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8坪的等待
一個平凡人爭取無罪的故事
臺灣社會二十年來對於正義的想像拼圖
從一九九六年開始,徐自強總共被判七次死刑、二次無期徒刑、一次無罪,經歷過十六年的牢獄生活。他五次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被超過七十名法官審判。徐自強自己可能從沒想過,徐案二十一年,糾纏的是臺灣社會對司法人權的辯論與倡議,廢死聯盟因他成立,李茂生、何賴傑、黃朝義等法學者為他做判決評鑑,許玉秀大法官為他受理釋憲,從此共同被告的自白無法逕自成為證據。無罪推定原則說來簡單,每一步改革都非常艱難。
徐自強案可能是除了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案之外,臺灣最知名的冤案,做為一個平凡人,徐自強遇到無力抵抗的審判,人生二十年倏忽過去,自己的父母已白髮,妻子不得不離異,當時只能到牢中探望自己的七歲兒子,如今也已長大同為人父。面對自己一無所有、隨時沒有明天的處境,幸運成為各界救援對象的徐自強熬過死囚的人生,然而漫長的徐自強案,將使此案的探討不僅力圖描繪徐自強的人生,更可以看盡臺灣二十年來司法與人權的變遷。
重要事件
辯護律師團感言 尤伯祥
在威權統治時期,司法是黨國的鎮壓工具,是法律人至今不敢面對的不堪真相。在那段歲月裡,刑求逼供而後順藤摸瓜,株連無數,是除惡務盡之鎮壓思維的自明之理。冤獄裡無望的哀號,暗夜裡家屬壓抑的啜泣,只是追求秩序與安全所須付出的小小代價。徐自強被兩名共同被告攀誣定罪,幾乎命喪刑場,正是習於鎮壓的司法所製造的典型悲劇。而其跌宕起伏波瀾壯闊的平反過程,也就是司法終於開始自我救贖的見證。
辯護律師團感言 陳建宏
二○一二年五月十九日的凌晨,在雨夜的微光中望著徐自強從看守所中走出來,雨水之中難以分辨什麼是真實。回想第一次在看守所見到年紀相仿的徐自強,他眼中盡是迷惘,接下來的律師接見、開庭,幾乎都是在期待與失望中輪替。曾經在死刑判決確定時,彷彿所有希望都將熄滅;而在經由非常上訴發回更審時,似乎希望的微光再現,但之後的死刑跟無期徒刑,讓一切又變得渺茫。而在現實與虛幻之間,竟然已經過了十六年的看守所歲月。
終於,二○一五年九月一日法院改判徐自強無罪,今年又迎來了最高法院無罪定讞的好消息,回想二十年前準備投案的徐自強,應該無法想到他將要經歷的是這麼曲折的人生與磨難吧?
辯護律師團感言 林永頌
最嚴峻的死刑冤案,在最困境的處境,因著徐自強的受苦,卻發展出廢死聯盟,以及大法官五八二號解釋。前者讓國人開始思考死刑的存廢,後者使以後的案件共同被告的證詞如果未經交互詰問,不得做為證據, 真是在沙漠開江河,在曠野開道路。
本書特色
一、 本書不僅把二十年的複雜案情抽絲剝繭,還把法律知識與故事融為一體,是近年難得的深度報導專書,尤其是在司法刑案上面,坊間出版品多半是合集的情況。
二、本書拉出一個觀看視角,邀請讀者一起思考,為何一件冤案會發生,冤案的發展軸線是什麼,以及它救回的機率有多大。
三、 臺灣社會是一個同情被害者,多過於願意給予所謂加害者一定保障的社會,一旦是被貼上加害者標籤的故事,在臺灣社會是不受歡迎的,不被聆聽的,這也使得冤案救援更形困難,然而對於加害者的面對與人權保障,正是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象徵,正如同犯下挪威大屠殺的布列維克,都無法撼動挪威對廢除死刑的初衷。曾經最接近死亡的人,總是在逼問社會的每個人,你對生命有何見解,又準備怎樣對待生命。這雖然是一本討論死囚與冤案的書,終究也是一本討論生命的書。
作者簡介
李濠仲
一九七六年生,文化大學新聞系畢業,曾為《新新聞周報》《聯合晚報》政治組記者,二○○九年辭去記者工作,隨任職於外交部的妻子遠赴挪威,開始從事寫作。二○一五年夏天返臺。現為網路新聞媒體《上報》主筆。在衛城作品為《小國的靈魂》《娜拉,如果妳在挪威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