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迷因你看過了嗎?
現在網路上被廣為流傳複製的各種哏,都被通稱為「網路迷因」。而其實,「迷因」一詞,出自於演化生物學的討論,最後導出了「迷因論」這樣的概念,曾被一些學者用以探討文化演化。
在這篇文章,我將說明為什麼迷因論不管在科普、研究、還是作為一種世界觀,都不是很好的學說。
迷因論主要認為,文化是由一個個可以在人腦間傳播和複製的小單位構成,稱為「迷因」;迷因就如同基因一樣會演化,只要把迷因假想成自私、只追求自我複製、不顧基因或個人的利害,就可以分析什麼樣的迷因最能有效率地自我複製,從而理解文化的演化。
迷因論者更認為迷因接管了人類的大腦,讓人做出許多不利於自己的生存或基因傳播的行為,道金斯等人用這樣的論述來主張宗教是一種對人有害的「迷因病毒」。
自1976年,演化生物學者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提出此概念至今,已過了四十五年。在科普、科幻等學術之外的圈子,迷因論有一定的流行,包括TED演講、道金斯等人的科普書、科幻集體創作「SCP基金會」、及許多網路討論中都可以看見。
還有許多人基於這個概念,把在網路上流傳複製的各種哏稱為「網路迷因」,而數位政委唐鳳也利用這個概念,發展出一套政令宣導的手法,被一些人稱為「迷因治國」。然而許多人不知道的是,迷因論其實並不是一門成熟的科學,自從2004年《迷因學刊》(Journal of Memetics)因為收不到好的稿件而停刊後,學術圈更有不少人認為它是「已被放棄的科學」。
「迷因論」用於科普不適當之處在於,科普的重點在於介紹科學研究的方法、思考方式、以及當下的學界共識,為了讓沒有相關背景知識的讀者也能讀懂,最大的挑戰往往是在易懂性和嚴謹性之間取捨。
然而,許多新聞媒體為了吸引讀者,對於科學研究往往只報導研究的結論並且予以誇大,卻隻字不提研究方法和侷限。這樣的情況在演化論(以及心理學)的研究更是如此,造成許多研究成果,在許多人的印象中常常只是一些難以證偽、「都你在說」的故事(just-so story)。在這樣的影響下,有些人以為只要自己編出一套聽起來合理的故事,那就是一套可以跟科學研究平起平坐的有效觀點,甚至覺得自己的故事就是真理。這樣的觀點也就使有些人以為他們自行套用的「迷因論」故事符合科學方法。
但即使看起來成果就是在講故事,迷因論背後依據的演化生物學是一門科學,科學假說就需要能以事實證據來驗證其解釋效力。在檢視「為什麼會演化成這樣」的各種假說時,有些解釋是正確的(真的曾發生過,造成我們看到的現象)、有的是合理但不正確的(可以造成此現象,但其實不曾發生過)、還有一些是不合理的(就算真的曾發生,也不會造成此現象)。而科學家的目標就是用實證研究以及模型分析,來驗證究竟哪些假說正確、哪些合理。
例如狗的性格差異,動物行為學的開山祖師勞倫茲在 1949 年曾主張認為這是因為有些狗是灰狼的後代,對主人忠誠,不信任陌生人,有些狗則是豺狼(Canis aureus)的後代,只要你有食物就會湊上來。然而勞倫茲後來更仔細研究了豺狼和狗的差異之後,發現兩者的差異很大,於是放棄原先的假說。現代研究分析狗和其他犬科動物的基因序列後,也證實那些曾被勞倫茲認為有豺狼性格的狗全都是灰狼的後代,他們的性格差異只是不同品系在各自環境中演化的結果。也就是說,勞倫茲原先主張的「狗有不止一個演化來源」雖然可以「合理」解釋狗的性格差異,但透過證據我們發現這不是「正確」的解釋。
