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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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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曾經報給總書記江澤民,要對程維高立案,江澤民沒有批。胡錦濤接任總書記後,才正式對程維高立了案。值得玩味的是,程維高的兒子程慕陽認為,在加拿大十多年安逸生活後,如今被紅色通緝令“追殺”,主要原因是習近平上台所致。那是什麼讓他們父子成為新君眼裡“祭旗”的好人選呢?

在對外逃貪官的抓捕過程中,中國媒體總喜歡炫耀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在逃人員發布了“紅色通緝令”,要求世界各國協助調查云云。那麼這個聽上去很“牛”的“紅色通緝令”是什麼呢?實際上“紅色通緝令”不好使——雖然中國海外追贓追逃的決心看似很大,規模也搞得轟轟烈烈,但是想要達到預期的效果卻是難上加難。

中國與西方國家法律體系不同,如何讓外國的司法系統認定中國法院裁定的罪責,如何使外國政府相信貪官被遣返回國後不會受到不人道待遇,如何促成與中紀委等這些中國特色的機構合作,都是短期之內難以解決的問題。

另外導致外國政府不願遣返貪官的重要原因是死刑,中國是目前每年處決死刑犯最多的國家,而諸多西方國家早已廢止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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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西方國家與中國並沒有簽署引渡條例,因此諸多外逃官員除非侵犯了逃往國家的法律,否則基本不會被遣返,所以對於這些人,“勸說回國”是唯一可行的途經。

除了說服和談條件之外,“嚇唬”也是中國政府常用的一種手段,中國媒體經常會發表一些外逃貪官在國外過得如何淒慘的文章,以此警告有出逃企圖的貪官:即使你逃出去,不但不能繼續維持在國內的奢華生活,還將跌入悲慘生活的深淵。

但是,這些攜帶巨款外逃的貪官真的在西方生活得 “淒慘”嗎?答案是否定的,大部分貪官在國外過著奢華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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