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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已婚女性墮胎需要經過配偶同意嗎?|【科科齊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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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編按:【科科齊打交】是我們網站改版過後,希望可以與大家一起進行的全新對話形式。

我們相信《反智》一書中所說的:「不能驗證的想法,不是科學,而那些禁不起研究測試的想法,應該被駁回。

因此,我們期望能在關注議題時透過蒐集多方觀點、積極辯證,同時提出可經測試的想法,進而達成較為合理的詮釋。泛科學編輯部會盡力蒐集資料,提供可以協助討論的科學內容,非常期待能夠塑造一個開放與理性討論的空間。

現在,我們想邀請你,在閱讀完相關內容後,在此文底下留言,與我們分享你的想法!告訴我們:你認為已婚婦女墮胎需要配偶同意嗎?為什麼?

May the knowledge be with us.

所以說,墮胎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大家想到墮胎,腦中很容易浮現國高中時期老師給我們看過的驚悚墮胎影片,或是聽過恐嚇意味濃厚的「嬰靈」傳說。

然而,墮胎真的是一件這麼「可怕」的事情嗎?

並不是的。如果能選擇合法的醫院,並且進行充分的準備,同時符合可墮胎之孕期,那麼,墮胎其實是安全的。現代合法墮胎的死亡風險比例其實並不高,手術流產中可能導致的子宮穿孔、術後感染等等嚴重併發症的發生率都小於 1%。

如果在充分準備下進行合法墮胎,其實墮胎是安全的。圖/Pixabay

在手術之外,我們也可以利用藥物進行墮胎,藥物人工流產最常使用的藥劑之一是「RU-486」,可防止子宮內膜細胞獲得黃體素,進而達到終止懷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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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手術則是經由「真空吸引術」來去除胚胎、胎盤與子宮內膜組織,或是用「子宮擴除術」來擴張子宮頸,再用刮除術或其他手術方式來移出子宮內的胎兒。(也就是影片中較常看到的情節)

如果是在懷孕早期所進行的墮胎,幾乎沒有長期的身體與心理風險,而影響墮胎安全性的最大單一因素是孕齡。

全球每年約有 5、6 千萬的婦女經歷墮胎,而台灣近年墮胎人數約落在每年 18 至 19 萬人次間。

女性會選擇墮胎的原因非常多元,除了與年齡、生育計畫等等因素有關,也會受到社會、經濟、伴侶關係與健康等等面向影響。其中,也有女性表示自己並不想成為單親媽媽或是與伴侶間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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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與墮胎的關係?

根據一項 2011 的美國研究調查,在蒐集了 9 千多位女性的數據後,他們發現,絕大多數的男性伴侶都知道,並且支持女性的決定。另一方面,如果無交往關係,可能較難以告知,而曾經歷伴侶暴力行為的女性,則獲得最少支持。

根據 2011 年的美國研究,其實很多男性伴侶知情並支持女性的決定。圖/Pixabay

國內曾有碩士研究在透過文獻分析與質性訪談梳理配偶同意條款對女性生育自主權之影響,其中曾提及在生理性別差異下,孕期中「可能產生劇烈孕吐、子宮外孕、葡萄胎、胎盤前置、妊娠毒血症、高血壓、糖尿病、胎死腹中、早產、自然流產、羊水栓塞、難產、產後出血等併發症,較嚴重者甚至可能會造成孕婦的生命危險……這些都是男性所無法想像及體會」。

墮胎需要配偶同意嗎?從法律來看

根據我國現行《優生保健法》的第 9 條規定,如果孕婦本人或配偶有遺傳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或是因為強制性交而懷孕,可以依照意願進行人工流產,然而,在這些情況之下,卻存在「但書」。

但書是這麼寫的:有配偶者,如果依照這些規定進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那麼,何時才能不需配偶同意呢?除非他生死不明、無意識或精神錯亂,換言之,只要配偶身心狀態許可,那墮胎都得經過他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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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項規定,行政院曾在 101 年元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上路後,指出這種條文已違反公約中「要求各項保健服務尊重婦女人權,包括自主權、隱私權、保密權、知情同意權和選擇權」的訴求,並要求修正。

一般民間也有些觀點同樣反對這項規定,像是近期剛獲得衛福部回應的「已婚女子捍衛自己的權益」提案,獲得了七千多個附議,其中不少意見提到了對於身體自主權的重視,強調「我的子宮是我的子宮」,已婚懷孕婦女應可針對自己的身體做出判斷與決定。

目前關於已婚女子墮胎是否需要配偶同意權的提案已通過並獲得回應。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墮胎需要配偶同意嗎?從各方觀點來看

