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見是直覺的產物,歧視是文明的恥辱。

—賴昭正
(不可能得到諾貝爾獎的科普作者)

新石器革命(又稱農業革命)是指西元前一萬年,人類社會從以狩獵採集為生的遊牧生活方式,轉變為以農業和畜牧業為基礎的定居生活方式的重大變革:野生動植物被馴化和栽培成為「畜禽」和「作物」。這一系列轉型導致了以大型聚落為核心的文明開始成型,書寫文化、勞動力分工和早期科學技術(如冶金、製陶、醫藥和簡單機械)得以加速發展。新石器革命代表人類和自然的關係從物競天擇般的被動適應環境轉變為主動研究、開發和改造環境,人工選擇開始逐步取代部分自然選擇,這對人類最終成為地球上的頂級物種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動物和植物育種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數千年前,即人類農業的早期階段,當時人們開始有意選擇和交配具有所需特性(如提高產量或抗病性)的生物,以產生繼承這些特性的後代。但真正有系統地選擇性育種則必須等到歐洲文藝復興(在 14 至 16 世紀間)時,透過培養個人主義、好奇心和觀察力的文化鼓勵人們質疑既有的信仰。這一轉變推動了各領域的進步,直接引發了實驗科學方法的建立,導致哥白尼(1473-1543)、伽利略(1564-1642)和牛頓(1643-1727)等人物在天文學和物理學領域的重大發現。

自然選擇與遺傳

18 世紀,貝克韋爾(Robert Bakewell,1725-1795)透過系統性的選擇性育種和「近親繁殖」徹底革新了畜牧育種,專注於改良牲畜的特定性狀,例如肉產量和胴體品質。他被認為是第一位科學育種家,因為他採用的系統方法包括將雌雄牲畜分開進行控制性狀繁殖,選擇所需的性狀,甚至通過近親繁殖來「固定」這些性狀,最終培育出了新萊斯特綿羊等新品種。貝克韋爾創立了迪什利協會(Dishley Society),推廣和規範他的育種方法,為現代品種協會的先驅。

達爾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是一位英國博物學家,其「自然選擇進化論」成為現代進化研究的基礎。達爾文是一位和藹可親的鄉村紳士,他提出動物和人類擁有共同的祖先,這一觀點最初震驚了維多利亞時代的宗教社會。然而,他的非宗教生物學吸引了新興的專業科學家階層,到他去世時,進化意像已經傳播到科學、文學和政治的各個領域。達爾文本人是一名不可知論者,他被授予英國的最高榮譽:葬於倫敦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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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爾(Gregor Mendel,1822-1884)是一位奧地利奧古斯丁會修士和科學家,他透過豌豆實驗發現了遺傳的基本原理。他的工作為現代遺傳學和遺傳研究奠定了基礎,他常被稱為「實驗遺傳學之父」。

遺傳是指將性狀從父母傳遞給後代的過程,這是演化的基礎。當族群中這些可遺傳的性狀在世代更迭中發生變化時,演化就發生了,這主要是透過作用於基因變異的自然選擇來實現的。這些遺傳性狀包括決定眼睛顏色等生理特徵的遺傳訊息(如DNA),但也包括文化或表觀遺傳等非遺傳因素。遺傳意味著這些適應性特徵很可能會傳遞給後代。這也意味著適應性較差的生物體不太可能將它們的適應性特徵傳遞給後代。經過許多世代,這些微小的差異最終會透過進化形成新的物種。

優生學的興起

達爾文的表弟高爾頓(Francis Galton,1822-1911)是一位傑出的博學家,在地理學、人類學、統計學及心理學等領域均有開創性的貢獻,如發明了在法醫學中非常有用的指紋分類法與普及了「先天與後天」這個概念。19世紀末,高爾頓將自然選擇的原理應用於人類,創造了「優生學」(eugenics)一詞,用來描述透過選擇性繁殖來改善人類族群的概念。受達爾文自然選擇理論的啟發,高爾頓認為智力、道德甚至勤奮等特質都是可以遺傳的——透過鼓勵「適者」繁衍後代,抑制「劣者」的繁衍,就能改善社會。