如果要科學地用演化論分析人類行為,也必須建立同樣具體的假說,並同樣嚴謹的科學方法來檢驗各假說是否合理、是否正確。
例如與迷因論同樣是探討文化演化,1980 年代美國加州有四位學者用嚴謹的分析建立「雙重遺傳理論」(Dual Inheritance Theory),其研究和迷因論最大的不同,是他們用社會科學、傳播學、心理學、文化人類學等領域的實證資料來建立文化演化的基本原理,思考許多基礎問題。例如行為間的差異是連續的還是離散的、哪些因素會改變不同行為在族群中的頻率、人們怎麼學習、怎麼創新、如何驗證不同的假說、現有的資料可以推論什麼……
另一個例子則是同一時期在法國巴黎,李維史陀的門生丹·斯珀伯(Dan Sperber)將認知心理學帶入社會學,發展出「文化吸引理論」(Cultural Attraction Theory)。相較於雙重遺傳理論著重於行為的傳播率,文化吸引理論更專注於大腦中的想法怎麼轉變成行為,觀察到行為的人們又是如何在腦中重組出類似的想法,並認為是每次重組過程中的小變化逐漸累積造成文化改變。文化吸引理論的研究因此更專注於在實證資料,找尋心理學以及社會結構中,哪些因素會讓人們調整或強化既有的想法、或是得到新的想法。
迷因論從來沒有發展到這樣的嚴謹度,道金斯、丹奈特、布拉克莫等人用模凌兩可的言語描述,從基因演化的類比來想象各種難以證偽的「都你在說」故事。例如布拉克莫主張我們會有各種藝術,是因為這些東西能顯示出良好的模仿能力,而良好的模仿者又因為更能接收迷因,會在擇偶時得到擇偶相關的迷因的青睞,藝術就這樣因為能吸引異性而演化出來。這樣的故事雖然乍看之下或許「合理」,但他們很少能用實證資料確認這些故事是否「正確」。
相較之下,雙重遺傳理論實際量測了文學和流行歌創作中各主題出現的頻率,看它們如何隨時間改變,並藉此推論人們在創作以及閱聽文學和流行歌時,是否會跟風,還是特立獨行,亦或是根本不受其他人的創作影響。文化吸引理論也分析了歐洲中世記的紋章設計,是否會偏好特定的組合,還是說每種元素的出現率都是獨立事件,藉此分析人們在學習藝術創作時,是一次學一整套包裹,還是不斷在腦中將各種概念重組。諸如此類的具體研究,穩紮穩打地給文化演化建立了許多基礎知識和理論。
而迷因論的研究者除了使用「迷因」這個詞來表示某個抽象概念之外,基本上沒有任何領域共識。科普素材應該要源自於可靠的科學學理認知,迷因論在此付之闕如。因此,不論是要介紹科學研究的方法、思考方式、或是學界對某個主題的主流意見,迷因論的研究中都無法找出合適的科普教材。
迷因究竟是什麼?考古學家看到許多陶器上印了類似的花紋,語言學家看到許多不同語言中有類似的詞彙,人類學家看到兒童模仿大人用菜刀處理食物,政治科學家看到網路上的假消息被全文轉貼……在這些現象中,「迷因」是什麼?是印出的花紋和貼出的文章?是可以讓別人觀察和模仿的發音和行為?是腦中關於這些行為的抽象記憶和想法?還是某組讓人做出這些行為的神經元或電訊號?
