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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特刊:換個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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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認為有意義的事

大學畢業後,我大概平均每1~2年會換一次工作,很難評估是愈換愈好,還是愈換愈糟,但每次換工作都有一個「不得不」的原因。比方說,工作內容和想像有落差、加薪低於預期、想做的事和公司目標不符,你想像得到的原因,大概會打中幾個。

當時進入一家公司,大概會有一年左右的蜜月期。一年後,對工作內容熟悉,想探索新事物,但想做的嘗試,不一定是老闆的優先考量。又或者,一年前對每個人都抱持正向美好的思考,一年後慢慢知道,組織中有些人、有些事和我的想法不同,一段時間嘗試、爭取後,還是無法改善,就會產生換工作的念頭。

直到這幾年,我待在同一家公司的時間變成3年、4年,換工作的頻次減少。難道是因為我找到比較好的公司?也許,細究更多,其實是我更了解自己,也更了解職場百態,我開始學會「自己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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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久了,你會知道,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組織、完美的工作。而你,要不想辦法解決,要不試著和這些不完美和平共處,否則遲早一走了之。

與工作中的不完美共處很難,但重要的是你得先承認,有些事你就是無法控制。所以,不要糾結在這些事上,去找你可以控制、改變的地方,這就是我說的「自己找事做」,從工作中找到覺得有意義的破口。

如果你已經做出改變,仍然覺得這份工作令你厭惡,我只有一個建議:辭職。別把8小時(或更多)的時間浪費在毫無動力的工作上。對我來說,「好工作」的定義很簡單,就是它是否讓你產生工作動力。至於如何愈換愈好?就是這期特刊教我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