「優生學」隨後快速地傳播到其它國家;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大多數工業化國家都設立了致力於推廣優生學的組織。到了 20 世紀初,優生學已不再是邊緣理論,而是主流。大學開設相關課程,政府提供資金,公眾人物也為其背書。其承諾是是:一個更健康、更聰明、更「文明」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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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頓的思想在 20 世紀初在美國紮根,得到傑出生物學家達文波特(Charles Davenport)的支持。達文波特擔任冷泉港實驗室(Cold Spring Harbor Laboratory,紐約州冷泉港,註一)主任期間,創立了成為美國優生學研究中心的「優生學記錄辦公室」(Eugenics Record Office,1910-1939),在美國社會和學術界盛行,許多哈佛大學的教職員工和畢業生都信奉這些原則。此外,洛克斐勒(Rockefeller)家族、卡內基(Carnegie)家族、第 26 任總統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第28任總統威爾遜(Woodrow Wilson)、史丹佛大學校長名生物學家喬丹(David Jordan)、發明電話的貝爾(Alexander Bell)等當時德高望重的人物也給予了大力支持。

高爾頓所想推行的優生學政策事實上是正面的:他主張推行一些政策,鼓勵具有「理想」特徵(白人、上層階級)的群體比他認為「不合適」或「低劣」的群體生育更多子女;但美國所推行的卻是負面的:如何減少「劣者」繁衍。1927 年,美國最高法院以 8 比 1 的絕對優勢維持了弗吉尼亞州的優生絕育法案,授權該州強制對一名被認為不適合生育、16 歲時被強姦而懷孕、年輕貧窮、被貼上「低能兒」標籤的白人女性巴克 (Carrie Buck) 實施絕育。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樹立了為隨後約 6 萬「不適宜生存」的人進行強制絕育的合憲性,超過 30 個州通過了強制絕育法,受害族群包括殘疾人士、窮人、移民和少數族裔。從道德觀點來看,這些負面的法律政策為優生學埋下了臭名昭著的種子,也讓納粹德國有樣可學。。

優生學的衰

希特勒和納粹黨在 1933 年上台後,將優生學思想激進化,試圖透過控制人口繁衍和清除其認為「不適合」的人,來創造一個「種族純潔」且「基因優越」的人群。例如 1933 年的《防止遺傳疾病後代法》強制規定凡被診斷出患有一系列所謂「遺傳疾病」的人都必須接受絕育手術,以阻止「不良」性狀代代相傳;1935 年的紐倫堡法案剝奪了猶太人的德國公民身份,並禁止猶太人與「雅利安人」通婚和發生性關係以為;以免玷污後者「血統」。

1939 年的《安樂死計畫》秘密授權對收容所內的殘疾病人進行系統性謀殺,認為他們「不配活下去」:活活餓死、注射毒藥或毒氣殺死(據估計有 20 萬至 30 萬身心障礙者被殺害)。安樂死計畫發展出的殺戮方法後來被大規模地用在集中營中。在納粹大屠殺期間,約有 600 萬猶太人遭到系統性屠殺;如包括其他群體,則死於納粹種族滅絕和大規模屠殺的總人數估計在 1100 萬至 1700 萬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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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學迅速地從理論走向政策導致了它的衰落。優生學影響了全球的移民限制、婚姻法,甚至教育;而在納粹德國,優生學則被升級為滅絕種族的藉口。大屠殺是優生學意識形態走向極端後的可怕結果━其「種族衛生」政策為其提供了系統性的迫害、強制絕育、安樂死以及最終的「大屠殺」的科學依據。

《世界人權宣言》於 1948 年 12 月 10 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它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暴行的回應,並為所有人制定了一套全面的權利和自由。國際法承認的基本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人身安全權,以及免受奴役、酷刑和殘忍處罰的權利。這些權利也包括獲得公正審判、隱私權、思想自由、宗教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以及參與政府的權利。這些權利具有普遍性,適用於所有個人,無論其背景為何。