基因複製的過程中,是由 DNA 直接作為模版複製出更多的 DNA(而且雙股螺旋還會半保留),天擇則是作用在基因製造出的性狀上。然而文化傳播的過程中,迷因和性狀難有明確的區分,人腦中是否真的有完全一樣的東西被複製,是未解的心理學問題。
迷因論曾為迷因的定義問題爭論許久。有些人把迷因定義成腦中的信念,認為這才是讓人行動的原因,有些人則把迷因定義成可以觀察到的行為,認為只有用這種定義才能進行實證研究。迷因論者後來決定擱置這個爭論,反正重點是有某個會自我複製的單位存在,這些單位中比較會自我複製的會勝過那些比較不會自我複製的,於是造成演化。
然而,就算擱置此爭論,用「自我複製越多越好」去分析迷因如何追求最大「迷因適應度」,仍是過度簡化的分析方式。
雖然在理想化的情境,我們可以想像有個叫「適應度」的概念,決定了某個基因或迷因能不能在演化上成功,但某個基因或迷因會不會在演化上成功,其實取決於很多因素,除了自我複製的多寡,還有複製的速度、環境穩定度、其他基因或迷因的影響、有限資源的取捨、競爭或合作的對象有多大機率帶有跟自己相同的基因等等。分析這些因素才能了解基因或迷因如何演化;迷因論把這所有因素的總和稱為適應度,說適應度高的就會成功,那只是套套邏輯(tautology),在實際的科學研究中難有應用。
更糟的是,因為文化演化和基因演化會交互影響,若只問「怎樣最能自私地自我複製」,往往必需在基因或迷因中二選一,演化心理學把文化當作基因的延伸性狀,而迷因論則認定迷因壓過了基因、讓人做出對基因不利的事。但這兩種立場都缺乏證據。相較之下,雙重遺傳理論在這個問題上不選邊站,而是強調基因和文化的演化會彼此影響,至於在各個實際案例中究竟會產生什麼結果,那要收集數據來分析之後才知道。
總歸來說,迷因沒有公認的定義,大多數研究者也沒有像雙重遺傳理論或文化吸引理論那樣根據實證資料來定義合適的分析單位,因此難以嚴謹分析各種心理機制和社會環境怎麼改變迷因在族群中的頻率或其內容,更無法發展出像族群遺傳學那樣具體的理論來描述迷因演化,只能當作比喻、一種解讀事物如何運作的世界觀。
迷因論作為世界觀,主要的核心宣稱是:我們所有的行為都能簡單地用「迷因試圖自我複製」來解釋,人類的意識不重要,基因的傳播也不重要。由此出發,迷因論進一步認為迷因「接管」了大腦,讓我們做出許多對自己或自己的基因有害的行為,並且宗教就是一個例子。
就如基因演化不足以全面解釋人類從何而來,迷因論作為一種世界觀也很受侷限。人類社會是一套很複雜的系統,裡面有基因、行為、信念、大腦、生育、學習、競爭、合作、個人、社會制度等事物互相影響,產生我們看到的結果。試圖用其中任何一部份來解釋一切都不完整。
人類會思考,我們的行為有目的,所以我們會說是人類用白飯來補充能量、製造更多人類,而不是白飯用人類來栽培和烹飪出更多白飯,或電鍋用白飯吸引人類製造更多電鍋。只有在不在乎人們的行為動機,例如想要強調我們是被口腹慾望牽著走時,後兩種描述才有意義。
迷因不會思考,「自私的迷因」只是修辭手法,這種目的論的修辭有時可以給人豁然開朗的感覺,但其實這沒有解釋任何事情。稱大腦是「迷因用來複製出更多迷因的工具」或「迷因的奴隸」沒有任何意義,就像稱「感冒是飛沫用來製造更多飛沫的工具」或「白飯是電鍋的奴隸」一樣沒有任何意義。
迷因論者又認為迷因「接管」了大腦,迷因演化勝過了基因演化。但所謂「迷因勝過基因」這到底是什麼意思?看數量的話,世上最成功的迷因,數量大不了等於地球的近80億人口;然而一個人身上就有5兆份基因。看演化速度的話,有研究顯示生物性狀和文化性狀的演化速度不相上下。追根究底,迷因論只是把「人的行為是先天決定還是後天決定」的爭論重新包裝成更難用科學分析的抽象描述。