長年致力於哲學普及的作家朱家安則在文章中表明自己的立場,認為女人可以墮掉男人的受精卵,「因為就算假設男人擁有受精卵,他們也不擁有『懷孕服務』。」他也提到以停止懷孕的權利增加女性身體自主,有助情投意合的婚姻更易成立、減少疑慮,進而讓知情同意後出生的人增加。

針對生育方面的共識與溝通,Queerology 專欄作家 V 太太則於臉書上寫出了女性在其中可能遇到的困境:「在婚姻裡受暴的女性,她可能不願意在暴力關係裡養育子女、可能向伴侶提出中止懷孕的想法會讓她遭受更多暴力,或者這個懷孕本身就是暴力虐待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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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推廣經濟學科普的粉絲專頁認為本次提案是在偷換概念,「因為真正的爭議並不是在於子宮的所有權是誰的,而是在於「受精卵」的所有權是誰的。」

而自由時報的報導,則呈現了強烈反對廢除配偶同意權的意見,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執行長陳清龍認為,若修法通過,就是政府帶頭破壞婚姻、倫常、家庭和諧。認為孩子是夫妻雙方親密行為後的結晶,主張既是夫妻共同造成的結果就該一起承擔,他說即使太太外遇懷孕想墮胎,也絕對要跟丈夫坦承討論,「這樣才不會破壞家庭和諧。」

各位科夥伴們又是如何看待墮胎決定權與女性身體自主權的關係呢?你認為配偶該不該擁有墮胎同意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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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星系核

活躍星系核(active galactic nucleus, AGN)是一類中央核區活動性很強的河外星系。這些星系比普通星系活躍,在從無線電波到伽瑪射線的全波段裡都發出很強的電磁輻射。 本帳號發表來自各方的投稿。附有資料出處的科學好文,都歡迎你來投稿喔。 Email: contact@pansci.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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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覺得不需要配偶同意。如果夫妻關係好,在需要互相支持的情況下本來就會分享討論。 但如果女性本身對於懷孕有猶豫或不願告知的原因,本來就應該有權自己做主。畢竟9個月的孕期及生產的風險和健康只有女性自己能掌握。

    • #1很同意一樓的看法。

      也傾向不需要配偶同意,不論是異性或是同性配偶。畢竟後續養育也都是彼此要共同奮戰合作,希望是雙方都能積極同意的情況。

      另外也好奇,大家有碰過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的經驗嗎?後來如何協商呢?

  • 身為一個丈夫,如果我的太太在不諮詢我的情況下就墮胎,我大概會很難過,不管我同意還是不同意。
    最後,我認為加速開發人工子宮應該是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方式。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18622

  • 另外想問的是:如果是代理孕母,她可以不經過委託人的同意就墮胎嗎?

    • 如果單純以「受精卵」的所有權歸誰來看,代理孕母墮胎前應徵詢雇者同意,畢竟代理孕母的存在,本意就是「出借」能讓受精卵順利著床的子宮。我個人認為有點像簽訂租賃契約,和已婚婦女能否自行決定墮胎的議題還是有差距;不過也像租賃契約一樣,得在一開始就訂定規則,倘若其中一方違約或遇到某些狀況,代理孕母便有決定權。

  • 在雙方合意生小孩的前提下,我比較傾向於需配偶同意,儘管風險都由女性來負擔,但小孩是雙方共同決定的結果。
    若是一方能提出夫妻不合、家暴、因懷孕導致的身體不適等等證明,能不經配偶同意就能墮胎會是比較好的但書,這方面就只能等立法確定例外了。

    • #5在想夫妻不合跟家暴會不會舉證困難,另外就是舉證過程中會不會不利懷孕婦女呢?感覺這部分的立法真的需要好好琢磨

  • 我認為墮胎應有自主權,但同時已婚男性結紮也應該不需要有配偶同意。如果要討論,相關法律都應該納入,一波一波吵只會增加更多對立和不諒解。
    即便如此,我還是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覺得妳的子宮歸我管,以及你的精子屬於我這種奇怪的想法。

  • 1.對性自主有幫助
    2.家庭問題主要針對婦女自身感受作考量,至於生子決定權,並不是交由其他人來決定

  • 想問一個題外的 法律上的問題
    本次討論都是圍繞異性戀夫妻下的墮胎權吧

    那如果是女女同性戀 一方懷孕 想去墮胎 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呢
    請問法律的規定是甚麼呢

    • #10這真的是很值得探討的議題,不太確定現在的概念中是不是一樣視為「伴侶」,所以需經同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