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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是否有家人朋友曾有這樣的經歷,不斷喊痛、覺得身體不舒服,但去檢查就只是小毛病,或甚至根本就「沒病」?
這並非無病呻吟,那些說不清楚的痛,「國際疼痛研究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注意到了。該協會40年來首次修訂「疼痛」定義,並新增6項注釋,其中最重要的概念就是:
疼痛相當主觀,未必要有實際的組織損傷,病患的自我報告需更受重視。
IASP先前對疼痛的定義版本是1979年訂定的,內容為「疼痛是實際、潛在的可能性組織損傷或描述性傷害所引起的不愉快感受與情感體驗」[1]。
但隨著對疼痛有更多了解,IASP今年7月16日重新評估疼痛的定義範圍,發布「疼痛」的新定義為「是實際或潛在的可能性組織損傷或與其相似之不愉快感受與情感體驗」[2],同時增加6項注釋,並在5月23日發表在醫學期刊《疼痛》(Pain)上。
IASP主席、丹麥奧爾堡大學(Aalborg University)博士阿倫特尼路森(Lars Arendt-Nielsen),以及IASP前任主席、美國華盛頓大學博士特納(Judith Turner)指出,「乍看之下,會覺得修正的字句改變並不大,但其實很重要,例如我們現在知道,某些疼痛雖然與組織損傷沒關係,但與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有關。」
他們表示,目前有很多飽受疼痛困擾的患者,常在就醫時被告知「檢查一切正常,沒有問題」,這些患者會因問題沒被解決感到痛苦、焦慮,並繼續尋找新的醫療資源,因此阿倫特尼路森與特納認為,個人表述自己疼痛經歷的報告應受尊重。
美國史丹佛大學疼痛心理學者貝絲達納爾(Beth Darnall)也表示:「修訂後的定義強調未必要有組織損傷,病患自我報告因而有更多討論空間與尊重。」
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研究員陳建璋表示,我國衛生福利部2019年12月更新的「整體疼痛症狀照護及指導方案指引」中,就將疼痛定義為5大特性:主觀的、多維的、負向的、損傷的、難言的,指出疼痛是高度主觀的,並兼具感覺、認知與情感成分[3]。
從以上修正能更清楚看到,疼痛是更為主觀的、以人為本的,病人表達有疼痛即為疼痛,因此疼痛涵蓋更為廣泛,包含了實際傷處及精神層面。
陳建璋指出,疼痛定義的改變對目前臨床常用的疼痛評估量表,暫時不會有太大影響,因為評估量表本來就是以病人對於疼痛的自我判斷來給分數,但未來應該加入一些參數去了解病人生理及心理層面。
目前對疼痛的診斷確實缺少心理層面的分析,陳建璋認為,若要針對新修訂的疼痛定義來治療病人,可能需要增加疼痛專科醫師一些精神醫學的專業訓練,或是疼痛病患同時要接受疼痛醫師和精神科醫師的診斷及治療。
同樣的,參與疼痛病患治療的精神科醫師也要接受額外的疼痛醫學的訓練。
基礎醫學研究中,小鼠是最常研究疼痛的動物模式。陳建璋指出,疼痛的基礎研究比較常見的為發炎疼痛、神經疼痛、肌肉疼痛等動物模式,對於精神層面的疼痛研究比較難進行動物實驗。
另外他也表示,基礎疼痛研究的難處在人無法分辨動物是否疼痛,通常只能透過冷、熱、機械力等刺激,分析出小鼠的行為或生理變化,但是這類的分析與臨床診斷上還是不同,最大差別是,臨床可以直接詢問病患疼痛的感受。
近年來許多研究嘗試分析小鼠因痛覺產生臉部表情或移動行為的變化來分辨動物是否疼痛[4; 5]。我們認為將來透過長時間的影片錄製,利用人工智慧分析老鼠的飲水、進食、睡眠、社交活動、性等行為,涵蓋生理及心理相關的分析,會更加客觀且貼合臨床的觀察。
經過這次的疼痛定義修正,是否對疼痛有了更深的認識呢?下次身邊若有人在喊痛,別再認為他是無病呻吟,重視對方的感受,陪伴他就醫找出原因,解決這些惱人的疼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