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思:只有某些合格單位的古生物學者,才能被委任「做對」古生物學;
事實:到今天為止,全球大約已經出土了40多具暴龍的化石遺骸,其中只有2具是學術單位專家發現發掘的,依據赫赫有名古生物(恐龍)學者羅勃(巴布)·巴克 (Dr. Robert (Bob) Bakker)博士,超過百分之八十的重大古生物發現,都是業餘玩石家發現的,如果加上民間專業古生物學者的發現,科班學界科學家所發現的重大古生物數量非常少。
回頭看台灣,地質和地科系所,只是聊備一格的科系,連李敖的兒子都捨棄台大地質系不唸,跑到北京去唸賺錢的經濟系,請問台灣過去幾十年來的生聚教訓,培養出幾位夠格的古生物學生?麟角鳳毛;大陸的情況,比台灣好一些,可是面對著無法計算數量和種類的古生物化石,夠用嗎?在全球學術界雇用的古生物學者少於1,500人,他們根本無法照顧到幅員這麼廣大的地球。
有一次我們到美國蒙大拿挖恐龍的活動,有一位台灣某名校地質系的大三女生參加,她老爸疼愛這個女兒,出了兩份錢,要她剛結婚的姊姊當書僮陪著她去,一路幫她撐傘,我們到了一個恐龍大便山,有太多的恐龍大便化石,老師也說大家可任意採集帶回家,我就告訴她,撿一塊回去切片顯微鏡下照幾張照片,寫成畢業論文,台灣肯定無人可比,沒想到,我的一番好心,竟然被她頂回嘴說,現在大學畢業不必寫論文!如此到了寶山還要耍大牌空手回的地質教育,台灣能培養出夠多和夠格的地質和古生物學者嗎?
我所接觸到的國內外古生物學者,經常怨嘆自我陶侃說,古生物學者是瀕臨絕種的動物,必須給予保護;實際上,即使在美國等科學先進的國家,古生物學也非顯學,經費通常很拮据,畢業後也難找到工作,所以能留下來搞古生物的人數不多,通常是真正的熱愛者,才能在很艱難的環境中生存下來。
迷思:古生物資源(化石)必須像考古資源那樣管制;
事實:比起人類遺骸和其文化(考古資源),化石(古生物資源)數量無限豐富,因為考古學只研究一個生物種(人),而古生物學研究曾經活在地球上數十億生物種的遺留,兩者從生物種數和每個生物種的個體數量來比較,「杯水車薪」這個片語,實在不足以形容兩者差異之巨大,事實應該更如一滴水之於整缸汽油桶(53加崙,205公升)的水那樣吧。
考古學的樣本,比起古生物樣本來說,質地和數量上都有很重大的差別,不能用相同的方法來管理;之所以會造成化石與考古材料採用相同管理規則的想法,很可能也是本文最前面所說的,很多人根本沒搞清楚什麼是考古學,什麼是古生物學,把兩者攪混在一起,因而造成錯誤的思維;雖然兩者通常都需要從地裡面挖掘,但是也不能應把牛頭強迫裝上馬嘴啊!
從材料來說,通常絕大部份化石的質地比較密實,化石就是古代生物經過石化作用已經變化成石頭嘛!而考古的材料,除了金屬石器陶器等工具之外,泰半都是比較鬆軟脆散的物件,有的連呼吸大一點都有可能變成飛粉,因此兩者的操作與清理,有非常不同的考量,看看故宮如何修復古文物,再和我們用氣動工具清理化石,兩者根本無法相互比較;再從所採集的數量來說,古文物往往在某個考古點,找到有限的樣本,件數和古生物化石來比較的話,通常都比較少,因此,化石的清理,容錯的空間比較大,若某一個樣本沒清理好弄壞了,往往還有其它相同的樣本,下一次小心一點就是了,但是考古所得的物件,很可能手中的樣本,全世界就這麼一個,清理壞了,沒有備胎,遺憾終生。
兩種不同的學科,雖然具有從土裡面挖出來這一點共同之處,實際上完全不同,怎可硬叫張飛去打岳飛呢?怎可把管制考古資源那套,硬是加諸於古生物化石來呢?頭殼有沒有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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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師去過蒙古國嗎?我去了三次,有看過像是化石的東西,但是蒙古國禁止攜帶化石出國,所以我摸了摸就放回去了...
蒙古一直沒去過,曾經想去內蒙二連浩特(我認識該博物館館長),但也一直沒機會去。
那些暴露出來的化石,如果沒有人去搶救,一個暑假之後,風化光光--大自然才是化石最大的殺手。
第一頁的粗體字:
「懷俄明州以出土魚化石文明全球有半英哩厚的綠河地層中,含有120億隻脊椎動物的魚化石,這個數量,可以給這個行星上每個活著的人二隻魚化石」
是否為:
「懷俄明州以出土魚化石『聞名』全球,『半英哩厚的綠河地層中(去掉最前面的『有』)』,含有120億隻脊椎動物的魚化石,這個數量,可以給這個行星上每個活著的人二隻魚化石」呢?覺得好像這樣比較順。
的確是!小編沒有注意到真抱歉,已經更正!
你太客氣了啦,我祇是碰巧看到而已。:)
謝謝又幫我抓到同音錯字,你大概可以猜出來我是用注音輸入的。
這也是注音輸入法的好處,就算選錯字還是可以猜得到是什麼意思。:)
我用的拆字輸入法,如果選錯字就很少人看得懂了。^^a
但是,同音錯字(詞),有時候也會造成很大的困擾,如:近世進士,都是近視,把三個同音詞放在不同位置,意思就不一樣了。「文明」和「聞名」,意思相差很大吧?
從中文電腦的角度來說,這是一個福氣,也是一種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