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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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3
憨人都明白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卻是一方點頭就行; 類似的邏輯是,如果兩人是協議分開,那彼此也沒有什麼好談的了; 可是如果其中有一方還依戀著這段愛,這場戲就比較有可能藕斷絲連地演下去。 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雖然我們對外總是說彼此個性不合(劉惠琴, 1995),可是事實上我們很少協議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