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會說謊嗎?台灣爭議法醫鑑定案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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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雨蒼(現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大家應該都有聽過,「證據不會說謊」,很多刑案透過法醫的鑑識,就能了解犯罪的方式,進而找到犯人。 可是,證據真的不會說謊嗎?以下是台灣幾個在法醫鑑定上有些爭議的案例。

DNA鑑定示意圖。souce:Wiki

一、江國慶案 DNA 鑑定錯誤

法醫以「抗人精液免疫沈降環反應法」檢驗血斑與疑似精液斑的組合。可是根據Baxter於1973年的研究報告指出,此類免疫法需要具備極高特異性的血清抗體才能獲得可靠的結果,尤其此類方法中多數血清具有抗A的活性,只要檢體中含有A型血液,則此免疫反應即使無精液,也將呈陽性反應。[1]

江國慶案現場的血斑血型為A刑,剛好沒有精液也會呈現陽性。但法醫無視,就憑藉這點,做出「現場有精液」的報告。調查局鑑識科學處副處長蒲長恩在102年第二季法醫科學學術研討會上演講「85年間空軍女童命案鑑識風雲:傲慢與偏見檢討與省思(1)」的時候說,「現在驗不出,不能反推當時不存在,當時存在的,現在也可能驗不出,因此調查局鑑定出精液並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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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個邏輯,以後警察路上亂抓駕駛就可以當酒駕逮捕了。因為「現在驗不出酒精,不能反推昨晚你沒酒駕,當時喝的酒,現在也可能驗不出。」在鑑定DNA上,調查局的報告也有很大問題。當時DNA鑑定有兩個稱為DQα、GYPA的型別,鑑定上出現問題。

根據證物,可以推測真正涉嫌人的DNA的DQα型別應該是 1.1,4 ,GYPA應該含有B,這樣才能符合。但在報告中,卻略去了DQα中1.1的型別,也略去GYPA的B型別,直接寫「編號11-1證物其呈現之DNA混合型分別包含被害人謝○○DNA及涉嫌人『18J』DNA之型別」

鑑定人到北檢作證時陳述,「鑑定後發現屬混合型的DNA結果是1.1;3;4,我們由被害人DNA及涉嫌人『18-J』DNA型別判定該生物跡證是混合此二人的 DNA 型別,至於為何會有1.1之DNA型別,實驗室則無法解釋,我覺得應該是該現場屬開放空間,有可能沾染到他人的DNA型別…

最後,法官做出結論:證物有江國慶精液。事後證明,該檢體與江國慶型別不同。江國慶就因為這樣的證據,搭配刑求出來的自白,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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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蘇建和案骨骸鑑定錯誤

當時的鑑定人員在骨骸上發現有0 度、20 度、40 度之刀痕角度,研判少有三種不同類別的刀刃凶器,暗指凶手不止一人(非一人一刀)。

2007年5月4日李昌鈺博士回國出庭作證,李昌鈺說:「我從原始蒐證照片發現十八個新線索,不能排除一人一刀作案的可能!」他對法醫研究所做的刀痕鑑定不以為然,庭訊中雖迴避評論,但最後仍忍不住說:「如果送給我審查,我會拒絕,因為不合科學。」

李昌鈺博士認為,影響刀痕的角度成因太多,大刀可能得到小角度,小刀也可能得到大角度,在無法判斷加害者的力道、加害者施力的角度、作用力、骨質的密度等等情況下,單憑刀痕來推定刀器,十分不科學。他曾經在法院上質疑法醫研究所根據什麼來認定刀器種類,他們回答說用豬頭骨實驗,但遭到李昌鈺博士反駁,豬頭骨是扁的,人類頭骨是圓的,兩者條件不對等。(新聞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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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專業法醫石台平也證實,法醫研究所所提出的鑑識方法是台灣獨創,國外根本沒有此種鑑識方法。由刀痕只能判斷是何類大小的的刀具;刀痕的角度可能因為力道、當事人運動等等其他因素發生變化,不可能從角度來判別刀器。石法醫也表示,此種鑑定方式不但在其他國家沒有被使用過,甚至了蘇案,國內其他案件也沒有使用

但對於李昌鈺的鑑定,研判至少有三種不同類別的刀刃凶器的法醫研究所法醫蕭開平反駁:「他(李昌鈺)是錯的,他不懂什麼是骨骸刀痕鑑定。」法醫研究所顧問、台大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邵耀華則說,李昌鈺是血液噴濺專家,非刀痕分析專家。

2007年6月29日再更一審,合議庭根據法醫研究所認定全案是「三種凶器、兩人以上作案」的報告,以及刑求逼供得來的自白,宣判蘇建和三人死刑(判決)。2008年1月28日再更二審進行第二次開庭,檢察官還表示「法醫研究所是國內最具權威的鑑定單位,所提的研究報告可說絕對中立客觀。」

最有意思的是,2009年,蕭開平作為指導教授發表的一篇論文「骨質刀痕角度與刀器角度鑑識之生物動力學研究」指出,「骨質刀痕角度與撞擊動量有正相關性。」論文中解釋,在固定刀器重量條件下,調整刀器落下的距離,會產生不同角度的刀痕。這個研究剛好打臉了蕭開平在蘇案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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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質刀痕角度與刀器角度鑑識之生物動力學研究,在最後一次審判,律師提出書狀指出,這幾位法醫做出來的鑑定「不具備證據能力」。

最後,法院判決,指出法醫鑑定結果不具證據效力。

三、徐自強案創傷照片鑑定錯誤

在徐自強案裡,一開始楊日松做出的鑑定報告指出,「有火燒情形,但並無強酸腐蝕痕跡」。結果在更(六)審的時候,法醫要求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重新鑑定。蕭開平依據現場照片、錄影帶和解剖記錄研判,作出報告指出「較支持死者遭噴灑大量硫酸於屍體表面後,再以泥土掩蓋於屍體之可能性。」

在法庭上,蕭開平還陳述,皮膚遭濃硫酸浸泡二小時,表皮仍為完好。」對於楊日松的鑑定,他說「我覺得他可能不了解硫酸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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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直接根據維基百科,「高濃度硫酸接觸皮膚後會迅速將皮肉炭化」,還有圖片為證顯示「一雞爪在數十秒內被高濃度硫酸嚴重腐蝕及碳化,顯示了硫酸對皮肉所能造成的傷害。」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的硫酸物質安全資料表也寫,硫酸會引起嚴重的刺激和灼傷,可能留下永久的疤

司改會也拿豬皮浸泡於硫酸,做出模擬實驗,發現豬皮整個遭到腐蝕。

對於蕭開平的陳述,楊日松也做出回應,指出屍體無硫酸潑灑之痕跡。 

蕭開平的陳述明顯與常理不合,恐怕是為了配合徐自強共同被告自白「徐自強購買硫酸」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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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由林雨蒼(現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撰寫,原文在此;其他案例請見下集

Reference:

  1. Baxter SJ: Immunological Identification of Human Semen. Medicine, Science and the Law 1973;13: 1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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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星系核

活躍星系核(active galactic nucleus, AGN)是一類中央核區活動性很強的河外星系。這些星系比普通星系活躍,在從無線電波到伽瑪射線的全波段裡都發出很強的電磁輻射。 本帳號發表來自各方的投稿。附有資料出處的科學好文,都歡迎你來投稿喔。 Email: contact@pansci.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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