迷因論的世界觀也被常用來推銷新無神論,道金斯和丹奈特把宗教比喻為「迷因病毒」(布拉克莫早期也這樣認為,但後來放棄了這種想法),他們說宗教在人腦間複製和傳染,就如病毒在人體間複製和傳染,暗示宗教和病毒一樣,都是對人、對社會不好的東西。
然而,就算宗教是個自私的迷因,並不足以證明宗教有害;就算進一步說明了宗教和病毒一樣會干擾基因的複製,也還是不能證明宗教有害。
為什麼呢?因為從迷因論的角度,世俗進步派的「安全性行為」和宗教保守派的「禁慾」是一模一樣的東西,兩者都會在人腦間複製和傳播,兩者都降低基因的複製。甚至,安全性行為是比禁慾更自私、更像病毒的迷因,因為它在實務上更能有效壓制基因的複製。然而兩派人都不覺得自己的觀點是一種病毒,反倒認為對方的想法是病毒。
如果安全性行為和禁慾都可以稱作迷因病毒,那這個詞就完全沒有提供什麼新的見解。除非你真的認為安全性行為和禁慾一樣不好、生命的意義就是要生一堆小孩把基因傳下去。
由此可見,所謂「迷因病毒」只是新無神論者的一種話術,無法用來評斷宗教是好是壞。
事實上,雙重遺傳理論的研究者在許多心理學實驗中,都發現宗教讓人更遵守約定、對陌生人更友善、能提高社會的凝聚力;並且在分析歷史資料後,也發現世界各地的社會都是先相信有賞善罰惡的神明存在,然後才從大家都彼此認識、不超過兩百人的小型部落,轉變成上千人的村落,以至於上百萬人的都市,並進一步發展出用法律、學校、商店等複雜的體制來進一步取代宗教規範。
相較之下,迷因論者不曾用這樣的研究來了解宗教實際上是怎麼演化的、對人們有什麼影響,而是先入為主認定了宗教有害,然後花數十年的時間爭論宗教是一個迷因、還是一組迷因、還是迷因的性狀。
不可否認,迷因論曾經吸引許多研究者的注意,也確實對於生命的意義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然而迷因論並未發展成一門成熟的科學,少有嚴謹的學術研究,因此不適合作為科普教育的材料。而若把迷因論當成某種可以解釋一切的世界觀,也是非常侷限的。或許,把它當作類似哏圖、諧音笑話、長輩圖、洗腦短片那樣不用太認真看待的網路迷因,就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了,畢竟網路迷因中偶爾也會有些不錯的深度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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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因」只是一個現象的抽象描述--某種易於傳播的資訊模式,但即使同一件事實,類似的模式,卻有不同(不可複製)的內容。比如對日蝕的說法,各文化都有自己可流傳長遠的說詞。所以「迷因」一詞只能視作如「故事」一般的敘事法,再深究反而失真了。
首圖乍看之下以為在講太魯閣,頓時心頭一緊。R I P
#2真的很像
可是瑞凡,宗教是迷因這件事不代表宗教有害啊,你舉例的這些反而更證明了迷因與基因間存在著某種互利共生關係。
甚至整個科學架構也是一隻龐大的迷因。
#3您可能讀反了。迷因論者主張宗教是有害的迷因,但他們研究了幾十年卻什麼證據都拿不出來,對宗教的研究也不曾作出任何有意義的貢獻;相較之下,那些不侷泥於「迷因」這個概念的實證研究則找到許多證據顯示宗教在許多情況下對人有利。
我對下列質疑感到不解。作者想指的是循環論證而非套套邏輯吧?演化算fitness不也是將fitness跟selection分開嗎?
