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規心理學
為什麼我們經常違規而不自覺,
甚至覺得理所當然?
但,別人違規時為什麼我會生氣?
打破規則,耍賴有理的6個理由
1)大部分的人是忠於規定的,違規其實……不是故意的,因為根本沒意識到規則的存在!
→我們可不是天生的犯規者,有時是無意的!
2)守規則也要有彈性……有些規則在不同時間點、不同地點、不同條件下是毫無意義的。
→例如開車時應使用免持聽筒手機,但塞在車陣中無聊至極時,所以拿起手機講,跟邊開車邊講手機相比,這有差別。
3)完全放棄規則是不可想像的,但太多規則讓人反感,更易促成犯規行為。
→從人性反應可得知:規則若沒那麼多的話,反抗心就沒那麼強烈,我們會去思考自己「想要」遵守哪些規則。
4)規定太多,不小心就會遺忘、誤解、錯記,且往往不知道自己違規了!
→忠於規則是個極大的挑戰,也是不可能的。以那琳瑯滿目的交通號誌為例,一般人在開車時根本無法消化那麼多資訊。
5)有時別人會要我們不用守規則,大家也都是這麼過活的!
→結帳時前面的太太買一堆東西又找不到錢包,店員招手示意在後方只買一瓶飲料的你,先插隊買單,有效率多了,不是嗎?
6)小奸小惡,無傷大雅,別人跟我都沒大損失,不要太嚴肅嘛!
→偶爾做禁止的事,那種沒被逮到的小確幸,嗯,突然有種賺到的感覺!
你以為德國人是全天下最守規矩的民族?身為德國人的作者,毫不遮掩地告訴你:其實在德國,絕大部分的人都是違規份子,因為規定太多了,約束愈多,犯規愈有理!
作者從心理學及人性的角度來觀察這個充滿大小規定的世界,意外發現,若要追求更合理有規範的生活,不是一昧遵守規定,相反地,要勇於對規則耍無賴,而且是以理智來違規,這樣才能改變、重新設計,甚至廢除一些不合理的規則。
作者簡介
安雅.普菲察博士
一九六四年生於德國吉森市,大學攻讀心理學、經濟教育學與法律,並於一九九九年取得碩士學位,之後攻讀博士,專業領域為勞動與組織心理學。
一九八七年,安雅.普菲察任職於德國漢莎航空公司,先是擔任空姐(一九八七—一九八九年),後來擔任職務協調員。自一九九九年起於培訓領域擔任講師,目前居住在美茵河畔的法蘭克福市。
個人網頁:www.anja-pfaeltzer.de/
譯者簡介
賴雅靜
一九六二年生,政大中文研究所畢業。旅居德國十年,老家在南投,住過三個國家、許多城鎮,目前落腳鶯歌。專事翻譯,譯有《夢書之城》、《阿爾漢布拉宮》、《時空戀人》三部曲、《大海的盡頭在哪裡》等青少年文學、成人書籍及童書上百種,平日喜歡和小外甥與家中的貓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