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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奇案──看古代神探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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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具魅力的歷史人物--包拯

包拯,字希仁,北宋廬州合肥人。
他是天聖五年(西元一○二七年)進士,仁宗時任監察御史,後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官至樞密副使。

《宋史.包拯傳》中有這樣的記載:「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黃河的水原本是非常渾濁的,老百姓竟然以「黃河清」來形容包拯,可見包拯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是一位人格多麼崇高、多麼難得的一位清官。

而包拯確實也是歷史上一位少見的清官,為老百姓做了不少事,謀了不少福利。比方說,過去的訴訟方式,原告和被告雙方都不能直接在公堂上陳述,因此徇私舞弊的情況十分嚴重,冤獄的事情時有發生,而包拯在開封府卻敞開衙門大門,允許訴訟雙方一起陳述自己的理由,大大減少了錯案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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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一生正義凜然,律己極嚴,不僅不畏權貴,執法如山,同時也非常嚴格的要求自己的子孫,一旦為官,一定要清清白白,千萬不可貪贓枉法,否則「活著的時候不得回家,就是死了也不能埋葬於祖墳之內!」

近一千年來,包拯深受老百姓的愛戴,幾乎可以說是一個極具魅力的歷史人物,也是民間百姓心目中一位完美的官吏。在南宋時期就已出現不少有關包拯斷案的故事,但是所謂「包青天」這麼突出的形象則是到了元代以後才產生的,包拯甚至也開始被神化,不僅僅負責審理陽間的官司,連陰間的官司也管了。

明代中葉以後,由於政治腐敗,老百姓渴望「清官」的心理益形熱切,以包拯為主角的短篇故事就更多了;到了清代,以這些短篇故事為基礎,又出現了《三俠五義》等長篇公案小說。
特別要說明一下的是,由於這是一本以少年朋友和小朋友為主要讀者的改寫版本,所以在案件的取捨上,我們捨棄了很多「兒童不宜」的「刑事案件」之類的「大案」,但基本上還是都能反應出包青天剛正不阿、執法嚴明且辦案認真的精神,而且,有些「小案」其實也都深具可讀性,甚至更能表現出包青天的機智,以及他一絲不苟、明察秋毫的行事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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