雖然優生學運動在二戰後聲名狼藉,但美國從未通過任何一部明確且徹底禁止優生學的聯邦法律━儘管人們普遍認為後來的法院判決和態度的改變,它已被削弱。1970 年代末,聯邦法規出台,透過要求知情同意和等待期,有效地終止了聯邦政府資助的非自願絕育手術。後來各州的絕育法雖然也逐步被廢除,但近年來的一些報告顯示,一些州仍然保留著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如在監護人的監督下),對殘疾人進行非自願絕育的法律。

種族歧視

「種族主義」(racism)是一個複雜的偏見和歧視體系,其根源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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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為不同人群擁有與遺傳屬性相對應的不同行為特徵,以及(2)某個種族天生就比其他種族優越的信念;導致對不同種族的人產生偏見、歧視或敵意,也可能表現為延續基於種族的不平等製度結構。

因為任何種族都有「適者」與「劣者」,「優生學」原與「種族主義」一點關係都沒有。但不幸的是它們一開始便結了不了之緣分。高爾頓建構了一套等級制度,認為非洲黑人的智力水平比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平均水平「低兩級」,而澳大利亞土著則更低;他形容黑人「幼稚、愚蠢、像傻瓜一樣」。這事實上只是「優生學」的觀點而已(觀點 ≠ 實際行動或政策);不幸的是後來被政客利用,如希特勒籍「優生學」之名,認為猶太人是「劣等人」,是其他民族的「種族結核病」,造成了「最終目標必須是徹底清除猶太人」的大屠殺。因此現在「優生學」與「種族主義」似乎已經是一同義名詞,研究種族/智商差距等等的潛在遺傳基礎已經是社會上被評為比亂倫癖━甚至戀童癖━「更禁忌」的話題(註二)。

先天與後天

如果動物和植物擁有與遺傳屬性相對應的不同行為特徵,讓我們可以透過育種來改良,筆者很難理解為什麼人類沒有與遺傳屬性相對應的不同行為特徵——除非人類真的是上帝創造之非常特殊的動物呢?

例如在美國,黑人在美式足球及籃球占主導地位,但是在游泳及棒球的比例則偏低;如果他們的運動表現只是因為缺乏其它領域的機會,那麼這種現象應該均勻分佈在大多數運動中,而不是集中在少數幾個運動項目。換句話說,如果黑人是因為「後天」環境缺乏其它機會而投身體育運動,而不是因為「先天」在足球/籃球方面有天賦,那麼他們在「不是只有富家小孩才能參加的」每項運動中都應該佔有很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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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只有「先天」還是不行的。例如奧運的比賽項目中,因為不需要特殊環境,田徑項目歷屆大多數由世界各地之黑人運動員主導;但因為缺乏「後天」環境(教會,註三),卻只有美國黑人創造了所有主要音樂流派,對美國乃至全球流行音樂產生了巨大而根本性的影響。

筆者相信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及或多或少的偏見(這正是筆者的偏見),如被認為是一位堅定的和平主義者、人道主義者及民主社會主義者的愛因斯坦,在其1920年代初的旅行日記中,對中國人表達了嚴重的種族偏見與刻板印象:他形容當時所見的中國人「勤勞、骯髒、愚鈍」,批評其生活習慣為像機器人般的「畜群」,並曾表示若中國人取代其他種族將是遺憾。但偏見不一定代表歧視,相反地,因為大部分的文明人都有同情心,「偏見」並不一定會造成負面的影響。例如諾貝爾得主華生(James Watson)因堅決不肯放棄「黑人由於基因差異,天生智力低於白人」的觀點,落得 2025 年身敗名裂去世,但他似乎有菩薩精神謂:「雖然所有的測驗均說明事實不是,但所有的社會政策均假設非洲人的智慧與我們一樣,因此(我)內心為非洲的前途感到憂鬱。」又如社會本來就應該公平待遇所有人,為什麼美國要推行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DEI)呢?這不是要補救「偏見」所造成之身份或殘疾歧視的政策嗎?

