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月刊
・2017/06/14
美國有項研究針對生醫領域中政府支持的研究計劃,「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對產生「應用價值」的目標是否不同?結論是,「基礎」或「應用」導向的生醫研究計劃,最終對社會經濟的影響,看不出統計上的差別。換句話說,如果最終目標是「研究計劃產生應用價值」,在申請計畫時區分「基礎」或「應用」導向是沒有意義的。這個結論顛覆一般人思維,理論上「應用」導向的研究,不是更可能成功產生「應用價值」嗎?也就是所謂的技術轉移、協助成立新創公司、使生活更便利或人類更健康。這樣的研究國家決策者可以更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