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 (Quarantine) 一事在過往歷史中存在已久,此字最早出現在西元 1127 年的威尼斯,一開始是用在痲瘋病患者(或稱漢生病),後續也用來對付黑死病1。
目前隔離多數用於空氣或飛沫傳染之疾病,最簡單的居家隔離方式,即是請得到流感的學生或員工待在家裡,等疾病完全康復之後再回到學校或工作崗位上。
但若是防疫需求的強制隔離,對於隔離的條件會變得較為嚴格,通常也會對隔離者帶來負向經驗。隔離期間長短與否視疾病在人體存活的能力而有區別,過去曾在台灣引起風暴的 SARS ,其隔離期就為 10 天。此次的 COVID-19 (或是俗稱的武漢肺炎)與 MERS (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 ,隔離期就拉長為 14 天。
大部分的國家其成人強制隔離方式為個人房,各種生活與醫療需求由防疫單位提供。人性一點的方式可分時分區活動,也就是每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出來活動、放風。但即使如此,也還是失去自由,無法自行外出,與家人、伴侶分隔兩地。
全城隔離的方式在現代已經較為少見,先前於 2014 年伊波拉病毒肆虐的西非國家獅子山共和國曾全國宵禁三天,這三天中,全民都禁止外出,讓防疫人員挨家挨戶逐一訪視,確認全民是否感染,以避免疫情持續擴散而無法停止2。
不管是哪一種隔離(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強制隔離),部分被隔離的人員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心理負擔,有的人會覺得無聊、無事可做,有的人會覺得生氣、耗竭,有的人可能會有憂鬱、罪惡感、壓力大、心情不佳、過度擔心該疾病,嚴重一點的人可能出現失眠、酒精或物質依賴,甚至有無法承擔導致自殺的案例出現。當然也有少數人報告有正向的快樂與解脫的感覺1。
隔離期過後,不只是被隔離者會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狀,連執行隔離的工作人員都可能深受影響。他們可能會出現過度警覺的症狀,無法忍受其他人咳嗽或流鼻涕,有的人可能拒絕人多或封閉的地方,當然也可能出現過度洗手、過度清潔的情況。最終可能需要好幾個月才能逐步回到正常。
在整個防疫過程中,最難處理的是污名與歧視議題。許多人可能在無意間就透露出對於被隔離者或醫療人員的厭惡,他們恐懼、懷疑,無理的出現各種負面批評,有的甚至拒絕特定人士到某些場所。這些人無來由的拒絕與不當言論,可能讓大家都深受其害。若相關接觸人員因而拒絕通報感染症狀,就有可能會使防疫出現漏洞,再怎麼防堵最後都可能會功虧一簣。
其實不只是一般人對於相關人員的攻訐,在國外也出現歐洲人歧視亞洲人,甚至出現肢體攻擊的案例3。這也是世界衛生組織為了避免各國人民之間互相排斥揶揄,而訂出了人類傳染病命名指南4,並依據此指南將此疾病命名為 COVID-19(2019 年新型冠狀病毒疾病),以避免對於特定地區或群體造成不當污名化。
為了降低隔離所造成的心理不良影響,政府相關防疫單位需盡量對隔離人員做到以下幾點1:
目前看來,台灣防疫單位尚能按照上述幾點逐一執行。
暫且先不論中國的防疫方式,日本此次應對鑽石公主號郵輪的疫情,則讓許多公共衛生專家打上不少問號,連最基本的資訊都含混不清,只會讓被隔離者心情上更為煎熬5。況且,船上乘客大約一半為日本人,更難以理解標榜「山川異域,風月同天」的國度,其曖昧不清的應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