「分析這些因素才能了解基因或迷因如何演化;迷因論把這所有因素的總和稱為適應度,說適應度高的就會成功,那只是套套邏輯(tautology),在實際的科學研究中難有應用。」
循環論證是「因為A所以B,接著再因為B所以A」,套套邏輯是「他是A,不然他就不是A」,令人想冒出 "you don't say?"凱吉臉。
因為適應良好所以流傳較多,因為流傳較多所以被視為適應良好。這是經典到Evolutionary Analysis 4th第二章末回應的循環論證喔。
#6 如果不預設已知演化的原理和定義,那確實可以解讀成循環論證的形式。但對研究者來說,適應度的定義就是直接或間接的後代數量,而演化成功的定義也是後代成為多數,「A是A」是邏輯上的必然,所以是套套邏輯。
你寫的是研究衡量適度的一種方式,但適度也能藉由觀察生物於某選汰事件存活的能力(e.g “Hurricane-induced selection on the morphology of an island lizard”)或是比較一個體相對族群的表現。這些都是獨立且客觀的衡量基準,卻非適度的定義。
#8基因演化的研究不是要證明適應度高的會演化成功,而是更細緻的假說,例如「颱風會影響不同體型的個體的存活率」。但是迷因論堅持要看迷因而不是個體或族群的適應度,又定義不出迷因是什麼,所以只能繞著「迷因想要大量複製」打轉,未曾產生同樣細緻的假說。
因有餘裕,我想確認鳥類鳴唱研究者對文化特徵的定義,再撰評論。您這篇對迷因的批評,呼應基因型與表現型概念問世以前的演化方法學瑕疵,亦即未能辨明具遺傳機制的單位,使單一成員任何特徵或特質皆能套用演化解釋;隨質性研究提出概念區隔機制,研究才能依框架深入探究。雙重遺傳理論的文化特徵是如何被定義與研究的呢?
#7尚未成熟的理論確實容易遭濫用,就像演化論問世後五十年內長出社會達爾文主義一樣。想先謝謝您正視並撰文評論,指出文化演化的框架。迷因之於文化演化,可能類似基因型之於演化學,但我還在趕期中,可能到4/25才能好好回應QAQ
適度的定義確實有套套邏輯的疑慮,就跟迷因一樣。然而,研究設計方法去檢驗適度時, reasoning 的問題不再是圍繞「A是A」跳針,而是在實驗結果與假說間循環論證。不過,實際上適度可能沒有顯著差異,或是來自隨機的遺傳漂變(演化但非天擇),因而演化假說需經嚴謹研究驗證,預期並非恆真,不是嗎?
應該說呼應1911年 “The genotype conception of heredity”對演化研究方法學瑕疵的批評(可是這樣引用就超過150字了啊)(想4/25結束急件再長評,又覺得先讓研究者知道的話,說不定就可以討論迷因能否協助文化演化研究變得更細緻,如同當年基因型協助釐清概念一樣了說)
#13從某些角度來說,雙重遺傳和迷因論是一樣的理論,只是不堅持要定義一個叫作迷因的單位,並且不預設道金斯那套基因中心論的立場。研究文化演化的人通常根據各自的學科傳統定義不同的文化性狀,例如語法特徵、古文物的形態、問卷調查結果、生產方式、
鳥鳴聲的音節、猩猩是否會使用工具等。至於這些特徵具體怎麼傳播,有時那就是研究的問題,會由觀察到的演化速傾向來反推,或是交給心理學家研究,看是要從鏡象神經元、世界觀、信念、認知模組還是什麼角度切入,也有許多人直接忽略這些細節,反正重點是這些性狀會傳播,多定義一個叫迷因的單位和性狀對立對研究沒什麼幫助。
基因演化的研究會區分基因和性狀,是因為基因會遺傳,而發育出的性狀(通常)不能遺傳,並且天擇是作用在性狀上。但文化傳播並沒有這些區別,人們觀察並模仿的是性狀,而且腦中的認知傾向可能直接對信念造成天擇,因此在文化演化中試圖區分性狀和遺傳單位對研究沒有幫助。
借助phenotype與epigenetic兩詞,研究能分辨不可遺傳的性狀、受環境影響單代的phenotypic plasticity ,以及可延續子代的epigenetic 遺傳機制。根據《迷因》的定義,「創新」並非可複製的迷因,但若心理學將此視為可傳播的特質,您可能會認同它是文化特徵,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