筆者常自我警惕:「不知道自己的短處,則永遠不會改變、進步的,因此不要怕被人批評、甚或嘲諷:有則改之,沒有則當耳邊風,沒什麼損失的。」智力比別人差,勤能補拙,多努力一點就是了;何況行行出狀元,何必一定要參加智力比賽呢?諾貝爾獎得主蕭克利(William Shockley Jr.)及華生的智商都在120左右,結果兩人都落得被掛上「種族主義」的罪名孤獨而終,讀者說他們聰明嗎?

結論

儘管「優生學」一詞已被廢棄,但許多與優生學相關的問題事實上正在重新出現。例如已知某些疾病具有遺傳性,因此許多夫婦選擇進行基因篩檢,以了解他們的後代受到某種遺傳背景影響的機率(註四);或有遺傳缺陷風險的夫婦可能會選擇不生孩子或收養孩子;又如現在可以診斷未出生嬰兒的某些基因缺陷,讓許多夫婦選擇終止懷有基因殘障後代的懷孕等等發展,都是強化了識別和消除不良遺傳物質的優生學目標,與高爾頓在 1909 年所倡議的「研究在社會控制下可能改善或損害後代的機構」的優生學並不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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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是將優生學的執行從政府政策的強制下放到個人的決定,是符合尊重人權的民主制度。如果教育知識水準很高,這確實不失為是一個很好的政策。但如筆者在「政治迫害與學術自由」一文裡所談到的,這可能嗎?正如打疫苗一樣,如果 5% 以上的少數民眾不願意打疫苗(註五),則傳染病氾濫,受災的還是廣大的民眾與整個社會的醫療體系,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是否應該建立強迫打疫苗的法律?

註釋

  • (註一)冷泉港實驗室(CSHL)為一私立非營利機構,在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領域名列世界頂尖基礎研究機構。其研究計畫專注於癌症、神經科學、植物學、基因組學和定量生物學,曾培養出八位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
  • (註二)Bryan Pesta, Emil Kirkegaard 與 Joseph Bronski 對 507 名代表性的美國人進行了調查發現(2024 年 4 月 15 日):在 33 個「禁忌話題」中,種族/智商差距的潛在遺傳基礎是最禁忌的話題;事實上,這個話題被評為比亂倫——甚至戀童癖——「更禁忌」。
  • (註三)許多歌星都是教會培養出來的。
  • (註四)目前仍無法治愈的遺傳性疾病有:泰-薩克斯症(Tay-Sachs)、弗里德賴希共濟失調症(Friedreich’s ataxia)、各種肌肉營養不良症(muscular dystrophies)、安格曼症候群(Angelman syndrome)、第二型和三型戈謝氏症(Gaucher disease)、法布瑞氏症(Fabry disease)、和某些粒線體疾病(mitochondrial disorders)等等。
  • (註五)因為各種原因,如認為疫苗有害、宗教信仰等等,但筆者認為人人都應該有「社會責任感」,願意為廣大的社會著想而犧牲個人小我。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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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昭正

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系學士,芝加哥大學化學物理博士。在芝大時與一群留學生合創「科學月刊」。一直想回國貢獻所學,因此畢業後不久即回清大化學系任教。自認平易近人,但教學嚴謹,因此獲有「賴大刀」之惡名!於1982年時當選爲 清大化學系新一代的年青首任系主任兼所長;但壯志難酬,兩年後即辭職到美留浪,IBM顧問研究化學家退休 。晚期曾回台蓋工廠及創業,均應「水土不服」而鎩羽而歸。正式退休後,除了開始又爲科學月刊寫文章外,全職帶小孫女(半歲起);現已成七歲之小孫女的BFF(2015)。首先接觸到泛科學是因爲它轉載我的科學月刊上的一篇文章「愛因斯坦的最大的錯誤一宇宙論常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