特定立場的時候更是如此,有時甚至優於大報。我還會強調《每日郵報》在英國銷量排行第二,如果連線上版也算進去讀者數超越所有大報,因此務實一點說:如果科學家希望更有效地向大眾傳遞信息,完全沒有不與《每日郵報》合作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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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是炒作還是真相?媒體與科學家關於真相與話語權的角力戰:從基改食品、動物實驗、混種研究、疫苗爭議到疫情報導的製作》,2025 年 03 月,商周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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