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 年 7 月 14 日,德國內閣通過「遺傳病病患後代防止法」(Law for the Prevention of Hereditarily Diseased Offspring),針對罹患遺傳性疾病並可能遺傳給下一代的病患,強制實施絕育手術。其中包括:天生智障、精神分裂症、躁鬱精神病、遺傳性癲癇、遺傳性杭丁頓舞蹈症、遺傳性眼盲或耳聾、嚴重的遺傳性身體缺陷以及嚴重酗酒者。

雖然這是半年前才接任德國總理的希特勒力推之下,才毫無異議地迅速通過,但法律公布後,社會輿論也沒出現反對的聲浪,似乎公認此乃必要之舉。沒想到高舉優生學大旗的強身健國之路就此歪斜,最後竟演變為種族清洗的大屠殺。

先是當年十一月,妓女與罪犯也被納入絕育手術對象,結果自 1934 年開始實行後,兩年內就有十三萬四千人被迫接受絕育手術。1935 年 10 月進一步規定此等遺傳病病患不得結婚,同年並立法嚴禁猶太人與德國人通婚;1939 年 9 月德國入侵波蘭引爆二次世界大戰後,為了騰出醫療資源給前線受傷的士兵,開始秘密展開「T4 行動」,直接對前述法律所指的遺傳病病患時實施安樂死。沒多久,「T4 行動」擴及所有猶太病人,再來,即使是健康的猶太人也被送入集中營,成為安樂死的對象,六百萬猶太人因此慘遭屠殺。

我們當然可以指責希特勒的喪心病狂,但是納粹實施種族清洗卻是有其歷史脈絡,更值得我們審視與省思。「優生」一詞最早是由英國遺傳學家高頓(Francis Galton)於 1883 年所提出,他過度演繹表哥達爾文的演化論,主張人類可以超越自然演化,透過有計畫的篩選與操控,使人類基因擇優汰劣,形塑更優良的後代。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高頓的主張很快得到各國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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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中期以後,受惠於第二次工業革命的各種發明與技術革新,生活條件大幅改善,造成人口快速成長,而社會底層的人口成長速度尤甚。於是馬爾薩斯「人口論」的糧食短缺預言更令人憂慮,而另一方面,列強在爭奪海外資源時的相互衝突,又加深了提升國力的迫切性,於是在內部與外部的雙重壓力下,優生學成了一帖有效的良藥;在政府與學者的倡導之下,也成為社會共識。

因此,德國國會才會順利通過「遺傳病病患後代防止法」,而德國民眾也認為理所當然。可不要以為德國是個特例,事實上,在此之前,美國與丹麥、瑞士就都通過類似的絕育法案,只不過他們沒出現希特勒這樣集大權於一身的狂人,才沒有演變成安樂死的大屠殺。我們從此事件可知道,被不當詮釋的科學並不科學,必須時時從更長遠、更全面性的角度來思考,才能避免自己為邪惡的共犯。

本文同時收錄於《科學史上的今天:歷史的瞬間,改變世界的起點》,由究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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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棋

1987年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系畢業,1992年取得美國西北大學工業工程碩士。浮沉科技業近二十載後,退休賦閒在家,當了中年大叔才開始寫作,成為泛科學專欄作者。著有《科學史上的今天》一書;個人臉書粉絲頁《科學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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